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职位就是他的。
之后便很顺利,他趁职务之便给你下mí_yào,囚禁了你,然后我又去找了司令那个老sè_mó,身体利诱,金钱美女各种好处,那老家伙就把他提拔成了军长。
呵,可笑我策划了这么多事,却独独漏算了人心,人的妒忌心,功利心真是可怕,明明我自己就是如此,为什么还会把别人想的那么简单呢。
呵,如果那段时间你对我好一点,说句关心的话也好,我就可以完全遗忘你的不好,只记你的好,可惜,你不给我机会,所以,一切都错了。
你让我痛苦,又让我眷念,你想杀了我,我却不想忘了你,只有同赴黄泉才是我们最好的归宿。
他灼热的视线紧紧的黏在林千里的身上,满脸的血泪,一脸决绝,周身的气势都张开了,气焰高涨,在黑夜里像烈火一样燃烧起来。
陌灵眼眸一亮:“这才对嘛,刚才那副要死的样子真不像你,赶紧把身上的血给换下吧,都腐烂发臭了,我还给你抓了个女人过来。”
说着他一拍手,从树林里就钻出一群飘忽的鬼怪来,他们拎着一个吓晕了的年轻的女人,模样干净漂亮。
兰纳看他一眼,轻哼一声,这人也不算一无是处嘛,陌灵得瑟的笑笑。
旁边的章老头从开始就一直打量着兰纳,听这个人说话,他和林千里算是旧识,但是按周老头的话,这个林千里是民国时期的人,那这个叫兰纳的人岂不是活了百多年了。
一百多岁青春不老,还满身的腥臭,明显就不是活人,但是他身上却又没有死人的气息,此种邪术,他平生从未见过,当真诡异。
现在听到他说换血,他脑海里突然想起他们术士界流传的一个邪术——骨蛊易血。
以血易血,精食万化,滋养百骸,不老不死不灭。
章老头皱了眉头,那方法这么多年来也不是没人试过,却从来没人成功,他一直以为不过是虚妄之言,没想到真有人用此法存活至今。
他这么肆无忌惮的打量,兰纳自然是有所察觉,不过他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论歧黄之术,这老头还得对他尊师称道。
他轻哼一声,径直走到林千里面前,撩开袖子露出被他折断的手腕,那处皮肤跟发霉了似的一片青黑,却没有像常人受伤那样肿起来,他这身躯壳早就只剩一个皮囊,没有了治愈的能力。
“你知道我花了多少心血去保养这副皮囊吗?我害怕与你再见,你却再也认不出来我,我几乎到了一个星期就换一次血的地步,生怕见你的时候,身体散发出腐烂的气味,让你嫌恶。”
他声音幽幽的,想起学园祭那一次隔世相见:“我满心期待与你相见,再见你却在树林里和别人亲亲我我,你知道我当时有多伤心吗?你曾经说最爱听我唱戏,平阳城里的青衣,无人能出我左右,所以多年未见,我第一就想再唱戏给你听,看着你站在戏台下的表情,我欣喜若狂,以为你想起了我们的曾经。”
林长思扫他一眼,这个别人不就指他吗!
兰纳似乎只是单纯的述说也没需要谁回答,他自嘲的一笑,继续说道:“可是你呢,当天晚上就过来杀我,如果我当时没有说知道法门在哪,你会毫不犹豫的扭断我的脖子吧?”
他对着林千里的眼睛,脸上都是恍惚的笑,伸出食指,尖利的指甲在破碎的手腕处轻轻划过,那层皮肤就被切开了,露出里面森森的白骨,白骨上不知道附着什么黑色的东西,跟霉斑似的,浓黑粘稠的血液涌出来,空气里都是腐烂的腥臭,浓的刺鼻。
林长思恶心的撇开脑袋,兰纳看着他轻笑,面无表情的把割开的手抬起来,眼眸里都是幽黑的光:“不好意思,恶心到你,可是这个事,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做呢,可能一次,可能两次,为了在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里挣扎的活着。”
他把手放在眼前,端口处的血液不停的流出来,沿着白皙的手肘滑落,还没流多久就干枯在了手腕上,凝结成一道道的血痕。
“你知道吗?换血的时候有多痛苦,我要在身上割出无数条口子,放掉身体里所有的血,这些血液经过骨头里养的蛊虫,一流出身体就很会干枯,所以我都要坐在浴缸里泡着,那满满一池的红色,让人亢奋。”
他眼眸里泛出兴奋的光芒:“不过也好痛,骨头里的虫太贪吃,一身新鲜的血换进去,没多久就臭了,臭了就要换,不换虫就会咬人,它们在骨头里钻动,啃食你的骨髓,你会痛的满地打滚,皮肤干瘪进去,身上长满尸斑,就像一具行走的骷髅,哈哈”
他疯狂的大笑起来,手垂在身侧,血液飞溅在地上,凝结成一个个黑色的血珠或血块。
林长思被他样子吓到,林千里把他脑袋按进怀里,不让他再看兰纳。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祝和风亲的火箭炮,第一次收到,早上看到的时候超级激动,感谢亲,么么哒。
☆、毛毛
林千里看着他满身滴血的疯狂样子,还有他身后跟着的陌灵和一群鬼群,他心里就涌起一阵不好的预感,莫不是要跟他破釜沉舟?
他皱紧了眉头,看看怀里的林长思,他这到处是伤的,本来没受伤就是一个软手软脚逃命都跑不快的,现在还瘸手瘸脚的,如果这兰纳真要跟自己鱼死网破...,林千里想着就沉下了脸。
他心里盘算了下,还是觉得怎么都不能拿乖宝冒险,当即就把林长思拦腰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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