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桌子後面装嵌长距离步枪的那个人还未曾把枪装嵌好,因此,他的枪也暂时
还未能够应用。事实上即使能够用,大概亦不会有什麽效力的,他看看情形不妙,
连忙一跃而起,跳过桌子而逃向门口。
但是马怡阳有许多超人的能力,而其中一种就是跑动时特别快,他一闪身就追
到这人的身後,一手执住这人的手,就把他拉回来,那人一转身面对着马怡阳,马
怡阳把他整个人举了起来,就像他是轻巧纸制的。
「不要!」那人尖声叫起来∶「不要!救命!」
马怡阳把他一抛,他就向那大玻璃飞过去。
没有错,那片大玻璃是很坚固的,就是风暴来临亦可以抵受得住,一个人掷过
去,亦没有把它掷破。以一个人的重量,就算是硬物,也许会把玻璃撞裂,然而人
是皮肉包着骨头,是软的,这样一撞上去,并没有把玻璃撞破,而只是给撞得弹了
回来,他撞中那片钢的办公桌,又给办公桌再弹了回头,跌在地上,嘴巴里吐出油
漆似的鲜血,身上的骨头也不知道已断掉了多少根。
他的脚一伸,就死去了!
馀下来的两个人各分两路逃向门口,他们都并非不善打架的,然而他们知道,
以来人这样的条件,打都是白费气力的,所以还是三十六着,走为上策。
马怡阳追上了其中一人,执住了这人的手,把他拉着,还追向另一人,他虽然
拉着一个人,仍然能一手把另一人的手也执住了,跟着就发力一拉,两个人撞在一
起,蓬的一声弹开,然後就软软地倒在地上。两个人相撞本来是不会致命的,不过
马怡阳用如此巨大的气力推动他们不死才怪。
他们倒在地上,挣扎了一下,亦不动了!
桌子上放着的一只无线电通话器发出了一阵「咯咯」的声音,一位女性的声音
说∶「喂!你们上面发生了什麽事?」
马怡阳咯咯地笑起来,回答道∶「我杀了他们!」那边马上停了声。
马怡阳离开了这写字间。
升降机仍然是不能用,他只有步行下楼。
对於普通人来说,下楼梯是比上楼梯要轻松得多了,尤其是二十多层,对於马
怡阳来说也是一样的,他一踏便是一层,他很快就到达了楼下。
本来这楼一向是不让闲人擅闯的,一定会有看更人在楼下看守着。他是知道看
更人都走开了,他们得到了相当优厚的酬劳,故意走开一阵。
马怡阳出了门口时已经穿回了上装,他穿着的衬衣是红色的,上面的血溃因此
而不明显。他中了枪,枪口很快就会自己痊愈,然而他的衬衣上的子弹洞及血渍则
是不会还原的,所以他才会穿上一件红色衬衣和在外面披上一件上装。
街上是很冷清,他离开了门口一段路之後,停在远处的一部矮矮的黑金两色的
跑车就开动了,向他疾驶过来。马怡阳的眼睛在黑色眼镜後面闪了一闪,就看见这
车子的驾驶者是一个打扮新潮、相当美丽的女郎,他知道这就是通过无线电联络发
出声音的那个女郎,他也知道这个女郎目的是什麽∶就是开车撞他。
因为他是从大厦中出来的人,从大厦中出来的就一定是不寻常人。
马怡阳马上回身就跑!那部车子比他跑得更快,相信马怡阳跑得更快,很可能
亦未必快得过一部汽车,不过他还是跑得很快,使那个开车的女郎大为诧异。
不过还是追上了,那个女郎踏尽油门,直向他的背後撞去。这时,马怡阳忽然
转了一个身,车子就在他的身边擦过,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间,他就伸手把车子推
了一下,他的气力是足以推动这车子的。
车子给推了一下,行车的路线就转弯了,歪了两三尺,这就已经够了。本来车
子撞着他或着撞不着他,都是会从行人路边的街灯柱旁边经过的,但是给这样推歪
了两三尺位置,情形就不同了。
车子刚好是向着那街灯柱撞去,车中那个女郎在这样短的时间之内根本没有可
能刹车或着改变方向,车头「轰」的一声撞在灯柱上,街灯柱好像一把刀子割入了
车头的中间,割了一半才停住,那是因为车子也被阻停了。
但是冲前之力太猛,那个女郎却并未被撞住,她整个人离开座位,好像一只人
内炮弹似的,撞破了挡风玻璃飞了出来,跌在地上。一晃之间,她已经浑身是血,
一动都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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