他收回自己的手,这是弹吉他的手,这是他梦想的承载——不能因一时的出气而毁坏它。
“john……”严欢呢喃,“我只是不服气。我们明明只是想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只是想要有自己的音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阻碍?”
“你想多了,所有人走上路程时都会有很多阻碍。你才遇到一个而已。”john道:“而且摇滚,没有磕磕盼盼,没有挫折,算什么摇滚乐?”
john的声音最后带了些笑意,“打破那些碍眼的,踢翻那些拦路石,才算是摇滚。”
你屈服吗?你气馁吗?你害怕了
那么,便不要来玩摇滚。
这是勇敢者才敢挑战的游戏,这是永不妥协者发出的呐喊,这是对不公世界的抗议与嘶吼。没有这份勇气,就不要踏进这世界。
严欢从墙角站了起来,最后看了眼短信,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john,我肚子好像有些饿了。”
他默默地向家走去。
“你说,于成功不在了,夜影乐队也算解散了吧。那我以后不就要独自一个人混了?”
“不过我觉得总有一天,还能再和他见面。”
只要他们俩都还走在这条路上,都还醉心于摇滚这魔鬼般的音乐,那么,终有重逢日。
对着思绪飞远的严欢,john提醒道:“我认为,你应该先想想回去怎么解释今天旷课的事。”
这样莫名其妙的逃课,严欢回家一定难逃一顿暴揍。
“……john,我还是离家出走算了。”
回到家的严欢,不出意外地又被教训了一顿,他老爸的铁拳可是越来越有力道了。
若是以往,挨揍后的严欢会默默躲到房间里,精神萎靡消沉一下午。可是现在,满脸青肿的他却坐在房间的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琴弦。
他想了很多。
自己第一次弹吉他,和于成功他们第一次组乐队,第一次比赛,第一次登台。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他都献给了摇滚。这音乐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了,它以这样深的力度在严欢心里留下烙痕。
被黄毛追堵时的狂奔,在乐器行里偶遇向宽,以及之后突如其来的一切。像一道浓墨,在心底画了深深的一笔。
严欢闭上眼,似乎还能感受到那天傍晚奔跑时的气喘,与向宽交谈时的快乐,还有得知于成功离开后的震惊与失落。这就是他的生活。
有意外,有惊喜,有挫折,并不美满,但却是真是的,实实在在的,是他选择的一条路!
他自己的日子!
手指不受控制地在弦上拨动着,严欢微闭着眼,弹出一串简短的曲调。随即,又是几道音符跃出。他本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处在一种玄妙的状态,直到十分钟后,john略带欣喜的声音惊醒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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