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先走了,下一次的治疗,也你定时间吧,以后你不用配合我的时间,其实我天天都这么忙。”说着,抓起桌上的车钥匙,他站起了身,季梨花忙起身送他,到了门口,他忽然回过身,害的季梨花差点撞上去。
“怎么了?”
“后天,我公司有一场商业舞会,我缺一个女伴,上次你缺席了,这次,我希望你遵守合约,不要缺席。”留下这句让季梨花满心温柔顿时烟消云散的话,冷北辰已经消失在了楼道口。
什么吗!她又不是他的什么,随叫随到,那该死的舞会,她为什么要陪他参加啊!自以为是,自大自傲的家伙。又拿合约威胁他,他真不是男人,哼!
044 舞会前的准备(二更
打开衣橱,再打开衣橱最下方的抽屉,显现在眼前的,是一抹甜美的粉s,季梨花苦涩一笑:“尘封了七年,当年满心欢喜的定制了你,甚至不惜搜刮了磊银的零花钱,只为了在圣诞舞会上,给他一个美丽的身影,只是对不起你了,没让你派上用场,也谢谢你,这七年,一直陪着我。”
她缓缓解开大衣的排扣,退下那厚重的大衣,然后是里面紧身的毛衣,接着,牛仔裤和秋裤,虽然气温很低,但是,当她抽出那粉红s的衣衫,一袭明艳华丽长长的散落在光洁的手臂上的时候,对外界的寒冷,她却有些浑然不觉了。
这是一袭粉红s的旗袍,七年前,北京丝绸节的时候,她特别定制的,虽然过去了七年,但是那柔滑冰凉的细腻,那微泛磷光的缎面,还有那剪裁合宜的手工,都让季梨花爱不释手。
旗袍的料子,犹如一汪碧波上,浮了一层桃花花瓣,粉嫩鲜活,在花瓣上,镶嵌着细细碎碎的小白花骨朵,旗袍边缘,锁了细致的一层殷红s的边,甚是美丽。
解开旗袍的粉s水线盘扣,将这一袭清新的美丽套在身上,站在衣橱的落地镜前,季梨花反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忽然有些孤芳自赏的寂寥。
这旗袍,是为了让人欣赏而定制,可惜当年那个人却辜负了这旗袍的美丽,如今,虽然季梨花不再是适合粉s这个粉嫩颜s的年纪,但是莫名的,她却想还这美丽的旗袍,本就该属于它的风采。
如今她还缺的,是一件衬的上这身旗袍的狐裘披肩和一个风情万种的造型。
季梨花一直觉得,中国女子,最能体现魅力的,唯有旗袍,旗袍是精灵,是艺术,是一种文化以及一种韵味,被沉淀了历史的车轮中,却掩盖不住她低调,毫不张扬的美丽,所以,这次冷北辰邀她参加舞会,她既然躲不过,那她要有自己的选择,她要穿这身尘封了七年的旗袍去。
r落西山,无获而归的季梨花,并没有买找预想中的披肩,原因是太贵了,她倒是想买便宜的,但是便宜的披肩,都是人工仿制毛,带着奇怪的味道,季梨花宁可光着膀子冻死,也不愿意披那样臭哄哄的披肩,至于形象,她是不知道该如何整理,好似已经过了那打扮自己的年龄,如今,给她足够的畅想空间和足够的时间来捣腾,她都不知道要怎么捣腾自己。
幸好有林玲,刚刚大学毕业,一般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对于化妆打扮之类的,肯定有独特的见解,所以,晚上邀了林玲过来吃晚饭。
吃完饭,拉了林玲进房间,季梨花也不兜圈子,直接道:“林玲,我要去参加一个很重要我舞会,里面的衣服我已经想好了,你看,就是这件旗袍!”
“天啊,太美了,梨花姐,这衣服太美了,天啊!”林玲掩饰自己的羡艳之情,一双爪子,在这粉s旗袍下上下来回的摩挲个不停,她不是没见过旗袍,只是没有见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旗袍,素雅不张扬,别有风味,与当下花枝招展的改良旗袍,有着原则上的区别。
“哎,小丫头,别给我扯烂了,这是我七年前定制的,七年前,大概就你这个年纪,呵呵!小花哨心思,所以定粉粉嫩嫩的,丫头,明天我这老朋友要派上用场了,但是天那么冷,我怕冻死,想配个披肩,还有我也想做个发型,不然配不上的我的老朋友,你给参谋参谋!”
林玲听她说完,上下打量了季梨花一眼,其实她早就发现了,季梨花摘掉眼镜的时候,那种美到骨子里的味道,所以当下她就确认,季梨花穿上这古风旗袍,绝对会是她所去参加的那场舞会的焦点,不过,这也要靠拾掇,所谓人靠衣装吗!
她打量了半天,然后信誓旦旦的对季梨花道:“梨花姐,明天刚好我轮休,我带你去改变形象,你的舞会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晚上吧,我想中午之前,我应该要先打扮妥当,趁早准备好,省的到时候手忙脚乱的。”季梨花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抚着那身粉s旗袍,嘴角弯起。
“好,没有问题的说,明天早上8点,我们准时出发。”
看着林玲胸有成竹的样子,季梨花真是庆幸,庆幸自己还有个零时时装顾问可以聘用,不用一个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千谢万谢的谢完林玲后,季梨花收拾起了旗袍,洗漱完毕,上床睡觉,等待明ry光普照大地。
第二天一早,林玲果然8点就来敲门了,季梨花早就准备好,在7点的时候,她被冷北辰的短信吵醒,对方提醒她,今天晚上6点,让她自己打车到黄埔大酒店,什么人啊,是他邀她做女伴的,居然让她自己打车去,她又没有邀请函,怎么进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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