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浅坑处理干净,雌虫又蜷缩身子,变为一个虫球。
处在这个状态,它的防御力达到最强,可以有效弥补消食、睡眠或产卵等行动照成的体质下降。
这次,它只保持半个小时当它再度舒展开,尾部突然喷出一股粉红色的气体,随风四散。
雌虫一连喷溅四次。
停歇下来,它硕大无比的身子静卧了一会儿,猛地又扑向面前的松树。借着自身磅礴大力,将这株足有几人合围的老树拦腰撞断。爬到松树倒下的树冠处,雌虫开始嚼吃松针和一些嫩枝。为了接下来的交配,它必须多进食来维持必要的体力。
刚才,它pēn_shè出来的东西,就是召集雄虫的信息素。这种粉色气体对雄虫的诱惑,丝毫不亚于血腥味对它的吸引力。雄虫对于血腥味的感知,可相当迟钝。
李维在相关的实验中,发现它们这个古怪之处:在嗅觉感官上,地盔虫存在雌雄异态。
据他所知,地盔虫起码有三种感知能力,即嗅觉、震颤知觉和红外视觉。在嗅觉这一点上,雄虫和雌虫有着明显的分化。
雌虫着重强化对血腥味的辨识。在这一点,它达到了恐怖的高度。李维曾让人做过实验,发现了在顺风的条件下,哪怕相隔五六公里,雌虫依旧能辨识血腥味的来源,并能有效地进行追踪。与之相比,雄虫大大不如。哪怕是最灵敏的那一些,对此感知力也只限于百米。
雄虫真正感兴趣的是,恰恰前者散发出的信息素。和雌虫一样,它们也能在数公里之外,准确地追踪信息素的发出地。
可惜,无论雌雄,这种超常嗅觉只限于这一两种味道。
其他的气味,哪怕再刺鼻,再独特,再让人难以忘记,它们也只会置若罔闻。
李维对此倒不感觉多奇怪。他知道,地球上有一种飞蛾具有类似的现象。
雄飞蛾能在顺风时,凭借强悍的嗅觉,找到相隔10公里之外的未曾交配的雌飞蛾。但与此同时,它们却几乎不能感知任何其他气味。
偏执的强化一方面,其代价是放弃另一方面,这是一种特别的取舍。自身种群的昌盛,也佐证了这么做自有一番道理。
只可惜,它们偏偏遇到了“诡计多端”的人类。
听到手下人汇报,雌虫已经“红雾缠身”,李维立刻从座椅上起来,他接过望远镜,将镜筒对准底下的松林,四处扫视。
然后,抬头望了望天空,发现虽然依旧昏暗,但相比刚才好了不少。现在,一定到了雄虫出来觅食的时候。
李维再度看向底下,果然在东边一处角落,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那里纯白色的雪地,突然多了一道扭曲不定,但总方向不变的黑线。其伸展的方向,正是雌虫所在的那一片开阔地。
可把你等来了。李维露出冷笑。
和堂堂正正的雌虫不一样,雄地盔虫要猥琐的多。也许是体型远小于前者,它们在休息时,会像幼虫一样钻入地下,而不是蜷缩身子,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地表。
同时一有风吹草动,雄虫的第一动作就是钻地,完全不像捕猎时那么威风凛凛。
这些行为,让它们难觅踪迹。
如果不是发现了它们繁殖的秘密,李维真没有一种大规模聚集它们的方法。
这一点,他倒喜欢雌虫的风格。
和它们的丈夫不同,雌地盔虫可爷们多了,面对任何风吹草动,都是一个字——“打”!
当然,这样的前提,是它们的战斗力远比雄虫厉害。在所处环境中,雌地盔虫处在高端掠食者的位置,雄虫则低上不少。
发现了这道黑线后,李维又四处环望,果然又接连发现了好几道。
这片林子的地盔虫,还真不少,只一会儿,就出来这么多只了。看来,这次会是一个大丰收。李维将视线收回,专门盯着雌虫所在的开阔地。
已经有两只雄虫出现在雌虫的周围。
和体长达到十六七米的雌虫一对比,这些后来的雄虫矮小的如同侏儒,它们还没雌虫的一半长。如果并排走在一起,不知道的人,估计还以为它们是后者的孩子。
起初,刚得知它们差距的那一刻,李维也吃了一惊。他那时有一个不好的念头:相差这么大,它们是怎么做那活的?
后来得知答案,真是大失所望。
这玩意居然是体外受精:当雌性产出卵块之后,雄虫再在卵块上忙活,让这些卵子受~精。一点观赏性都没有,他原以为还有很猎奇的展开。
松林里的雌虫,并没有因为这两只雄虫的到来,停止它的进食。一般情况下,起码要等到十来只雄虫,它们才会进行择偶仪式。
和大多数动物一样,地盔虫是雌性亲代投资更大的动物。在孕育后代方面,它们奉献出的时间和精力更多。比如它们为卵子奉献的能量,就比雄性的精子多。在受精卵产生后,它们还要付出一定时间和精力照看。虽然时间并不长,只有十数天。但和雄虫相比,它们也算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了。后者在交配完了之后,第一动作是饱食远去,相当的不负责任。
在这方面的付出,自然会在其他方面有所回报。
这个回报,就是选择权。亲代投资更大的一方,差不多都会有交配的选择权。
尤其地盔虫还是雌强雄弱,雄虫想霸王硬上弓,都没这种能力。它们那小身板,估计还顶不住雌虫轻轻一撞。
在这一方面,李维知之甚详,他了解它们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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