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文亮笑道:“元帅,听完这《十面埋伏》之曲,我突然有一个妙计,不如咱们分兵两路,您走大路,我走小路,看谁先抵达随国王城。不知元帅意下如何?”
衣端捷道:“哦?参军这恐怕不太好吧?兵法云:‘分兵不如共兵,共敌不如分敌。当以十挡一,不应以一挡十。’参军这一做法有些不合兵法常理吧。若是让天雷帝国的军队有了可乘之机......我等岂不是要损兵折将乎?”
衣文亮道:“元帅过于谨慎了,元帅岂不闻兵者诡道也,当以奇兵致胜一说?分兵两路正是出以奇兵呀!”
督军李左车也上言道:“元帅,参军所说并非没有道理。兵法之言固然合理,然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纸上谈兵之论自然不可与实战同日而语。更何况参军的智谋天下有谁人可以参透?”
狐毛、狐偃紧接着上言道:“元帅!督军所言极是,参军深谋远虑、计策神鬼莫测。凡是阴谋诡计尽皆逃不过参军的法眼。元帅不必过于担心。”
“是呀!是呀!参军说的对呀!”在营帐之内的其他高级将领也随声附和,一时间尽皆是附和衣文亮的人,虽说这里没几个是衣文亮的亲信。
衣端捷看见众将反应,只好无奈的点了点头,问道:“既然众将都这样相信参军的能力。参军,那你就说说看你的计策吧。”
衣文亮道:“多谢元帅!正如元帅所言,通常兵法尽言分兵不如共兵,共敌不如分敌。当以十挡一,不应以一当十。正如李左车所言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我今天观察这里的地形地貌发现前方五十里有一岔路口,一大一小两条路,两军彼来我往,得之则利,失之则害,乃是兵家必争之地。若是陈国老并无动静,咱们分兵两处,我走小路当做奇兵,待交战之时出其不意。我想陈国老并非凡人,定不会依照常法用兵。他定会分兵两处,先以一处兵马以逸待劳,再以一处奇兵抄我军后路扰乱我军阵营,两军合兵一处将我军全员歼灭。而我先埋伏于路,将奇兵斩杀于路,先来个首战告捷,挫一下他们锐气。以壮咱们的军威。”衣文亮何许人也?乃是神族之长,实力强大。视觉、嗅觉、味觉、听觉、知觉五觉定是高于他人。莫说五十里,就算从宇宙之始星球瞭望宇宙之端星球也如同近在眼前。
“好,参军。既然你要领何将领前去?多少兵马为宜?”
衣文亮道:“此次为伏击偷袭,人数太多机动力便太差,人数太少则起不了什么太大的作用,一万骑兵、一万步兵、三万弓骑兵,五万兵马足矣。至于将领......随便十几人可以服众的将领即可。”
衣端捷拍了下桌子,道:“好!就按参军之言!分拨五万兵马于小路进击!纳兰、纳诺、纳兴、纳德、谢礼、李牧、李成、古文、常鼎、宁湘、章程、文源、张琦等十三人与参军同行。等等,参军可敢立下军令状?”先是激动一小下,后来衣端捷冷静了下来,这样贸然让衣文亮领兵实在太冒失,虽然衣文亮经常率军出征,可是这次出征他只带了五名亲信,三百飞熊军,当然还有十几名乐工、艺伎、优伶等人。
“有何不敢!来人!拿匕首与竹简来!”待士兵将两样东西拿来之后,衣文亮立即挥刀成书,不一时一道军令状。上书:‘随行参军衣文亮特立军令状,愿领军五万之兵戈,于小路伏击偷袭敌军,以无一人伤亡斩首十九万九千六百四十七!五日后午时合兵一处。若损失一兵一卒、一盔一甲,斩首不足,日期时辰不对,三者有一,则愿请辞在朝所有职务以及在朝所有封号。并请自裁!’
“参军......”衣文亮在立军令状之时衣端捷于旁观看,不尽寒毛乍起,如此狠毒的军令状也能立下!?若是真有一点差池,以他的身份自然不可能有什么大事,只是让五族其他人知晓恐怕会留下笑柄。
衣文亮笑道:“哈哈!元帅不必多说,元帅想要说什么我已经全部知晓,元帅大可放心。什么笑柄之类的,我并不在乎。元帅,不知今日的乐舞可否好看?”衣文亮巧妙的将话题转移,以免再生什么事端。
“好!好!好!该赏!该赏!......”若是衣文亮不提此事,衣端捷早已忘却此事了。虽说连说三个好、两个该赏,可是衣端捷的心却不在这件事上,而是衣文亮的军令状......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月未落、日未升之时大军早早离去,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所有属于军营的物品也都带走了,整个村庄连一点驻扎的痕迹也没留下来。
“啊!你、你是什么人?!怎么会跑到我家里?我老伴呢?她哪去了?”早晨起来之时李老汉发现自己身边竟然躺着一名三十余岁的妇人。
那个妇人也吓得够呛,龟缩在床脚。颤颤巍巍道:“你又是谁?我刚睁开眼睛就看到你在我身边,我本来晚上是和我老伴睡在一起的,不知怎的旁边就变成你了。”
“我是李石农呀!”
“怎么可能?我是王氏啊!快找镜子。”
等到两人照到镜子之时,发现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容貌、声音都完全的改变了。屋子里多了个箱子,箱子里应该是衣文亮答应过的黄金。出了屋子发现院子也已经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整个村子的格局也改变了许多。衣文亮答应他们的事情似乎都做到了,好像还差子孙后代永享这片土地的事情,至于这件事,就要看李老汉与王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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