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候巫术的承载多由具有象征形式的歌舞,或者是通过媒介沟通天地。但后来十二巫祖的出现将巫术改变得更加神秘简单,更加类似与道法,不过却有本质之别。”
那是大亓氏留下的声音,不过只能作为传道,而不能作为交流。
“巫术虽然大致相同,却也有分门别类,分别是气血、灵慧、预思、摄魂、灵媒、斯辰。
气血主治愈一系,能够让受伤的人加快速度恢复,古时巫医便是气血巫师。
灵慧,在上古时期,力量和智慧的结合就可以主宰他人命运,灵慧也就是大巫师,他的智慧至高无上,可以呼风唤雨,迫使本族的人以生命为代价来祭祀他们的神。
预思与道家有相似之处,乃是调教年轻貌美的少年人的预感能力,易观天象、善治地利、更熟人和,所以能够看见的预思巫师都是极为英俊或者貌美。但,一旦年华老去,他们也便无法施术。道家在这一方面的思想便是人发地元、地发天乾、天发皆众,可见一丝雷同。
摄魂则要骇人听闻的多,便是让死者回魂,但这却并非是活了,而是行尸走肉,可以行走睡觉吃饭,却唯独不能思考。很多摄魂巫师便以此种巫术在战场上招来万千死士,能够以一敌万。而且起魂的人不知痛,不知热,不知苦,不需要休息,与道家所言的僵尸差不多,只不过起魂之人能够自由行动,而僵尸却必须要通过意念操纵,否则就是一具尸体。
灵媒是主司死人婚姻的,而斯辰的能力令人羡慕,凡心中所想,皆可成为现实,但这必须是断背且真心相对的两人,且又都要绝世貌美,这样的人通常都是活不过三十岁的年轻人,天有所给,必有所夺。”
少忘尘坐在树下,恍然大悟:“原来学巫对人的条件这样严苛,必须相貌端正,男子英俊明朗,女子端庄灵慧,这是因为一个人的气息自内而外发散,一个人灵气充足,则自然身体健康,肌肤光泽,眼如明月,发如青丝,身姿协调,气血顺畅,面若桃花,也便是俊男美女相貌。但如果一个人灵气不足或者是不够纯粹,则多有病容,身材瘦皮肤干涩发黑,眼神涣散,或有暗疾,或有残疾。所以,以样貌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灵气十足,看样貌便是最简单的方法,无怪文人士子常用灵气十足来夸赞一个人聪慧伶俐或者容貌姣好,竟是这样。”
“也不能一概而论吧?”不过很快少忘尘就自问自答了:“虽不能一概而论,却也相去不远,帝王将相少有猥琐之人,民间偶有绝代佳人也必有传奇故事,这就是这个世界的不可人言的规则。”
“嗯,气血、灵慧、预思和摄魂我倒是可以好生修习,而灵媒和斯辰便罢了。”少忘尘很快有了自己的目标。“不过要学这些,却是先要了解自然之灵气,巫术主要是操控,若是操控的对象也捉摸不清,那便怎么都是学不好的。”
于是闭目,少忘尘将心神静了下来,口中念着一个独特的发音,那是巫语。
巫师有自己的语言,与寻常说的语言并不一样,是能够发动声音与自然界的灵气产生共鸣的。少忘尘学了一个晚上的发音,只学会了“火”字,音色难懂晦涩,有些像“呜”和“乎”之间的音,不过要更沉重些,发音久了,嗓子都有干裂的感觉。
忽然,在他身前,有一点萤火忽明忽暗地闪烁了两下,过了几个呼吸,少忘尘心道成了,更稳定了心绪,口中“火”字越发清晰,而那火苗也渐渐化作了豆大的一点,并且无任何依凭,飘在空中,煞是神奇。
“呀!”少忘尘忍不住欢呼,这一点的成就让他一扫这两日的疲劳和难过,顿时兴奋起来,只是这一兴奋,一停顿,那火苗就散了,重新归于空气。
少忘尘也不失望,因为这火苗本就是他汲取空气中的火之灵气,聚集而成的火苗,散了还能聚。
看了一眼天色,少忘尘怀里揣着月白的蛋,再度向北。
清晨,少忘尘端坐在向阳的石头上,身前有一团拳头大的火轻轻地悬浮着,任凭寒风怎么吹也吹不灭。终于,少忘尘将睁开眼来,火球也随之散去,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大亓氏前辈留下的乃是巫族最全面的知识,我练了半个月,终于把豆大的火苗练成拳头大了,假些时日恐怕还能弄出房屋那么大一个火球来,那就没有人敢欺负我了。巫术真是神奇,居然能操控自然界的一切为自己所用,今日我能操纵火,日后说不定还能操纵雷霆呢,那才是能够震慑人的本事。”
少忘尘伸手抚摸了一下怀里的蛋,皱了皱眉:“这蛋也是前辈所授,说是巫族圣兽,可是这个蛋什么时候才能孵化呢?总不能随时都将起揣在怀里吧?”
想了想无解,少忘尘只好将蛋继续揣在怀里,在寒风里缩了缩身子,继续向着北方走去。
这半个月他已经彻底走出了玄都的范围,出了最后一道城门之后,便是一大片山脉,这些山脉仿佛众星拱月一般将巫祁山包围在其中,也成为了玄都天然的屏障。
昨天他已经走过了最后一座山,在山脚下打坐了一晚上,今日走去,就是平坦的路了。
“昨天在山上远远地看到前面有个不大的村落,总算能补给些干粮,再买件厚棉衣吧,天好像越来越冷了,嗯,还得买把伞。”
晌午十分,少忘尘终于走到了那座村落,因为阳光正好,许多人家都拿出了被子和衣裳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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