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姑娘太见外,你不要前一个‘白少侠, 后一个白少侠的唤我,以后就叫我为白大哥就好。”白逸研勾唇道:相处一年多来,她从来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一直都是以‘白少侠’称呼他的。不过这也不奇怪,以她的聪明怎么会看不出当初他的用心?
只是她比一般的聪明人更加聪明了,她聪明得懂得装傻,从来不去点破发现的事情。好耐性,太聪明。
“嗯,白大哥。”只是称呼而已,我从来不会去在乎。他要我怎么唤,我就怎么唤。这不是没有个性,只是能屈能伸,“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去离都?”
“桃花妹妹说要什么时候去?”他的那双黑瞳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看。
我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一句‘桃花妹妹’让我浑身起了j皮疙瘩。“白大哥,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明日我们准备一下,后天就启程去离都罢。”我敛眼,藏住眼中的波涛汹涌。
拥有自己的势力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做成的,我必须抓紧时间。
“嗯,就按桃花妹妹说的办。”他柔声应道。浅笑浮在唇边,璨若娇阳,夺人心魄。
我蠕动了几下嘴唇,很想喝叱他:‘能不能不要叫我桃花妹妹!’但是终究还是忍了下来。因为以他的恶趣味而言,我越不喜欢的,他反而会做得越欢。
忍吧,忍吧。反正就只是个称呼而已。
舟车劳顿了一个月,我们终于来到了离都。
这里的繁华不比京都差多少。人来人往的络绎不绝,在狭窄的路段处还人山人海的走不过去。
话说要生意要选择店面的位置很重要。
在客栈里住了三天,在不断的考查奔走中,我终于寻到了一处合适的地点。其实以他的势力不需要我亲自找就会以有很好路段的店铺。但是他却故意不用,冷眼淡看我东奔西跑的忙碌着。
我冷笑,其实我也不需要那些路段。
“你说的就是这个地方?”他抬头望了望我寻到的这一处房子──发亮的膝黑大门,高吊着的两个大红灯笼。
“是。”我笑着点了点头,门前,棕榈叶色葱茏,小河蜿蜒流潺──对此处清雅的环境,我很满意。
“这里是城西,不如城南热闹。”他淡淡说道。
“城南太热闹了,人挤人的,连人走过都会被堵住,更何况是来往的马车和轿子?”
“你此翻是打算只做有钱人的生意么?”白逸研挑眉问道。
“穷人家只要衣裳不是破到不能再穿了,就不会奢侈的再买衣裳。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有着闲钱多做衣裳。而且离京本来就是多富人,我们不做他们的生意,还能做谁的生意?”
“你话里提到‘马车和轿子’,你该不会只想做女子的衣物吧?”白逸研从一句话中快速地提炼出了多个信息。果然聪明绝顶。
我慧黠一笑,道:“女人的银子是最好挣的。虽然有钱的男人也不差,买东西又会是干脆也会很好挣,但是男人是不会经常买衣服。所以我们必须主要以女子的服装为主。”女子爱美服,古今皆同的。再说这古代男人三妻四妾的,女人们的竞争、攀比就更加激烈了──比美貌、比智慧,手段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当一件得体的衣服不仅能衬托出她们的美貌,还更能衬托出她们的气质之时。无论是多贵的银子,我想她们都会愿意买的。
“嗯,你还挺有生意头脑的嘛,那就依你之意办吧。只是,我们好像还得再找一处住处吧?”他施然转身,笑对着我,日光斜s,在他高挺的鼻梁上形成俊美的光影。把‘俊美无俦’这个词演绎得淋漓尽致。
“不用,我想把这座宅子的前面的改成店铺,后面的就用来居住。不然的话, 一处居住,一处店铺,跑来跑去的不仅麻烦,还很浪费时间。”我摇摇头提出想法。
清风徐徐,树影闪烁……
他淡淡笑开,“好,依你吧。”
我蹙眉望着他,自从来到离都后,一切事情都由我出主意,他一直都只是静静地看着,宛如看戏者般的冷冷看着……
而我就是他为我搭建的戏台上的唯一一个戏子,在他的眼前不停地演着一场接一场的戏曲……
这种感觉让我浑身发冷……
但是我要坚持,成就自己的自由前,必须牺牲自己的某种思想……
人生苦短,韶华转瞬。在穿越的这些日子里我发现自己快乐的日子真得少得可怜。我这又何苦?何苦用别人犯下罪孽来惩罚自己的心灵?
在无尽的苦难中,我也渐渐想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人生在世,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委屈了自己。──不必把自己藏得太深,累心累脑的,活着多么不痛快。
所以我亦不想再隐藏自己了。
于是我在自己的厢房里用上好红木打底铺了一层作为地板。
且看这些天天气不错,我趁机打上了蜡。
我喜欢光着小脚丫踩在木板上面,双脚无拘无束的自在行走的感觉让人浑身轻松自在。
“地面上铺上木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的做法。啧啧!还光亮光亮的,都能当镜子照了。很新异的做法,不过,我总觉得用木板铺得地很容易脏掉。”白逸研说道。
“这个倒不用当心,我给地板打了蜡了,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美观,而且又能让污渍沾不上去,还可以防虫、防潮、防开裂、延长地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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