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直接跪地上去。
林千松有些心烦,摆摆手,道:“算了,他武功最高,你们都比不上他,能不跟丢才是怪事,一边去吧。”
“是。”仆人站到一边。
林千松想着阿大的事,看着旁边的阿三,心里烦闷,便把阿三打发走,让他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呆着。阿三离去。又喝了两壶小酒,林千松喝够了也坐够了,便接着走到街上去,找东西打发时间。
谦城虽然不算个大地方,热闹却是很热闹。只是越是走在这热闹的地方,林千松越觉得不高兴。以前他也玩过几回微服私访,那时阿大还是忠诚老实的阿大,又是侍卫又是仆人地跟在身边,从小到大,林千松已经习惯了这么个人。如今那人犯下弥天大错跑了,林千松是又气,又不适应。
闷头闷脑拐了几个弯,行人少了许多,周围也大多是些民房。从思绪里回过神来的林千松见走到了冷清的地方,索然无味,打算折返。路边有个叫花子,他掏出钱袋,扔了一锭银子在那人面前。
收起钱袋,没走几步,林千松就给叫住了。
“等等。”那叫花子跑到他面前,举着那锭银子,“我不是乞丐。”
林千松笑了一下,说:“你不是乞丐,那你穿地一身破破烂烂蹲在别人家的门口干什么?”
那人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行头,干笑一声,挠了挠头。“我家里最近遭了些变故,手头有点紧。”他不太好意思地说,“过段时间就好了,我这有胳膊有腿的,想挣钱还不容易。”
“那就挣了钱再还我。”林千松摆摆手,道,“这是二十两银子,你还的时候,可得还我三十两,一分不能少。”
“……这。”那人显然从没遇上过这么慷慨大方又强势的人,一时有些哑然。
“该干嘛干嘛去,让开,我得走了。”林千松不耐烦道,挥手让挡在面前的人让开,接着慢慢悠悠往回走。
落魄之人看了看手上的银元宝,又看了看离去那人的背影,无奈又窝心地笑了笑。“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他自言自语了一句,抬头朝远去之人的方向高声喊:“恩公,请告诉我你的名字,若来日再能相见,必将涌泉相报!”
林千松没搭理他。
不过就是二十两银子,他堂堂一个德王爷还没缺钱到散不起这种小财的地步。他并不多么宅心仁厚,但偶尔还是会有点善心,区区二十两助百姓度过一个难关,何乐不为。
苏行风揣着善心人施予的银元宝,在原地不知再想什么,出神了约有一个小时,方才离开那个地方。他洗了个澡,换了一身新行头,原本邋邋遢遢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乞丐,转眼变成一个清新俊逸的英俊青年。
又买了两小坛子酒,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苏行风避开人多的地方,运起轻功潜入一处房屋里。这里似乎已经被遗弃了许久,遗弃之前还遭过破坏,门窗桌椅多处损坏,到处都落满了灰尘,尽显萧条。
怀念地在房内走了一圈,苏行风就地坐了下去。桌椅没有剩一条好的,就只有挂在正对大门的那扇墙壁上的一副山水图还是完好的,那是他父亲生前特别喜欢的一副画。
苏行风看着那副山水图,小时候在家里的记忆涌上来,眼神霎时暗了下去。他举起一个酒坛子,对着本应坐着高堂的位置做了个敬酒的动作,接着往嘴里喝了一大口酒。
“爹,大哥,都是行风的错,我若能早点下山就好了。”
又灌了一大口。
俊朗青年的眼里满是忧愁落寞。
又是新的一天,要找的人还是没什么音讯。林千松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问了阿三一些青城那边的事,没什么有用的消息,便又把人给打发走,自己一个人在酒楼吃中饭。
这家酒楼名仙客来,名字听着让人舒服,吃的东西也很不错。以前林千松来过两次,这里的招牌菜手撕鸡味道挺好,半肥不腻口味正宗,不过就是麻烦了点,得自个把整只鸡的肉给撕下来,再和另一个盘子里的香葱香菜等物抓在一起混着吃。
林千松自然是不可能干这等事,这事都是阿大做的。现在他就一个人,又不想让阿二阿三服侍,虽忽然有些口馋,却不想自己动手。
“恩公!”一个人忽然走了过来,朝他抱拳,“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遇见你,实在有缘。”
林千松茫然地看着来人,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过这样一个男子。来者剑眉星目,器宇不凡,若自己认识,不会一点印象也没有。
见恩公的表情,苏行风便知道对方是认不出今日的自己来了,便道:“昨日在东街,还记得吗?你借了我二十两银子。”他说着,就在这一桌坐了下来。
“是你啊。”林千松惊奇道,“一天不见,变了个人似的。”
夜夜偷香、3
“家里遭了变故,我受了些打击,一时放不开,才会变成那样。”苏行风温和笑道,“恩公虽然误把我当成乞丐,却让我感到好生温暖,我昨夜下定决心,用恩公给我的银子买了身衣裳,好好地打理了一番。”
“不错,容貌英俊,器宇轩昂,好好拼搏,必能成有用之才。”林千松赞道。这一机遇,让他心情好了不少。
“这都要多谢恩公。”
“嗯,要是没其他事,就干自己去吧。”林千松说道,轻啜了一小口茶。虽然没有明说,但“不要打扰我”这意思,已经显露无疑。
苏行风微微一愣,道:“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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