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定定地注视他。”那你不准再偷吻我!任何时候都不行!”
“当然!”罗炜眼神发亮了起来。
“想办法发掘我吧!不论是缺点,还是优点。”
他那不掩饰的快乐光芒,让为贤的心里萌生一丝微妙的变化。
“你……为什么喜欢我?”
“喜欢,又何需理由?喜欢,就是喜欢。”
“我不懂!”
喜欢,真的不需要理由吗?
她当初喜欢他的青梅竹马,就是因为他有她崇拜的英雄气概跟性格体魄,罗炜不会吗?不论是她见过的,抑或是传闻中的,跟他扯上边的女人,不外乎是娇艳、美丽,她二者皆无。
他喜欢她,总该会有个理由吧!
他接下来说出的话,让她在往后的日子里,深思许久许久。
“喜欢的快乐,就在它降临得始料未及。”
这枚浪荡小白脸有时候说话,就是会这么诗情画意。
总之,她最后还是同意担任罗炜的临时秘书。
为贤的大学同学沈知夏来找她一起吃午饭。
为贤在大学四年期间其实与她并不熟,因为这个柔弱纤细的同学十足容易激发男同学的保护欲,很受欢迎,所以大一入学没多久,就被班上的风云人物追求成功,成了同学里面的第一对情侣,知夏除了念书以外的时间,几乎都用来谈恋爱,很少跟其他同学互动。
俗话说物以类聚,为贤跟知夏完全是天南地北的类型,为贤几乎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毕业之后也从来没有联络过。
为贤只听说知夏在毕业之后考上知名航空公司的空姐,因为她的男朋友想要有个空姐女友,会很有面子。
在同学们的眼中,知夏就是这样一个以男朋友为中心在过日子的纯情女孩,他们以为知夏跟她的男友会是同学里头最早结婚的。不过,知夏的这个风云人物男友在校时就常常背着知夏跟不少女生搞暧昧,同学们都知道此事,只是不忍心跟心思单纯的知夏说。
毕业三年之后,她迟迟没听到知夏结婚的消息,没想到在半年前,知夏竟然来到四维,要找罗韧,只因她在飞机上捡到他掉落的一只名牌钢笔。
为贤问了知夏跟男友的近况,知夏回答得很保留,只说还没打算结婚。
其实,为贤早就辗转从其他同学口中听说,知夏的男友只想跟她同居,不肯结婚,但知夏的观念很传统,即使恋爱七年,还是一直守身如玉,只想结婚,不肯同居,所以她们两个的关系就这么僵着,然后,她的男友依然不时背着她偷吃,甚至还被其他同学在旅馆撞见过。
知夏来找罗韧的时候,对着为贤说要还钢笔,说时脸上的表情既羞涩又期待,为贤直觉地想,这位纯情的知夏同学,该不会对她的上司一见钟情吧?否则怎么会如此大费周章,亲自把笔送上门。
尽管为贤的道德观里头,劈腿是一项严重的恶行,不过既然知夏的男朋友惯性偷吃在先,知夏又何苦死守着这枚渣男,她认为他们老早就应该分开了。
而且,罗韧在那当时正好失恋,为贤跟在罗韧底下做事三年,她知道这个上司一次只交一个女友,对感情称得上专一,只可惜一直都是被甩的命,除了最后分手的那个以外,据说前几次被甩的原因,都跟罗炜有关。
这两个情路坎坷的失意人如果能够碰撞出火花,加上老天保佑罗炜不要跑出来搅局,应该可说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
果然,知夏半年后来找她吃饭时,她已经跟罗韧在一起,甚至还搬到他家同居,跟他一起生活。
为贤很好奇,为什么纯情的知夏同学会愿意舍下长跑七年的初恋,选择只认识半年的罗韧,甚至还摒弃婚前不同居、不上床的原则,把全部的自己交给罗韧。
知夏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还是很羞涩。
知夏说:”那七年的时间,我什么都不懂,也没有自信,只想着有人保护我就好,所以我总是追随男朋友的脚步在过日子,我就像他的跟班,我也怕他不让我当他的跟班,那七年,我其实没有爱情,也没有自己。但是,看到罗韧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了他,那是真的心动的感觉,因为罗韧,我才知道,原来我还有一颗活生生的心。”
“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那个老摆着一张冷脸的老板?还一见钟情?总该有个理由吧?”为贤还是认为,会喜欢上一个人,还是应该要有个具体的理由。
知夏的笑容里有为贤从未见过的幸福感,她说:”就是喜欢上了,没什么理由,我只要看到罗韧在身边,就觉得很快乐。”
知夏的回答跟罗炜的话很像。
所以为贤拿着罗炜的话来反问知夏:”是不是喜欢的快乐,就在它降临得始料未及?”
知夏闻言,笑得更灿烂,同样拿这句话作为她的答案。”为贤的话好浪漫,真的,喜欢的快乐,就在它降临得始料未及。”
知夏确实看起来相当幸福。
她的老板罗韧也是,而且改变得非常明显,他的脸不冷峻了,原本严肃的线条柔和许多,俊美的程度不输给罗炜,交办公事的时候,有时甚至会带着微笑,让为贤觉得很惊讶。
罗韧跟沈知夏这一对,果然是真爱无误。
说真的,她很羡慕。
☆、第五章 真的喜欢你(二)
副总经理罗炜回到台北,唐秘书成了他的临时秘书,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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