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风尘仆仆的夏侯英,沈烨也是一脸的惊讶。
现在的他浑身血染、灰头土脸,与之前的风度翩翩、一尘不染,简直有天壤之别。
不过,这也衬托出他的英武不凡。
“这个形象就对了,省得老子提心吊胆的,就怕直了!我呸……,直也不行!”
夏侯英当然听不懂对方说的是什么,不过应该不是坏话,他上前一步拱手说道:
“沈兄远道而来,小弟有失远迎,还请恕罪!今日厮杀这满身的征尘,还望见谅!”
沈烨却一摆手,正色说道: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夏侯兄为华族杀敌,沈某能结识正是与有荣焉,哪敢有半分的蔑视!还请前行,沈某不敢当先!”
在某位面,很多的英雄都失掉了民族两个字。比如写下满江红的岳飞,比如写下正气歌的文天祥。
不过那些官老爷的腿还不够长,跑不到这一界下禁令,所以沈烨大可尊敬夏侯英。
“岂敢岂敢,沈兄远来是客,还请先入城池!”
沈烨一把抓住他的的臂膀。
“相互推辞,非男儿本色,那就一起入城吧!”
夏侯英心中一凛,敛容说道:
“得罪了!”
不知为何,他的心里暖洋洋的。
交往了那么多的人,或者对他有所需求,或者对他畏惧害怕。像沈烨这样待他如常人的,却还是第一个,怎不叫人激动万分!
沈烨哪知道他再想什么,进城门开始,两眼就好奇的打量着这金汤堡。
“果然雄壮!”
金汤堡就是一座防御的要塞,哪怕就是坊市也集中在城的一角,一旦关闭坊门,那就成了一个监牢。混进来的细作,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
“果然固若金汤,阻布人想要打破很难!”
夏侯英的双眉一扬。
“看来沈兄有破城之计了!”
沈烨摇了摇头。
“不敢狂妄,如果我进攻这儿,最少要三万的兵力,而且会全力进攻西门。那边的城墙有些腐朽,想来会容易些。”
夏侯英的笑容不禁有些发干。
当初守卫金汤堡的,是号称大梁擎天一柱的李岳。
太祖皇帝动用十八万精锐,将李岳的五千人马团团围住,激战半年后才夺取这座要塞。
整场战役中,乾军战死者达到五万。上将过百人,其中五个就是夏侯家的先祖。也正因为这一层关系,金汤堡才成为夏侯氏的封地。
“三万人就能拿下金汤堡,夏侯家真的衰弱到了这个地步?”
沈烨只是一笑。
金汤堡虽然墙高城坚,但在热兵器面前却不堪一击。
只要制造出臼炮,尤其是1861型十三英寸口径的海岸臼炮,这样的城墙根本就不能抵挡。
甚至连配重投石机,也可以轰开一个口子,只是需要些时间罢了。
“夏侯军是抵御外辱的英雄,又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金汤堡展开攻击?如果真有那样的宵小,埔山军绝不会置身之外,一定与你们共击之!”
按照现在的战略态势,夏侯氏是友非敌,没必要为一两句话得罪人。
夏侯英脸上又恢复常色,不过心里始终不能释怀。
闷闷的走了两步,却听到一个尖锐的声音。
“哦,我的好大哥不在北城墙坚守,却跑到城内找一个野汉子闲逛。若是父亲大人得知,又该作何感想?”
来人是一个青年,虽然身上也穿着甲胄,但上面没有半点灰尘。而且那银色甲片更是擦得锃亮,都能当镜子用了。
夏侯英的眼睛中浮起一丝怒气,但嘴里的话语依旧温和。
“二弟不可孟浪,这位是铁山镇现任的当家沈烨。金汤堡的灰铁,就是由沈家主提供的。”
谁知道那个年轻人听了,反而冷哼一声。
“吾当是哪路豪杰,原来是造反的沈和尚。今日居然敢到金汤堡撒野,难道以为夏侯家无人吗?”
沈烨不屑的一笑。
大家族家大业大,龌龊事情也不少。面前的这位,恐怕是和夏侯英争夺家主的人。而且还一直落着下风的,自然不会给自己好脸嘴。
夏侯英喝道:
“大胆!夏侯荣,尔知道沈公对金汤堡是何等的重要,还敢在这里大放厥词!”
夏侯荣冷冷一笑。
“尔不就是从这野汉子处弄了十万斤灰铁,至于这样嚣张吗?吾岳父林公刚刚来到金汤堡,一行人手中带着两万斤精钢,并有上好兵刃五百柄!看见没有,这一身银铠也是岳父大人所赠!”
夏侯英的面色不由得一变。
二弟的生母是甘州一个大贾的千金,虽然出身并不高贵,但手头的资源也绝不贫乏。
现在他又娶了皇商林可魏的女儿作正妻,实力膨胀得更是厉害。甚至连父亲,也得尊重他的意见。
“原来是林公来了,吾一会儿就过去请安!”
夏侯荣却用鄙夷的语气说道:
“不用劳烦大哥了!父亲和我家岳父正在桐柏台宴乐,这时候去打搅不妥吧!”
夏侯英正色说道:
“小辈拜见长辈,理所应当,哪敢挑什么时辰!”
夏侯荣听了,却嘲笑道:
“大哥一向好男风,在甘州已经臭名昭著!我家岳父虽为皇商,但更是当世大儒,这么会见一个如此龌龊的人?”
这话正说到夏侯英痛处,一时间他的脸色灰白,连话都说不出口。
夏侯荣冷笑几声后。
“人以类聚、物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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