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告诉我,是她杀了王淑英。”
“原来是这样啊,非常感谢。”警察接收了王淑英,也接受了夏小红是见义勇为的热心群众。
夏小雨却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宋铁男从她的表述上来看,是个粗鄙之人,怎么可能会想到那么复杂精妙的杀人手法呢?
半路劫道泼硫酸,当街捅人这种操作更适合她啊。
“宋铁男,是谁教你这么作案的?”夏小雨问道。
宋铁男还在震惊中呢,原来抓住她的人不是警察。
“我看书学的!你管得着吗?”宋铁男接下来的话不堪入耳,各种脏话大全,围观的学生也好,埋伏她的28世纪玩家也好,都经受了一次精神重创。
邱枫和夏小雨却在得到答案的第一时间内,往宋铁男的办公室跑去,那里一定还有线索被他们忽略了。
宋铁男的办公室除了一些简陋的体育器材之外,只有很普通的几本书。
系统这次很“公平”的没有给出任何提示,夏小雨不放过任何一本看起来普通的书,在“体育与科学”,“儿童心理学”两本看似普通的书里,发现了两本手抄本。
手抄本啊,特殊时期的产物,在知青中流行,用来传递原创的小说,有些内容在当时看来“很黄很暴力”,用现代的眼光看很普通。
把这两本手抄本放到怀里,那一声任务提示音才响起。
“水塔中的女尸”物品描述:这本诞生于特殊时期的小说描述精妙,可以说是犯罪小说界的杰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抢夺,可复制。
“垃圾箱的‘排骨’”物品描述:这本诞生于特殊时期的小说精彩绝伦,可以说是犯罪小说的杰作,能找到原作者就好了。重要物品,可拾取,可被抢夺,可复制“抓获水塔藏尸案凶手宋铁男,获得下步任务重要线索,根据线索查找遗失于时光中的犯罪大师。”
看书什么的,向来不是夏小红擅长的事,去食堂打了今天的晚饭之后,她很专心的吃起了饭,在她看来事情很简单,有人写了两部小说,被手抄传递,其中的一个读者发了疯,利用小说中的手法杀人了。
夏小雨和邱枫却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故事的描述太清晰了,就像是作者亲身经历一样,其次故事的背景跟本案蜜汁相似,只不过故事里面的体育老师是男的,被害死的人也是男的。
简直就是水塔案的性转版本,甚至连警方调查的手法,都跟他们三个人一致,也是有一个细心的警察发现了从水塔里捞出来的玩具车,从中找到了线索,通过被害人的弟弟锁定了嫌疑人。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二案,某个家属区的老太太早晨起床的时候,捡到了有人遗失在路边的“排骨”拿回家准备做给全家吃,洗“排骨”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半根手指头。
慌张报案。
让人细思恐极的是,排骨是“人排骨的一半”另一半呢?如果没有半根手指头,老太太没有发现是“人排骨”是不是一家人就把这一袋排骨吃掉了呢?
后面警方只找到了一部分的尸体,勉强拼凑出一具女尸。
故事的最后,一个精神病人被逮捕,人们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女人的头,他说女人是他老婆,是老天送给他的。
那个“老天”是谁?
在最后一页,作者描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人敲开了精神病人的门,送给精神病人一颗人头,精神病人大喜过望,认为这是他的老婆。
在这里,作者没有交待真正的凶手是谁,也没有交待凶手的长相或特征。
“叮”任务提示音响起,“没有破获的案件,似乎是一条重要的线索,顺着线索查下去!也许会有意外收获!”
根据手抄本的描述,碎尸案的发生地在南方某省,三个人向学校请了假,坐火车来到了小说里描写的城市,按照小说的描述,找到了同样名字的家属小区,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一年前,这里真的发生过同样的案件,一个精神病人被捕了。
而手抄本的成书时间,根据书里的描写是1971年。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将时间拖后,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了手抄本,决定利用手抄本的手法做案,将事情推给精神病患者。可作者又是怎么知道分尸案发生在南方某省,发现排骨的是某家属区呢?
这就是所谓的先有果后有因,时间悖论。
当然了,细节上还是有所不同的,在“现实”中捡回排骨的是一个跛子,跛子发现了手指头没有报案,而是把手指头扔了,继续煮排骨,直到邻居发现了地上的手指,以为是跛子出事了。这才撞破了这件事,强迫跛子报了案。
事情结束后,家属区的人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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