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当你感到悲伤的时候,不妨弹奏一些欢快的旋律,能够缓解你的心情。”
在午后的诗乐课上,金色的阳光从翠绿的树叶上流淌而下。格森坐在我身边,穿着亚麻色的绸衣,手指优雅地拨弄着闪闪发光的琴弦。他就如雕塑一般精致俊美,坐在树荫下仿若一幅完美的油画,从叶片间漏下的光屑在他浅色的发梢跳动,一如他弹奏出的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尽管我那时才七岁,但在我朦胧的心里,已经有了对“美好”一词的理解和体悟。那个时候“美好”就是阳光,花园,以及弹奏里拉琴的格森。格森教我指法和曲谱,教我音律和诗韵。我第一次羞怯地在格森优美的旋律里歌唱时,爱戎骑着他那匹银白色的小马,似笑非笑地停在了我的面前。
“亲爱的弟弟。”他用那种让我不寒而栗的暧昧眼神望着我,“你可真是漂亮,漂亮极了。”
他十一岁了,身体像竹节一样拔高,肩膀宽阔,双腿修长。他更像我高大魁梧的父亲,硬朗挺拔,而我则更像我那温婉恬静的母亲,这使得我和爱戎的外貌除了金发就毫无相似之处。
“嘿,格森。”爱戎说道,他对所有宫廷教师都没有半点尊重的样子,“放我弟弟半天假吧,我想带他出去玩玩。”
格森有些冷淡,爱戎在他的诗乐课上从不专心,我猜他并不喜欢爱戎。“自己不学无术,还要带坏弟弟么?”
“只是带莱蒙出去散散心。”他炫耀似得揉了揉银白色小马的马鬃,“他每天呆在皇宫里,都闷得要发霉了,可惜没人带他出去玩。你说是不是,莱蒙?”
我下意识地想要拒绝,然而与爱戎对视的一瞬间,那几百个黑夜中的恐惧如一只巨手攫住了我。我点了头,在格森失望的叹气声中,头脑晕眩地坐在爱戎的马上。他的双臂如两排铁栅般困着我,我只能尽量缩起身体,不碰到他的手臂。
下马后我就吐了。在马背上颠簸时我的胃就在抽搐,但爱戎紧贴在我背后,我竟连呕吐都不敢。我趴在溪边,吐得整个胃都要翻了个个儿。爱戎扶着我的肩膀,在他那匹马在水里甩尾巴时,递给我一只水囊,“喝一些吧,莱蒙,这能让你的胃舒服一点。”
我虚弱地望着他,的确感到口干舌燥。他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像在看一只落水的小猫。我接过他的水囊,饮了一口。清冽甘醇的樱桃露,缓解了我的渴感和恶心感。
“谢谢,哥哥。”我感激地说。他把我扶到树下,抚摸我汗湿的额头,“不用客气,亲爱的弟弟。既然你身体不舒服,那就在这里休息吧,我再到森林深处转转。”
我点点头,看着爱戎的身影消失在林间。我倚在树下,在温暖的阳光下阖上眼眸。不久我听到了嘈杂的嗡嗡声。起初我以为那是在梦里,直到一群拇指大的黄蜂朝我涌过来,像条毯子或外衣似得将我团团包裹。它们圆鼓鼓的尾部挨着我,尖刺扎入我的皮肤。仿佛被好几层荆棘绑住,我听到毒素在我体内蔓延的黏稠声,感到血管的鼓涨,疼痛像一颗小弹丸在我皮肤上乱蹦。在极度的痛苦下我脑中竟浮现出一串旋律,如血般在意识构筑的灰黑色墙壁滑落。我连呼救也不敢,因为我一张嘴似乎就能吞进几只毒蜂,虽然现在的我会选择毫不犹豫地咬碎那些黄蜂的肚子,但几年前的我可没这么疯狂。我混乱无助地躺在草地上,阳光该死的灿烂,而我比石板还硬的身躯冷得像冰,又痒又疼。
“莱蒙。”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爱戎的声音。老天,我差点流出泪来。我不敢动,黄蜂如乌云般压住了我。我试着动了动手指,只获得了满满一指头的毒液。
“莱蒙,你在哪里?”
他从我身后的灌木丛走了过去,声音飘忽戏谑,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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