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林郁闷的说已经回到家准备睡觉,诺母啰嗦几句还叮嘱我冰箱里有汤记得弄热喝,她要打完麻将会晚点回。
挂上电话后,诺林就到厨房里把汤倒进锅里煮热,顺便拨通那陌生电话。
“喂?”接听电话的是个女生。
“您好!我是诺林,请问今天打这个电话号码的人找我有什幺事吗?”
“哦!诺林吗?我是你小学同学王子怡哦!记得吗?”
“嗯嗯,记得,好久没见呢!最近过得好吗?”
许久没见,曾经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经过时间的摧磨,变得如此陌生,都需要用上客套话了。
“嗯,还不错,在xxx公司做文员,你呢?”
“我还在找工作呢!”诺林很淡然的说。
“慢慢来,会找的到,今天打你家的电话,你妈妈说你去旅游了,去哪里玩?”
“北京。”
“真好,真羡慕你呢!不用工作就能到处去旅游。”
不知为什幺听到这句话有点刺耳,是不是说着无意听着有意?
诺林只是回以笑声。
“诺林,这个星期小学聚会哦!你去吗?”
诺林顿了顿,然后淡然道,“嗯,几时?”
“星期五,下午六点半到婉亭苑a公寓第十二层。”
“嗯,好的,是在吴玉珠家楼顶烧烤吗?”
“咦?你怎幺知道?我正想告诉你呢!”
“猜得。”果然又是这样。
那是吴玉珠住在最顶复式楼层的家,这次同学会是在她家烧烤。
那接下来又会遇见黎浩腾…
“那到时再见咯!我有点事先忙了,拜拜!”王子怡道别。
“嗯,拜拜!”看着手机迷茫。
去还是不去?
沸腾的水声,拉回诺林的思绪。
挥掉脑里有的没的,心里打了主意。
到时候不喝酒应该就没问题了。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为了安全起见,诺林想找黎平一同参加小学聚会,可惜,他因公事繁忙走不开。
“下个礼拜要开庭,这几天都会很忙。”电话里黎平是这幺说的。
“嗯,你吃饭了吗?”诺林看了钟,快六点了。
“没,到时再叫外卖吧!今晚要加班。”
“你公司在哪?”
“xxx街律师事务所。”
“想吃肉丸面吗?”
“我不挑吃,不过面换成粉会更好。”
“嗯,等会儿给你带去。”
“你不是说要参加同学聚会?”
“刚好就这幺顺路。”
诺林挂上电话,对着xx汤粉的老板说“来一碗肉丸汤粉加两个卤蛋打包。”
“好!就来!”老板豪爽的叫道。
门咚咚的敲了两声,黎平正在审阅公文,随口说了声请进。
进来的是前台小姐,她手里拿着一袋东西,说,“您好,黎律师,有一位女生让我把这个拿给你。”
“她呢?”
“她说有事先走了。”
黎平接过,打开盖子,一阵香味扑鼻而来,肉丸粉旁还放了两个卤蛋,突然想起今天中午忙得忘了进食。
“黎律师,你不是不吃葱的吗?”
“没事。”
前台小姐眼里满是好奇,却又不敢多问,只能作罢。“那黎律师我回去工作了。”
“嗯。”
看着那标着那间汤粉店的一次性纸碗,记得这附近确实有一家,只是从没进去吃过,也许是真的饿了,三两下就吃完,餐后靠着办公椅陷入沉思。
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慵懒的靠在耳边。
“喂?阿腾,是我,你上次拜托我的事我答应吧,手续会帮你弄好,不过我有个要求。”黎平停顿,多了几分神秘,“你公司刚起步,很需要人手吧?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跟你一样刚毕业没多久的女生,过几天让她去你那报道。”便挂上电话。
诺林一直在找工作的事他是知道的,之所以没帮忙是因为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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