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笑的苍白无力:“我在他身边卧底了7年,就是想亲手把他送进监狱,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何必呢。”人生有几个7年。他的7年在卧底,我有6年在训练,后来7年在杀人。
他突然转过头看我,目光坚定决绝:“这是我的信仰。”
“信仰?”那是什么东西?比生命还要重要吗?我陷入了沉思,在深思中鄙夷。
他大口喘着气,每次胸口起伏都会溢出汩汩血流。
“因为信仰……我不对任何人妥协,不被任何人左右……我用心衡量善恶,从不曾乱了脚步。”
他说得十分艰难,我只觉得他很傻,尤其是对从小一直走在生死边缘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信仰不能拿来生存,他的死亡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是,那一刻的他仿佛全身散发着熠熠光辉。难道是回光返照?我嘲讽地笑了笑。
“你、有信仰吗?”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直至瞳孔涣散,合上双眼。
他死了,很狗血的情节不是吗?一个热血刑警,追求道德人性,最终死于非命。
苟延残喘地活在黑暗的角落,和辉煌悲壮地刻在英雄纪念碑上,哪个更有意义?
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的乐观,来自信仰。
哪怕是卑贱地活着,满手血腥,我也从未停止过追寻自由的脚步。
那就是我的信仰。
因此我除了刚开始的一年里稳固自己的生活外,剩下的时间都在学习知识,我极度渴望外面的世界。尽管是相同的空气、相同的天空,我却为之着迷。久而久之,我竟然成了顶尖黑客,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在别无选择中,我尽量让自己的手少沾点血。每年除了组织的限定任务外,我只接一单生意。
不杀好人、不杀同胞、不杀目标之外的人。
这是我唯一能为自己争取到的砝码,尽管在同行看来,这多么滑稽可笑。
饶是如此,7年来100的成功率依然让我坐上了杀手榜第二位。
我见到了各式各样的人。
比如威兹曼,亡灵医生。高超的手段可以从死神手里把人夺回,他救活的人不计其数,也包括我。但他杀过的人,也同样恒河沙数。所有人在他眼中,都像是他的试验品,用来提高手艺、创新技术的素材。血与死亡对他来说就像是件艺术品,供他欣赏品评。
比如杀手榜第一的杰德,我习惯叫他狂魔老大哥。他以杀人为乐趣,以摧毁别人希望为人生追求,他常常说:“人们之所以怀有一丝希望,是因为他们看不见死亡。”同时,他也深深寻求死亡,他等着有一个人结束他的生命。
狂魔老大哥对我抱有很大期望,教了我许多受益终生的技能,我时常会想,他是不是在期待被亲手教出的人杀死。
如果没有遇见童华之前,我想我也许会很乐意帮老大哥这个忙。
在童华身上,我隐约能够看到狂魔老大哥的身影,但他还不成熟。那时候的他像是被生生割裂成两个人,一半是摧毁一切的恶魔,一半是痛苦挣扎的困兽。童华正处在光明与黑暗的边缘,拉他一把,就是新生;推他一下,就是破灭。但那个左右他的人,不是我。
不管怎么说,因为童华,我自由了。我甚至心情好到在监狱里收了一个徒弟。
杨帆,就像是曾经那个懵懂的我,有着坚定的目标,矢志不渝。只不过,他的信仰是爱情罢了。
后来无数次我都无比庆幸收了这个徒弟,并且答应了他的请求。因为多亏了他,我认识了方是。
我从没觉得自己不幸,因为总会有人比我更加不幸。就像方是。
方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全身上下都是迷。他偶尔带着全知视角俯瞰这个世界,像个旁观者一样洞察一切,冷静而透彻。但更多的时候,是冰冷中夹带着关怀,对人不求回报地付出。
很难想象这样的人曾经在生死擂台打100场,甚至夺得【达摩克利斯之剑】,有的人用金钱买刺激,有的人用性命换金钱。到底被逼到什么程度,才会不要命,不要名,只要钱。那时候的他,也许并不在这个世界上。
而现在这个充满人情味的方是,我想白非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吧。
不过正是现在这样的方是,让我能够真正摆脱过去,不必提心吊胆。
像个普通人一样,
走在宽敞的大街上,看车来车往,
喧哗嘈杂,都是美妙的乐章,
总算能酣畅狂饮,大醉一场,
能无所顾忌地走入婚姻殿堂,
对我来说,这就是幸福吧。
永世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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