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安依旧皱着眉头道:“难道王爷以为,士兵勇猛冲锋是错的、是不合时宜吗?”
吴争正容道:“士兵的勇猛,永远不可能是错的,但指挥者的指挥有可能会不合时宜。一只狼带领的一群绵羊,战斗力要强于一只绵羊带领的一群狼。”
“卑职只是觉得无此必要。”方国安依旧在拒绝,这种心理,其实也不难理解,每个人所峙的长处,突然间被别人否定,这种失落感是非常……不堪的。
吴争心里在生气,可也能理解方国安的感受,想了想之后,吴争道:“这场比试,人由方大人先挑。方大人若赢了,本王允方大人独领一卫,若方大人输了,那就取长补短,以新规重新训练这三万新兵。”
方国安眉毛一挑,他心动了,他如今最大的心愿,就是单独领兵。
他是看出来了,吴争势力越来越强大,所谓占位要趁早,越早进入核心层,那日后的升迁空间就越大。
可要占位,最快最直接的就是立下军功,所以,能独领一卫,对方国安的诱惑确实很大。
想到此处,方国安拱手道:“卑职遵命,就按王爷的意思办。”
……。
吴争其实心里也没底,所谓摸着石头过河。
前世也没领兵打过仗,而且抗战时,我军没有足够的武器弹药,也在与敌肉搏拼刺刀。
可戚金的手书确实让吴争心中一格登,他推算了好几遍,结果证明,戚金的记录不是虚妄。
百步之外,千人开火,以当时的火铳射程和威力,命中率是可想而知的。
但清军(实际是明军降清的火器兵),在换了一个阵营以后,就摆脱了僵硬的战法,一举以七百人完胜一千明军,这简直就是个火器经典战例。
当时的明军将士堪称勇猛,见没击中,顿时对敌发起冲锋,因为火统的装填太慢,需要一、二分钟,这种勇猛,却在二十步外遭遇清军火器齐射,二十步的距离,那就是最佳射程范围了,威力也在最大范围,结果可想而知。
这个战例,让吴争有些心慌。
如果,如果自己所率火枪兵,同样遭遇这样一支清军火器兵,自己的结果会如何?
除非据城而守,死守不出,否则,三段击也是被敌人齐射所破。
这一点,反过来也成立,因为二十步的齐射,对步兵冲锋,那就是屠杀,当时的军队可没有匍匐前进这个战术动作,冲锋,那就是一窝蜂的喝杀前进。
吴争知道,这种假设,日后一定会出现,因为火枪不是自己的专利,只要肯出银子,番商不可能不卖给清廷。
既然无法杜绝清廷得到火枪,就得从训练、战法上去下功夫。
当然,吴争是知道提高单兵能力的,但这用处不大。
热兵器之所以能取代冷兵器,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士兵平民化,勇士不再是贵族的专利,任何一个人只要训练得法,都能胜任火枪手。
人多力量大嘛,最彪悍的贵族骑兵,遭遇数倍乃至十数倍的火枪齐射,结果都一样。
练了一辈子的武林高手,也敌不过一个稚童在十步外射出的子弹。
而由此,热兵器最大的威力在于团队配合,而非单兵作战。
这就有了矛盾,究竟该注重团队配合呢,还是单兵作战?
吴争陷入了犹豫。
……。
当天晚上,吴争与宋安等人商议此事。
这次随吴争一起来的有四人,宋安、池二憨和两个戚家少年戚承豪、戚承杰。
带池二憨来,吴争是想让池二憨未来不会被新军新战法所淘汰,池二憨的心愿就是做个驰骋沙场的将军,所以,吴争打算让池二憨来军校镀层金。
当吴争把心中的难题说出来,把目光看向宋安时。
其实吴争只是想听宋安的意见,因为也只有宋安是率领火枪兵进行了几次实战的,而且战绩很好。
宋安想了想道:“以我看,还是注重配合。之前在绍兴城中与清军巷战时,我是将火枪兵撒出去的,以五人为一队,各自为战。各队遭遇敌人时,往往以一至二人引着敌人兜圈,其余三、四人据房屋对敌射击,虽说装填还是不够快,但几乎在间隔十几步的距离射杀敌人,以至于后来敌人就士气溃散不敢追了。”
吴争点点头,这话确实有道理,可问题是,这样的巷战不具有太大的代表性,因为之后北伐,往往是大规模的野战,至少在初期,清军不会胆小到只敢守城,也不出来迎战,特别是双方都知道对方有火炮这个攻城利器的时候,野战就成了必选项。
就在吴争犹豫不决的时候,让人意外的是,戚承豪,这个戚道昆的儿子开口道:“王爷,草民能说句话吗?”
吴争一愣,确实很意外,这孩子胆子挺大的。
于是微笑着鼓励道:“无妨,说来听听。”
戚承豪揖身有些紧张地道:“草民家中也有几杆火铳,是爹爹铸造的。这两年与杰弟也使过火铳,在山中打野猪。”
吴争呵呵笑道:“打着了吗?”
戚承豪被引笑了,反而放松起来,“自然是打到了,不过野猪一伤非常凶猛,会紧追不放,速度奇快。”
吴争有了兴趣,问道:“那你们是怎么做的?”
戚承豪答道:“如这位将军所言,草民与杰弟配合。开第一枪前,让杰弟埋伏在周边,草民先看好附近大树位置,一开枪,草民就转身逃向大树,然后爬到树上,待受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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