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玩摇滚的乐队,大多避免不了四处流传表演,常常是一辆小货车,就上路各地行走去了。
《上车走人》是曾经著名乐队黑旗的乐手亨利·罗林斯,所著的一本书,记载了他们在各地的演出,热心的粉丝,被追赶的落魄以及穷困潦倒的路程,可以说很生动地揭示了一个乐队想要存活下来的艰辛。
真是够朋克式的生活啊,严欢想走这条路,我当然不会让他顺风顺水,总要经历磨难是吧。
☆、第一首歌
该死的!
按门铃许久,没有人回应。
严欢气得重重一拳打在墙上。不是说要一起发展乐队吗?昨天逃跑的时候,这小子不还是扯皮说要胜利会师么?
怎么现在,就这样不见人影了!
严欢无力地靠在墙上,翻着手机上刚刚收到的一条短信。
【严欢,这次的事我揽下来了,黄毛的事情你不用再担心。
好好练吉他,等着你超过我!
我走了,别惦记。】
赶来的时候,于成功家里已经人去楼空。不知道是什么逼得他们这么急,一个晚上的时间全家都搬走了。这么快的速度,这样的不留痕迹,仿佛追逐在他们身后的是什么洪水野兽。
那个黄毛背后的势力真的有那么恐怖吗?而于成功又是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将这些恶果一个人全都扛下来,他扛得住吗?
严欢不敢再想象,慢慢地从墙上划下,抱着头,蹲在墙边。
不知过了多久,日头正高,他的肚子也发出了咕咕的声音。
“回去吃饭?”
一直默不作声的john出声问。
“不想吃。”严欢声音闷闷的,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就在昨天,他还和于成功在一个学校,还开心地结识了向宽,并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乐手。而今天,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击。
于成功就这么走了,不回来了。那夜影乐队,也会就这么散了吧。
比起这些烦心事,吃饭算什么,吃饭有什么意思,吃吃吃吃吃,就等着把人喂肥一刀宰了么!
严欢烦躁地一拳又一拳击在墙上,感受着那顿顿的痛感,似乎这些疼痛可以缓解他心里的烦闷。
“你不想再练吉他,就继续打。”john冷冷的声音响起,“打到你的手皮开肉绽,打断你自己的骨头。那样你就永远不会有烦恼,也没有机会再去烦恼。你会变成一个毫无本事,还自怨自艾的蠢人。”
john的话冷酷无情,却一下子惊醒了严欢。
喜欢[摇滚]声嚣尘上请大家收藏:(m.23dus.cc),爱上读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