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孩子啊,算是在我这公司里呆住的,差不多都能吃苦,也没多少抱怨,我要不对你们好点,你们要都走了,我找谁再给我干活啊?好好干吧,等咱公司大了,你们这群人就是元老级人物。我从16岁就出来混,除了杀人放火,好的坏的都干过,揍过人也被人揍过,负过人也被人负过,混了这些年,就认了一点,这人啊,得讲个‘义’字,放心吧,到时我能吃到香的,就一定也让你们喝上辣的”。
王姐说:“老板,有你这句话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只要你想把公司干大,我们这群人就跟着你干,薪水少点我们不怕,公司小点我们也不怕,我们最怕的,就是老板您一看形式不好,直接把公司给关了,让我们不得不去街上喝西北风啊”。
“是啊,是啊”,其他的同事都附和着。
“老板,你讲义,我们也讲义,我们这群人,多是从学校出来不久,初入社会,涉世未深,很多事情都不懂,很多话也不会说,我们要有哪里做的不对,还得请您多提点。就跟你说的似的,我们穷的叮当响,连女朋友也跟着有钱人跑了,我们已经穷到底了,也没什么好计较的了。咱别的没有,就一股子干劲,只要你想让咱公司壮大,只要你一句话,我们上天入海都不怕!”同事小吴豪情万丈的说。
老板显得有些激动了,他站起来,亲自为我们每个人倒上酒,说:“我一直以为你们也就在公司混口饭吃,等有好的工作机会就拍屁股走人,真是没想到啊,就冲你们这份心,来,这酒我敬你们”。
老板一马当先的把酒喝了下去,我看着酒有些犹豫了,那是白酒,我从来没喝过。看其他同事不管男女都把酒喝个精光,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硬着头皮,憋着气把那杯酒灌到了肚子里,紧接着,我的胃里烧了起来,脸也烧了起来,嗓子里嘴里都辣辣的,顾不得什么形象,我抓起还未入锅的豆腐塞到了嘴里。
老板他们看着我哈哈大笑,老板说:“小刘一看就没喝过白酒,以后得练练,出来混,不会喝酒可不成,咱中国人做生意,多是从酒场上完成,要不会喝酒,可吃亏了”。
我尴尬的笑笑,心里想着还是不会喝酒的好吧,万一喝多了酒,被人占了便宜那不是更亏了?
当老板和同事表现的热情四溢时,我一直坐在那里附和着,没有表现过热,也没有表现过冷,只因老板始终是老板,员工始终是员工,再小的老板也是老板,再大的员工也是员工,这一点,我始终分的很清楚。在这样一个热火朝天的氛围里,我为自己的过分理智感到些许悲叹,曾经那个凭感觉做事的我,去哪儿了?
散场后,我们从火锅店出来,各回各家。已经快10点了,这个时间,应该不会再有公交车了。好在这里离家不远,不过三四站的路程,打车太奢侈,当下决定,走路回去。
天上飘起了雪花,雪花纷纷落在我的脸上,身上,还有心上,我该拿什么来衬托此景?我该拿什么来修饰此情?唯有安静。我的身体在飞舞的雪花中似乎也沉淀了下来,不知道该去联想些什么,只醉心于上天赐予的这一时刻,独自享受。
这是今年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吧,我慢慢走着,享受着雪花落在脸上时的那一丝丝凉意,很舒服。
路过麦当劳,我下意识的往里看了看,里面很热闹,几乎看不到空位,想想以前过圣诞节时大家一起来麦当劳或肯德基吃东西的情景,就好像刚刚发生在昨天一样,呵,果真是时光如梭,往事如风啊。
有个乞丐蹒跚着向这边走来,他先向走在我前边的一对情侣伸出手,想要讨钱,女人带着厌恶的眼神瞪了他一下,接着推着男人往前大走了两步,尖刻的声音隐隐传来:“脏死了,快走!”
乞丐没有反应,继续蹒跚着向前走,到我身边时,他向我伸出了正捧着搪瓷缸的手,那双手已经皴裂了,红色的血痕衬在脏兮兮的手上,显得格外扎眼,他衣服褴褛,头发花白,目光呆滞,瘦骨伶仃的脸上黑黑的,看不清表情。破旧的搪瓷缸里零星的散着几个一角和五角的硬币,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放了进去,他冲我点了点头,弯了弯腰,表示感谢,然后,又蹒跚着走开了。
都说现在的乞丐有很多是骗子,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我只知道,当我看着那位乞丐站在我身边乞讨时,他和麦当劳里传出的欢快声是那样的不和谐。应该没有什么人喜欢去当乞丐吧,即使当了,也一定有他们的苦衷和无奈吧。无论如何,我能做的,只能是施舍给你一块钱而已,再多了,我也承受不起,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是同类,在这个世界,我们都处在社会的底层,都是为了要口饭吃,不同的是,你看起来要比我可怜的多,我看起来要比你光鲜的多,既然都是为了口饭,又何必存在谁看不起谁?
我看着乞丐远去的背影,不知怎的,想起了那些还生活在贫困山区,面目表情与那乞丐几无区别的老人。我第一次感到,达尔文的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理论,用到人类头上是那么残酷。还有多少人肯拿下自己的面具用自己的真诚去给予别人一点点帮助?也许即使帮助了,也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吧。如今竞争的社会,很多人的爱心已经淹没于喧嚣,这个看似繁华却异常荒凉的城市,带给了我们物质上的享受,却带走了很多我们与生俱来的品质。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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