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归隐山林。后来他创立了青玉门,毫不藏私地将毕生所学传授给世人。
可是现在,武林盟主的位子竟像是皇位一般由游州高家代代相传,李若子前辈泉下有知,若是知道武林盟变成这么个腐朽样子……
马夫不耐烦地催促他:“你是上还是不上啊?”
刘书华反应过来,连忙跃上马车:“我师弟正在茶肆吃果子呢。”
马夫道:“那么顺路去把他接了,我送你们两人一起去武林盟。”说着,马夫挥起缰绳正要落下,一声柔弱的呼唤传入二人耳中:
“英雄——英雄——奴家有话同你说。”
刘书华和马夫都探头张望,僻静的路边小径里走来一个雪衣小娘子。她穿着一件宽阔飘逸的兜帽披风,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的,看不清楚脸,只能看到一点尖尖的下巴。
刘书华好奇地问:“姑娘是要跟我说话?”
女子柔柔一笑,千娇百媚好不可怜:“这位英雄,可是要往武林盟去?”
刘书华点点头,毫无心机地回答:“是啊。”
谁料,女子膝头一软跪在地上,凄苦地啼哭道:“英雄,求你救救奴家——”
刘书华大惊,连忙跳下马车扶起她:“姑娘这是受了什么委屈?尽管告诉我,我一定帮你。”
镜头从刘书华的肩头拉近,女子柔弱地伏在他的怀里,兜帽被掀开一点露出一抹殷红如血的丹唇,有说不出的肆意邪气。
第四十二章无奖竞猜:大娃同款香水究竟是……?
就这样,刘书华和莉奈你一言我一语地对上了戏。王子越在监视器前认真地观摩,申为奇小声地问:“哥,你觉得演戏有意思吗?”
王子越点点头:“有意思啊。”
现在他光是看别人演戏也能看出不少门道,刘书华和莉奈都是很有天赋的年轻演员,生动地演绎出了各自角色的人物性格。
要知道,范凤龙的死亡是《青玉剑》的剧情分水岭,在师父死之前,范忧喜个性单纯毫无城府;师父死后,范忧喜一夜之间长成了大人。眼下,刘书华活灵活现地演出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单纯青年,他的气质透明得如同山间清涧,无限同情地望着正在诉说悲惨遭遇的柔弱女子,眼中时不时还有泪光闪过。
与他对手戏的莉奈毫不逊色。莉奈才19岁,演技可谓浑然天成不经雕琢。她唱念俱佳地说着台词,哀婉的语调令在场听者无不动容。兜帽披风遮住了她大半张脸,很大程度上局限了发挥空间。然而,莉奈用细微的表情和肢体动作在向观众传递一个讯息——这个看似柔弱的苦情女子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申为奇见王子越表情专注,心里忽然有些说不上来的失落:“哥,那你觉得是玩乐队有意思还是演戏有意思?”
“这……”
玩乐队有意思还是演戏有意思?这问题好难答啊,就像问你肯x基好吃还是麦x劳好吃,这怎么选?本质都一样嘛。
王子越歪歪脑袋,乌发柔顺地滑落在胸前。旁人匆匆一瞥恐怕会将他当成某个清丽佳人,定睛一看方知是位眉清目秀的少年郎。
这样的王子越与从前在舞台上唱歌的王子越很不一样,但同样令申为奇无比心动。
想了半天,王子越终于给出一个答案:“还是玩乐队更有意思。乐队里面没那么条条框框,想唱什么就唱什么,我觉得轻松多了。”
申为奇放下心来,重重地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王子越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的?我可告诉你啊,偶像团体和摇滚乐队可不是一码事。”
申为奇抬手帮王子越把头发勾到耳后:“我就是知道。”
主唱大大还是喜欢唱歌的,这让申为奇甚是欣慰。古装的王子越好看得不像话,《青玉剑》一定会为他狂圈一大票新粉,但我和那些肤浅的颜饭不一样。我懂得他的心懂得他的灵魂,主唱大大的饭圈第一人就是我谁都别想跟我抢。
申为奇又问:“哥,那你以后还想玩乐队吗?如果ls可以重聚——”
王子越专注地盯着监视器,随口道:“有机会再说吧。”
申为奇不说话了。
他隐约察觉到王子越并不想谈论有关ls的话题,仿佛失败的人不愿意面对失败的现实。毕竟那是他为之付出青春的梦,也许时至今日,王子越还是不能接受乐队的失败。作为脑残粉的申为奇也是一样,他总觉得ls只是进入了冬眠期,总有一天他们还会在舞台上重新聚首,继续为歌迷们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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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几个主演要同时放假参录综艺,统筹协调的压力骤然加大,剧组拍摄的日程非常紧张。这天王子越从早到晚忙得脚不沾地,连饭都没有好好吃。晚上回到酒店往床上一瘫,仔细想想,今天也只有申为奇带的豆浆油条还能勉强算作正经的一餐。
王子越翻了个身,疲惫地闭上双眼。
明明很累却睡不着,因为过度工作,全身关节都酸涩疼痛,像是机器人被拆卸了关键的零件无法正常运作。思维的混乱加重了身体的疲乏,脑子里乱糟糟的全是白日所见所闻的纷杂画面和吵闹声响。
晚上收工以后,申为奇又是撒娇又是耍赖想跟进王子越的房间,被王子越坚决地挡在门外。王子越知道,申为奇天生怪力还手握门卡,如果他想进来那谁也挡不住。但是申为奇在门外徘徊了一会儿便默默地离开了。也许是尊重王子越的意愿,也许是不愿做出低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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