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的良莠不齐的白菜队伍,居然杀入决赛,夺到了亚军。虽然是亚军,可是郑谐那个学院是以女生珍稀著称的。这个成绩足以跌破很多眼镜。
庆功宴上,平日训练时饱受郑谐冷落的姑娘们终于得以扬眉吐气,她们排着队敬他酒,还一一到点唱机前为他献歌。
轮到高莫莫时,这个平时很羞怯的瘦瘦的姑娘大唱一首《o you》,唱得荒腔走板十分难听,神情却很自信,居然有一种清纯的妖娆。一曲唱毕,那姑娘大约喝多了酒,对着麦克大声说:“郑师兄,今天我生日,我能许个愿吗?如果明天不下雨,请陪我去山上看枫叶吧!”
大家小声地哄笑起来。她们早就预谋今天要整郑谐,而这姑娘抓中了那个“向郑学长告白”的倒霉阄儿。连在座的郑谐的哥们儿都在想,这孩子只怕就此要列入被郑谐的黑名单了。
但是郑谐的反应是出乎人们意料的。他沉默了一秒钟,很从容地开口:“今天早晨的天气预报说,明天是晴天。”
于是高莫莫就这样轻易地赢得了由郑谐师兄单独陪同去看枫叶的殊荣,后来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不知情的女孩子们很不平,这样的好命怎么就没落到自己头上呢?知情的女孩子们更嫉妒。那个阄怎么就没让我抓到呢?
其实男女朋友这码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在别人眼中光芒四射的郑谐,从来不会像别人的男友一样早晨打好饭在女生楼前等候,下课后立即去自习室占座位,晚上与女友在楼门前依依不舍。
而且他很少笑,很少话,记不住任何的纪念日,不喜欢热闹,讨厌任何人多以及需要排队的地方,不喜欢有人亲近他,从来不会主动拉她的手,更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
但是除此之外,郑谐聪明帅气又慷慨,气质好,修养佳。
他虽然记不住任何节日与她的生日,但高莫莫会经常在什么节日也不是的时候,收到郑谐直接快递过来的各种很贵的巧克力与洋娃娃。她生病的时候,也曾有大饭店的外卖直接由送餐员送到保安室。
虽然他不喜欢洋快餐,但是也肯陪她去吃肯德基,只是从不排队,而是递给她一张钞票,让她去买。虽然他不喜欢逛街,从不陪她去购物,但是会很大方地把银行卡交给她,让她去买一套衣服。极偶尔的,他甚至会主动提出带她去吃冰淇淋,或者陪她看一场电影。
总之,高莫莫觉得他已经十分完美,她一直在一种不真实的状态下晕晕乎乎,过一天算一天。
那一年的寒假快要结束时,有一天上午,高莫莫没打招呼就出现在郑谐所在的城市。她提前回校的途中经过这座城市,突然很想下车看一看。
她买了傍晚出发的火车票,将包寄存好,然后打电话给郑谐,试一试自己的运气。
她运气不错,郑谐没出远门。他甚至没感到意外,跟她约好见面的地点,一秒钟不差地准时出现在她面前。
郑谐带着她一直走到停车场,他是亲自开车来的。大二学生开车,她觉得很意外。
郑谐替她打开车后门,她刚坐稳,便听到一个嗡声嗡气的软软的声音:“姐姐好。”
副座上坐了一个小姑娘,纤细白净,眉清目秀,看起来很小,正回头看她。她说话时用手指按着半边脸。
郑谐解释:“这是筱和和,我妹妹,半小时前刚补过牙,麻药还没消。”小姑娘在一边配合着点头。
高莫莫说:“你好。咱俩的名字结构一样啊。你几岁?”她记得郑谐是独子,但她没多问。
和和用两只手做了一个“14”。可是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初中生。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今天的计划了?其实我可以自己逛一逛。”高莫莫礼貌地说。
“没什么事,今天唯一的任务就是看管这小朋友。”
和和捂住打了麻药的一半脸,用另一半脸含糊不清地说:“我可以自己玩儿,我不做电灯泡。”
郑谐说:“老实一点,你今天别想又一个人到处乱跑。”
和和趁郑谐侧身系安全带时,扯着耳朵伸着舌头冲着他的后背做了一个鬼脸,待郑谐回身时,立即又恢复成乖巧的模样。
于是三人开始了半天游。
第一站是海洋公园。高莫莫尽量跟着郑谐走,以免与他走失,而筱和和小朋友东张西望,总是落在后面。
郑谐时时停下来等她,最后干脆扯着带子,像牵着一只小狗一样,把她牢牢看管在视线之内。
和和时时反抗,她说:“我不会走丢的。”
郑谐说:“最近人口贩卖集团活动频繁,你的样子很适合被拐卖。”
高莫莫觉得很吃惊。因为她与郑谐一同出去时,无论只有两个人,还是一群人,郑谐总是本能地拒绝与人靠近。如果她主动去牵郑谐的手,他并不会甩开,但用不了多久,她就发现不知何时他已经将手抽走了。
第二站去吃饭,地点是……kfc,郑谐的表情有点无语。
当时他问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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