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时,被怒吼声喊醒的掌柜,也走了出来,他听到了店小二的问话,也看到了紫衣男子的沉默,心中明白了是怎样一回事,标准僵硬的笑容立马拉了下来。
走了几步,来到紫衣男子身前,指着紫衣男子冷冷呵斥:“你给我滚,这里不欢迎你这样大嗓门的客人。”
掌柜的语气非常坚决,完全不像是一个生意人应该拥有的,在世人的映象中,做生意的,无论大小,脸上都会挂着招牌的笑容,即便家中死了爹娘,只要还出来做生意,那就要挤出笑容,将客人看成重生的父母,让自己的笑容达到连自己都骗的地步,那才是一个合格、标准的生意人。
像掌柜这般呵斥客人的行为,在《生意经》这本商人必读的书中,可是被列为了大忌,是禁忌一般的存在,这种行为,与“和气生财”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别人看来,会觉得掌柜疯了。
至少,店小二此时看向掌柜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疯子,此时掌柜的若是再做出点什么稍微疯狂的举动,店小二会觉得自己应该去拉着掌柜。
不过,掌柜并不觉得自己疯狂,在他的眼中,客人分为两种,一种是人能给自己带来收入的,而另一种则是不能给自己带来收入的。
前者自然是扫榻欢迎,列为上座,好水好茶伺候着;后者则是冷眼相对,大声呵斥,甚至棍棒交加赶着走。
身为一个自认为非常合格,甚至隐隐有些出色的生意人,掌柜的就是觉得事情就应该这样简单化,简单化,才不费脑子,这样空下来的脑子才能想到更多带来收入的好点子。
紫衣男子看出了掌柜满脑子想的都是钱,冷着脸,心中不与掌柜计较,他是崇明门的弟子,若是与一个市井商人胡搅蛮缠,未免落了身份,袖子狠狠一甩,冷冷走出了客栈。
看着紫衣男子走出自己的客栈,掌柜的哼了一声,心道:一看就知道不会花钱,嗓门还那么大,怎么不去哭丧啊。
然后回头看了店小二一眼,训斥道:“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干活,以后招子给我放亮点,不要什么阿猫阿狗都招呼,看着不会花钱的人,你还花时间理他干什么,你要知道,我付了给你工钱,那你的时间就是我的,在属于我的时间中去理会一些阿猫阿狗,那就是在浪费我的钱财……”
客栈中,掌柜大声呵斥店小二,词语滔滔不绝,语气有理当当,完全没意识到,这样无谓的呵斥店小二,其实是在浪费店小二的时间,而店小二的时间,已经被他花钱买了下来,这等于是在浪费他的时间,而浪费他的时间,就等于在浪费他的金钱……
古泉镇的公鸡此时也开始啼鸣了,不过似乎是因为被吓到了,所以足足比平时晚了一柱香的时间,好在不是太久,而且古泉镇的人们也已经醒了,所以倒不是很在意。
公鸡啼鸣之后,虫鸣鸟叫也开始了,古泉镇恢复到了平静之中,开始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健康生活方式。
此时露水还未干,在公鸡啼鸣的时候,紫衣男子正好走到镇外,听到那嘹亮的雄鸡啼鸣,回头望了一眼,然后离开了古泉镇。
按照他的估计,此时墨武麒的伤势应该还没好,走不了多远,他应该趁着这个时间,来弥补自己的失误,找到墨武麒,夺得玄武真血之后,才是去找苏小朗二人算账的时候。
这两人骗了自己,所以,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这就是紫衣男子的想法。
……
宁静的山林中,谭青志盘腿而坐,感受到阳光洒落在脸上带来的温暖,他睁开了眼睛,若非眼球上像蜘蛛网爬满一般的血丝,谁都无法想象,这几天以来,他究竟经历了怎样艰苦的奋战。
这几天以来,每一次看到太阳,感受着阳光洒落在自己身上,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来没有觉得太阳是那么的温暖。
而这几天,只要还能看到太阳,他的心中便是高兴的,因为还能看到太阳,那就意味着他还活着,天上还有太阳,那就意味着还有希望。
雪白的衣衫上,不知道染过多少次鲜血,但是每一次只要停留下来,他都会赶紧洗掉,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喜欢鲜血粘在身上的感觉,很血腥,很难过;另一个方面则是强烈的血腥味,会引来青魔教的人。
怀中的手绢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出来,上面的白衣女子好似一缕青烟一般,从手绢中飞了出来,看向谭青志的眼神,满是歉意,同时还有那么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
宋小兰出现,但是不敢直接暴露在阳光底下,因为她是鬼,虽然是一个实力强大的鬼,但依旧是个鬼,是鬼,就不会喜欢阳光,她也一样。
所以,她尽量找比较阴暗的地方立脚。
“公子,你没事吧?”宋小兰脸上满是担心,想要靠近谭青志,却又怕谭青志介意,所以只能够和谭青志保持一定的距离。
想起这几天的逃亡经历,宋小兰心中又是庆幸,又是不好意思。
若非是她,公子口中的青魔教人便不会穷追不舍,公子也不会如此狼狈逃窜,甚至差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从公子的描述中,她可以推测出,那些穷凶极恶的青魔教弟子,应该是不会对一个修炼者穷追不舍的,除非这个修炼者与他们有仇,但公子明显不是。
所以,那些青魔教弟子是冲她来的,自己是城池,公子是池鱼,自己城门失火,却殃及了池鱼,甚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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