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是没有自知之明的生物,那个时候他一头热的就钻了进去,也不想想依自己的德,哪个好人家的女儿会跟他。
也不是没有过女人,只不过都是友,一见面除了上床什麽都不做,可那些女人又怎麽能和桑挽离相提并论,那些女人都是媚俗的、拜金的,少数几个缠著他不放的也是做著黑道大哥女人梦的花痴──谁教他这个鲁男人长了一张凶神恶煞的张飞脸。
说实在的,他真的一无是处。
啊,或许还少说了一点,除了一无是处之外,他也不懂得看人脸色。他看不见大厦邻居们对他的鄙夷以及排斥,更看不见自己的卑微俗,他只知道每天守著电梯等著她下班,就为了看她一眼,跟她说一句话。
只有她不像那些人一样瞧不起他。只有她会对他温柔的笑,接受他一切的不好,虽然那不是爱,甚至等同於对流浪狗的怜悯,那也没所谓,只要她能看他一眼,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说一个人怎麽能像他这样没有自知之明呢看不清别人,甚至看不清自己。童话故事里野兽能和美女在一起,也是因为他前身是个王子啊,他呢一介莽夫,拿什麽去追求她
不像那个男人
熊辰楷在某个夜晚看见过程景枢。
这个男人,真的就像是王子一样完美无瑕。俊朗的足以迷倒全天下女人的外貌,高贵优雅的谈吐,玉树临风的气度,甚至他还有著富可敌国的身家,是个一出生就含著金汤匙的王子。如果他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就罢了,偏偏这个男人,连格也完美的令人汗颜。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是个商业金童,将家族企业发展到了史无前例的巨大规模。
说真的,熊辰楷连和他比较的心都没有。
明知道会是输,又何必去自取其辱呢甚至那个男人连辱都不屑辱,只是薄唇微扬高雅地看著他,笑得淡然,淡然地令人生恨。
也就是这样,才促使熊辰楷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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