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主谋原本打算拿钱撕票,后来研判在不被察觉身份的前提下,拿到钱并处理掉孩子机率不高,临时决定放弃赎金。
负责照顾孩子的夫妻多年无子很想要个儿子,这个孩子又不哭不闹的非常可爱,两人彻夜商谈决定找个医生帮忙开出生证明,把孩子当成亲生的报户口,一家人搬到乡下生活,熬过十年追诉期就能高枕无忧了。
没想到事情爆发后,不止主犯被捕,薛家更聘来律师团,说养育薛一鸣的两人是从犯,根据刑法八十条第三项规定「犯最重本刑为一年以上三年未满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诉期为十年」,但是刑法八十条亦规定「前项期间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为有继续之状态者,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因此主张犯罪终止日为陈友直认祖归宗时,此案仍在追诉期内。
律师团主张成功,主犯、从犯一干人等全都入监等待判决,即使他为养父母说了不少话,仍旧改变不了养父母需入狱的事实。
变成薛一鸣后他在夜半接到弟弟陈友恒的电话,友恒在电话里不断哭泣,什么话也没说就把电话挂了。
「我跟那个男人真的长得很像,我看过他年轻时候的照片,除了眼睛其他都像他,我还知道他这么多年为什么不再婚也没有生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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