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的味道极致的好,这样的乐趣,想必能维持一段时间。
此般想着,那股柔软地回旋心头的满足感更甚,身心异常的愉悦放松,比往常更快的沉睡入梦。
一夜安稳好眠,自是不消多提。
累惨了的柳寄悠这一觉睡得很久,恍恍醒来时的第一个想法是「屁股好痛」,他没立刻坐起,浑身酸疼地躺在床上醒神,不用亲眼看到也能感觉到,他娇嫩的后庭被某个妖孽开采过度,开花啦!
再躺了半刻,正打算开口唤人时,小冬瓜和小竹竿开门进入,来到床边,看见他已睁开眼睛。
「少爷,你醒啦,饿不饿?要不要起来吃东西?」
「先扶我起来。」小冬瓜和小竹竿扶他起身,背靠床头倚坐,也不知睡了多久,肚子确实饿了,可一身骨子像散了架,实在下不了床,只好坐在床上,就着几碟精致可口的小菜,吃了碗用鸡骨熬的香浓米粥,吃完后才问:「我们到哪里了?」
「徐州。」
「王爷呢?」
「在外头跟人说话,少爷,我们刚刚看到……」俩小孩趴在床旁陪少爷说话解闷,兴高采烈说着他们看到的人事物,外头的世界在他们眼中样样都新奇。
不多时,宋烨走入房中,说:「寄悠,走吧,该启程了。」
「是。」柳寄悠挪动身子,忍着酸疼勉强要下床,宋烨却突然连人带被打横抱起他,不由小吃一惊,慌张道:「王爷,请放我下来,我自个儿走便成。」
「你确定你有办法自己走?」宋烨笑笑的问,手在他屁股上轻佻捏了捏。
「总比被抱着好看。」柳寄悠脸微微一热,小声嘟哝。
「相信我,摇摇晃晃走得像三寸金莲的姑娘,对一个男人而言也不会太好看。」宋烨没放下他,平稳的大步跨出。
柳寄悠没法,只得学鸵鸟把脸埋进被子里,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宋烨抱上马车,感到很丢脸,心窝处却缠绕一丝淡淡的甜蜜暖意。
其实,这个男人不妖孽的时候,可说是风度翩翩,完美无缺啊,要不是他是男人,柳寄悠想,他十之七八可能会不小心爱上他。
可惜,他是男人,宋烨也是男人,爱上一个男人不在他的人生规划中,何况他们之间只有身体交易,真心还是保留给自己吧,以免失身又失心,得不偿失。
马车上多了几块又软又厚的丝绸软垫,宋烨将他放在那些软垫上,让他能舒适的或坐或卧。
接下来三天,他们昼行夜伏的赶路,两人白日同车,夜晚同寝,宋烨并没有再要柳寄悠的身子,很好心地让他的小屁股休养生息,总不能不知节制的玩坏了,那往后还有何乐趣可言。
然而三天后,身为男宠的职责是想逃也逃不掉。
柳寄悠也认了,看开了,顺从地配合宋烨的为所欲为。
或许是新鲜感所致,宋烨似乎爱上在马车中与柳寄悠取乐,幸好不再像之前那般要命的狠做,也非天天都要扯着人沉沦欲海,当他们暂住地方官员的府邸时,宋烨便不会要他,让他好生休息。
柳寄悠还有另一项本领——
无论处在何种境地,总要悠适舒心的活着。
换句话说,既然不能逃避,索性学会妥协和享受,没必要自讨苦吃。
被五王爷压其实不是多难熬的事,坦白讲,他也有爽到,而且是很爽,非常爽,反正他都恬不知耻的自荐枕席当人男宠了,若还一副贞洁烈女宁死不屈的样子,未免太矫情,不如抛开无谓的衿持,从中得趣。
你说他太没节操、太随波逐流?嗳,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和理念,他生性悠闲散漫,不知上进,节操这么珍贵的美德用在他身上太浪费了,况且随波逐流说实在也没什么不好,设法让自己能舒服度日有何不对?
然而尽管如此,要他放声呻吟出来,他依旧办不到,毕竟马车外头围着一圈人,纵使他们晓得他是王爷的作乐玩物,也不会(不敢)光明正大的用轻蔑眼光鄙视他,可一个人没羞没耻的程度仍是有基本底限的。
他不知道的是,宋烨就爱看他爽利快活得不行,却极力忍耐压抑的神情,那么可怜,那么放荡,简直骚到骨子里,这样的他总能勾起他最深层的欲念,禁不住想要让他更可怜、更放荡。
一路行来逍遥风月,大抵相安无事。
只是,每每被宋烨抱下马车后,小冬瓜和小竹竿都会好奇道:「少爷,你又和王爷在马车中玩摔跤啦?怎么每次都摔得走不动路了。」
最好只是玩摔跤啦!
柳寄悠掩面,真是哭都不能哭,笑也笑不出来。
宋烨一行人并未直接赶回京城,而是沿路走走停停,顺道去几个地方微服巡视,看看各地商运政务的实际运行情况。
因此,他也不是能成天寻欢作乐,柳寄悠只要得了空,便会带着小冬瓜和小竹竿到处逛逛,宋烨未加以阻拦限制,指派两名护卫傍身,又给他一袋银子,由他高兴去玩。
柳寄悠当然是把握机会,尽情游览故乡之外的大千世界,玩赏各地风土人情,日日不亦乐乎。
如此行走了将近两个月,才终于抵达京城,他最向往的盛世繁华之地。
马车停在五王府的大门前,王府总管率领众管事等迎接主子返家。「恭迎王爷回府。」
柳寄悠照样是给宋烨抱下马车的,仍睡着,昨天一上马车,宋烨就压着人不放,直把他差点又操昏了才放过他。
「王爷,这位公子就
喜欢一枝红杏入墙来(H)请大家收藏:(m.23dus.cc),爱上读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