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运动好的模样,手里正拿着条毛巾擦汗,见纪悄注意到自己在看他,阎澄也没躲,直接对他露了个大大的笑容。
纪悄一怔,匆忙别开眼立刻退出了篮球馆。
“在看什么?”伍子旭打了一个小时累的不行,一屁股瘫在了阎澄身边,见他瞪着空无一人的门口不动,随口问道。
他们都是校篮球队的,u大附中的篮球属于重点发展项目之一,每年还有几个招生名额专留给篮球特长生,虽然高中生篮球联赛基本就属于闹着玩的性质,但是这个特色附中可是要积极保留的,对外还能展示他们学校每年除了占据最高的升学率,连学生的课外教育发展也非常关注。
最近他们和三中就有一场友谊比赛要打,所以篮球队除了课余时间会留下来训练之外,早晨也提早了一个小时到校,偶尔周末也要来练一练。对此队员们都没什么意见,这个年纪的男生精力正是用不完的阶段,加上阎澄、伍子旭这样心思多的少爷还能借着这个由头翘翘课泡泡妞,高兴还来不及呢。
“看风景。”阎澄眯起眼回道。
伍子旭“切”了一声,拿起自己的毛巾甩了甩道,“走吧,一会儿好像去大体育馆集合做早操,去晚了又要被铁哥念,烦死人。”
纪悄回到宿舍的时候其他五人都起来了,焦健硕正拿着梳子非常仔细的扒着他的三根毛,看见纪悄那张脸,再瞅瞅镜子里的自已,一下子就没了臭美的兴致。
何平也盯着纪悄身上的校服看了好几眼,然后挤出一抹笑容问,“你吃过早餐了吗?”
“嗯。”
纪悄应了一声,摘下头上的帽子,把买来的东西放回柜子里,然后去上课了。
他走后,孔斌忍不住骂道,“这小子真够跩的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比阎澄更牛逼呢,不过他脸白成这样,没病吧?”
焦健硕忽然问何平,“你以前认识他?”
何平顿了顿,尴尬的笑笑,“没有,不是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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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习开始了十来分钟,阎澄和伍子旭才慢吞吞地进了教室,阎澄的头发还有些湿,在篮球馆洗的澡,铁哥无奈地给了伍子旭的屁股一脚,不爽道,“你们这比赛要输了,给我把《离骚》背一百遍。”
伍子旭咕哝了一句,“这么背下来要骚成什么样啊……”
屁股还没坐热,广播里已经让所有人都到大体育馆集合了。校方还是比较贴心的,大热天的知道学生怕晒,于是选择了室内给大家早锻炼,附中作为u市排名第一的市重点,校园设施非常优秀,才翻新过的超大体育馆完全可以容纳进千百来个学生没问题。
然而,尽管已经开学一周了,但是当高二(11)班进场的时候,还是引起了一小片的议论声。
在大部分学生的校服还停留在“丑得天怒人怨、真想一把火烧了”的阶段的时候,附中已经率先开辟出了一条审美的新道路来。男生,白衬衫、黑西装、黑领带,女生类似款,加一条格子裙,小细节部分也做的不错,比如衬衫有收腰,裙子边还有小蝴蝶结什么的,冬装则配围巾和大衣,还有一顶球球帽,当时这个消息还上了u市的新闻,说是请了设计师特别设计的,只为了附中的学生可以不那么排斥穿校服。
不过现在是夏天,省了西装,大家清一色的白衬衫,笔挺挺的往那里一聚,说不出的清新粉嫩,以至于更显出(11)班的与众不同来。
第4章郊区分校
不需要太仔细的看,就能发现高二(11)班的校服和附中其他学生的校服是不同的,男生虽然也是白衬衫黑裤子,但裤子的面料偏尼龙,很软,基本没有版型这个东西,穿上去松松垮垮就和运动裤没什么区别,而且沾灰,女生的裙子不是白蓝格子,是一种诡异的湖蓝色,而且蓝的很不正,暗沉沉的。
其实这校服不至于非常难看,搞不定穿出去比其他高中还好看那么一点,可是被上千位正版的附中校服所包围,那对比下来的天差地别就很伤自尊了。
显然(11)班的学生自己也这么以为,一个个进场的时候不是低着头就是黑着脸,对于这样会使得自己曝露在这么多打量眼神中的早操锻炼很是排斥。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u大附中是u市老牌的重点高中,建校时间已经快五十年了,即便如今u市的地价已是寸土寸金,但是附中依旧占据着市中心不小面积的地皮,每年中考的分数线永远是第一位的,在u市人的心里都有这样的概念,“谁家孩子考入附中,等于大半只脚已经进了名牌大学了”。
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附中在u市出现了一个分校,这个分校在郊区,虽然挂着附中的名,但勉强只能算是一个区重点,中考的分数线也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大家谈起这个学校也只会叫他“郊区分校”,高低分得非常清楚。
然而就在前两年,分校所在的地区被u市政府列入了城市的发展规划建设里,打算让他们迁校,从东面郊区搬到南面郊区去,原本说好等新校舍造起来再走的,但是中间经过了一系列的领导换届变动,等到土地的合同下来准备动工了,才发现新校舍的进度没有跟上。分校的学生即便不多,七八百总有的,一下子让这么多学生到哪里去上课?而另一边的工程也是上头吩咐的,同样耽误不起,这可让教育局和规划局的人两头为难。偏偏这事还不能对外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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