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a市
十九岁的王则安在a市名声大噪。一直梦想着要跟王夫人环球旅游的老王同志——他爹,一看到有人可以接手他的公司,当即就将公司一大半的事情交给了他处理。
王则安有天分,有野心,有魄力,有能力,但是独自在外过了十年毫无拘束的生活,根本就受不了这种天天坐在办公室绷到跟橡皮筋一样的生活。
王则安觉得自己应该是属于流浪的人。
直到差不多一年后,那时的王则安其实已经差不多可以忍受这样的生活了。
对,没错,是忍受,而不是习惯。他只能依靠一个个大刀阔斧的公司决策发泄心底的郁气。
那天晚上下着大雨,他是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
其实那天晚上他本来是不打算回家的,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时,那轰隆隆的雷声就像在耳边炸开一样,慑人心魄,紫色的闪电从空中劈下来——隔着玻璃,当着自己的面,从上至下。
很多人畏惧大自然的力量,可他不一样。他喜欢那种精疲力竭的刺激感。
鬼使神差的,他按了电梯下楼,直接走进了雨里。
在这样的深夜,还是雨夜,商业中心区没有几个人,办公楼也都关了灯,白日里熙熙攘攘的街道,此时只剩几盏在风雨里苟延残喘的昏黄路灯光。
像是有什么指引般,他一步步走进了办公楼旁的小巷。
一个小小的人影趴伏在地上。
他光着身子,身上缠着乱如麻绳的红色丝线,从脖子到脚踝的每一寸,都是如此。因为下雨的缘故,丝线被浸湿,原本发亮的红绳变成了暗淡的深红色,在漆黑的巷子里发出幽幽的蓝光。
已经湿透的皮鞋踩在水坑里啪嗒啪嗒的响着。
他受到蛊惑般一步步走过去。
趴伏着的人影突然抬起头来。
那是一张**岁小孩儿的脸,圆圆的脸蛋还有些婴儿肥,栗色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脑袋上,一缕呆毛垂在眼角处一下又一下的滴着水,在地上的水坑里砸出水花。
他的小鼻梁很可爱,嘴唇微微嘟着看起来很无辜,他的皮肤白皙,肉嘟嘟白嫩嫩的小脸上——满是红色的血痕,那血痕比他身上的红色丝线还要艳上几分。
王则安只觉得心中一疼。
下意识的想要看清小孩儿的表情时,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小孩儿的眼睛——在黑夜里发着幽幽的绿光。
他怔怔地盯着那两簇光,眼睁睁的看着那光渐渐暗淡下去。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露出来,又缓缓地闭上。
“你怎么了!”心上的疼痛来的太突然,一瞬间他都有些腿脚发软,却又不知在什么力量的支撑下冲了过去。
闭上的眼睛又缓缓睁开,看清他的一瞬间,小孩儿的眼里闪过一丝激动与兴奋,“千灵哥哥!我终于找到你了!”嘴角绽开了一抹灿烂又纯洁的笑,又急急道:“快离开这里!哥哥你现在是普通人类,斗不过他们的!别管我了!快跑啊!!千灵哥哥!”
吼完这句话,小孩儿就又闭上了眼睛,王则安伸手摸了摸小孩儿的额头,烫的吓人。
虽然听不懂小孩儿说的什么,但有一句王则安懂了,那就是:离开这里!快跑!
离开这里!快跑!
王则安没有丝毫犹豫的照做。
直到很久以后他都没有明白当时那种莫名其妙的信任从何而来。
直到更久更久以后,他才终于明白那句话——与你旗鼓相当的敌人,其实是最适合做你并肩战友的人。
豆大的雨点劈头洒下,雷声在头顶炸开。
从a市到d市,他开了整整十个小时。
直到雨停的时候,车后座的小孩儿才悠悠醒来。
所幸他在车内一直备有常用药和换洗衣服,小孩儿的高烧在醒来之前就已退下。
汽车的速度很快,在高速公路上飞一般的行驶,后视镜里刚睡醒的小孩儿脸蛋红扑扑的,忽闪的大眼睛透过后视镜盯着他。熹微的晨光迎面打来,他心底的声音一次次的响起。
“这才是你要的生活。”
明明是温馨与安静的场合,他的心底却莫名的激动与兴奋,一手握着方向盘,他一手拿出手机给老王发信息。
“爸,对不起。”
看到发送成功的字样出现,他直接扣出手机卡扔出窗外。
从此以后,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
他想。
“你不是千灵哥哥。”后座的小孩儿忽然开了口,刚睡醒的声音还很迷糊,童音奶声奶气的很重,可他的语气却是异常成熟、肯定与不容置喙。
“我,我不是。我不认识你,也并不认识你口中的人。”王则安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荒唐。莫名其妙的捡了个来历不明的孩子,莫名其妙的就离开了a市,在普照大地的阳光与小孩儿认真的口吻下,他就像个青春期懵懂又冲动的少年。
小孩儿光着身子裹紧了干净的毛毯,一脸认真的撕着他之前准备的苏打饼干的包装纸,听到他的回答后缓缓点了点头。
王则安松了口气,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小孩儿的危险系数很高。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拿出一片饼干放进嘴里嚼了嚼,小孩儿略显嫌弃的皱了皱眉,“我不喜欢吃这个,以后不要给我买这个。”
“哦好。”王则安转动方向盘向d市的一片高级住宅区驶去,瞥到小孩儿一手拽毛毯,一手吃饼干的动作,顿了顿,“之前,你身上的丝线都浸湿了,我把他们收起来放进后
喜欢重生追妻记请大家收藏:(m.23dus.cc),爱上读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