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开心,因为我没有妈妈,没有朋友,突然给了我一个姐姐,我是那么的开心。
后来我才知道她的父母出了车祸,我也知道了她父母留的钱都被我的父亲拿了去。
她叫林可卿,很好听的名字。
她总是很温柔地哄我睡觉,给我辅导课题,她就像太阳一般照耀着我的黑暗的世界。
可是有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太阳,失去了那金色的,温暖的光芒。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我放学回家,我看见父亲撕扯着她的衣服,屋子里昏暗无光,充斥着酒精的气味。
我颤抖着用酒瓶砸向父亲的头颅。
她慌张地离开了,满脸的泪水似乎在嘲讽我有一个这样的父亲,我知道,我永远地,失去了我的太阳。
五年,我都没有她的消息。
后来,末世到来了,我觉醒了罕见的精神系异能。我又见到了她,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如此地深爱这个人儿。
五年的时间,让我的爱沉淀到了血液,骨髓里。
可是终究是迟了吗……看到她满心都是别人,那个名叫尹千语的娇小姐,为什么心那么痛,好像有利刃在一道一道地割。
她那么爱尹千语,可是尹千语却将她的爱践踏在脚底,即使这个女人有着让我都自惭形秽的倾城容貌,可是我还是好恨她。她那么容易获得了那个人的爱,却从来不珍惜。
我跟随她们加入了萧何的队伍。
后来,我看到了转机,刘斯同告诉我他喜欢尹千语,他会帮我得到她,最终我还是同意了,可是我没想到这是一个圈套,看到王励将浑身是血的她抱走后,我才意识到,是我不配拥有这样耀眼的光芒,懦弱的我,甚至不敢说出我的爱。
当刘斯同的匕首没入我的心脏时,我只觉眼角一片冰凉,太迟了……
我以为我死了,可是我还活着,以一具行尸走肉的身体活着。我醒来时已经三年后,我变成丧尸,可是为什么不让我忘记曾经,为什么让我保留那痛苦的记忆。
刘斯同得到了她体内的蓝色晶体,很快成为了聚集地里的掌权者。
很快迎来的血月,我进阶了,我能感受自己可以控制其他的丧尸,那是一种绝对的力量。
可是当我赶到聚集地时,还是迟了,我看见她被一只丧尸断了一臂,她还拼命护着那个对她避之不及的人,我自私地想,她和我变成同类会不会分给我一点点的爱,可是,我看见她在异变时自尽了……
她瘦小的身体直直地倒在地上,在一片废墟中淹没。
我知道,我又她错过了……这一别,就是阴阳两隔。
我有一个很爱,却不能爱的人,她叫林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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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一天我重生了,回到了末世前,可是我还是丧尸,我还是没办法面对她。
我决定忘记那段过去。我给自己起名叫付凉城。
这一世,尹千语很爱她。
我对自己说我要祝福她们。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叫席锦,一个很温柔的女孩子,就像她一样,像一个小小的太阳。
可是我是丧尸啊,我已经不能拥有爱。丧尸是惧怕阳光的,我是那么的惧怕她。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我放弃了她,也放弃了席锦。
我没办法死去,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曾经想毁了这个城市,可是她也在,我想找到那个蓝色晶体,我希望自己可以恢复。
后来她们在一起了,席锦不知所踪。
这是我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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