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露出一张不苟言笑的脸来,这是费根思家族的管家柯克尔,正手握烛台。
“侯爵大人,”他毕恭毕敬地说,“今天少爷提前回来了,身边还跟了两个客人。”
这么早就回来?他不是还在帝城为那个少女举办葬礼?
“帝城的事已经安置妥当?”
“祭祀说,似乎没寻到萝拉的灵魂。”柯克尔小心翼翼抬眸看了眼劳伦特侯爵,掂了掂说话的语气,犹犹豫豫开口,“祭祀说他向您请求,给他多些时间。”
劳伦特肃了神色,阴晴莫定,让管家在门外等候。有侍女服侍他穿衣,上过战场的身子骨,一到天寒的时候,骨头缝里都在疼。他扣好胸前的徽章,在腰间围上暗红色绒缎打底的银链腰带,手指头上的扳指闪闪发光。
然后,他对管家说,“我要亲自找一趟祭祀。”
北境的天气寒冷,空气都是薄的。
银色如刀刃般锋利的月牙就镶嵌在费根思家族的城堡塔顶。城堡塔楼上,身佩长剑的守卫来回巡视。
当劳伦特骑着马穿越城门,回首望向深紫色的天空,笔直的树林将天空斜分成大大小小的区域,偶有乌鸦飞起。他想起了一百余年前,当自己尚且年轻的时候,毫不费力就能用石子投下这些黑鸟。
但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原来的名字了。
劳伦特费根思,这个名字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隐隐约约,他只记得名字的音节末尾有个纳,便给自己的儿子也起了伯纳这一名字。他什么都忘记了,偏偏那个女人的名字就像是刻在了骨头里一样,怎么都忘不掉,尤其是风吹过的时候,不知是骨头的疼痛更甚,还是那名字让他疼痛更甚。
光明神庭召集骑士攻打各地的深渊恶魔时,他那时才17岁,带着破破烂烂的草帽,在遥远的南境某个乡下养鸡喂鸭。
南境人的个子普遍矮小瘦削,偏偏他个头高大,自小因为体型的缘故,被嘲笑为狼狗,没少被欺负过。他本就是倔强的性子,既然有人来欺负,定然也要讨回来,打打闹闹一来二去,他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强壮凶猛的青年。
乡下人没有资格成为骑士。
但顺应光明神庭的急召,可以拥有这个资格。他不知道什么是恶魔,也没见过魔界,只是单纯跟着那帮骑士拼搏厮杀,赚取每个月的饷银,仅此而已。
也因为他出生贫穷,即使在骑士的队伍里,他仍然是备受欺负的那一个。
挨打挨多了,皮肉也紧了,心里渐渐有了一股压抑着的隐痛。
他已经受够了这种生活,穷人出人头地,真的很难吗?
劳伦特的性格越发偏僻起来,每天把帽檐压低,看谁都伏小做低,白费了那张英俊漂亮的脸。
当时他所在的焰鹰骑士团的队长,也真正关心过他,一次战役获胜后,撕了半只猪腿来到他面前,拍着他肩膀说,“在战场上,骑士是靠武力获胜。你的打斗技巧不错,身体素质也极好,如今,你也要好好谋划一下自己的未来,早些建立声名,娶一个漂亮的妻子。”
劳伦特极听从队长的话,点头称是。
在劳伦特参加进骑士队伍之前,村里的白发老头问他,你知道你要面对的敌人是谁?那可是可怕的恶魔!
他于是问,恶魔为什么可怕。
老头哈哈一笑,因为恶魔最会蛊惑人。
他杀过深渊里的低等恶魔,那些家伙像是变异的魔兽一样,肢体畸形,血液都是黑色,看不出来恶魔是怎么蛊惑人的。
只觉得恶魔这种生物又恶心又残忍。
参团后的第二年,焰鹰骑士团从南境征战到了北境,驻扎在琥珀镇上。那天团里大半骑士受伤严重,队长托他去镇上请神圣教廷的圣术师过来治疗。恰是清晨,天空澄澈如洗,温柔又清润的风吹拂过他血迹斑斑的盔甲,晨曦斜穿过琉璃窗,他摘下头盔,看见身穿洁白修女服虔诚跪在奥古斯神像前,她正好回归头来,阳光给她的脸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辉。
那一刻,他的脑海忽然空落落了起来,心脏有一种说不出的紧绷感,呼吸困难。
如果恶魔都是会蛊惑人的。
那这个女人一定都是恶魔。
生长在乡下的劳伦特没见过多少漂亮女郎,加入骑士团以后,见女人的机会更少了。偶尔在书本里窥见“国色天香”这样的字眼,没读过多少书的他也想不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美,而现在,他忽然就明白了。
费丽帕是忽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天使。
他把每个月的饷银全部用来给她买头饰和精致的布料,每一次小小的战役回来,他都必然会给她带一些纪念品。在他笨拙又真诚的追求下,这个美丽的女人动了心,满是羞涩的点头答应了他的求婚。
神魔之战终于到了最艰巨的时刻,光明神廷下达了命令,焰鹰团这一次的目标,是魔神遗迹里的圣物。他心知这将是一场苦战,也是一次远行。念念不舍和未婚妻子告别,数不清死了多少同胞和兄弟,从无数个清晨到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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