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曾经说过,他穿白色的衣服最好看呢。微微一想,林绎玹看了看手中白色的衬衣,把手里的牛仔裤换成了一条黄、色的长裤。嗯,这样配那双浅蓝色的鞋子应该可以吧。生日真是烦人啊……
“郑寅,真是多年不见啊。”林绎晟看了看郑寅这个多年不见的好友,厉目柔和了许多,带着一丝笑意。想当年,他们可是铁哥们儿,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便彼此再无音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反而又因为子女重新结识。
郑寅微微一愣,盯着林绎晟几秒,露出了一个会心的笑容,道“林绎晟!呵呵,这么多年,要不是在杂志上见过,我都快认不出你了,你变了很多。”当年,林绎晟可是热血青年一个,做事我行我素又冲动,不然也不会和东方晴在一起还有了孩子。
“人老了,自然变了很多。”林绎晟笑着拍了拍郑寅的肩膀,拉过一旁的易铭轩向他介绍,语气透出一丝淡淡的骄傲,“这是我的小儿子,易铭轩。来,铭轩,叫叔叔。”对于易铭轩这个儿子,林绎晟可是非常骄傲的,恨不得带出去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他的儿子多优秀。
今天易铭轩穿着正式的黑色西装,但是却没有别人那种僵硬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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