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很喜欢逛酒吧。
在英国人的眼中,下班后生活实在太无趣。在闲暇之余,一般都是跟朋友一起小聚一下。而在外面吃饭实在太贵且众口难调,就单纯改成去酒吧打牌或者喝酒一类的行动了。即便不喜欢喝酒,也能在酒吧点一些无酒精的软饮料。至于比赛日看球的习惯,是因为在英国开始普及电视时,城镇市民和工人是买不起电视的。为了能看到比赛场面而不是通过广播听直播,几个同一个俱乐部的拥趸就聚在一起去酒吧看电视,酒吧的氛围就炒起来了,渐渐地等这些拥趸习惯酒吧的氛围之后,去酒吧喝酒看球的习惯就持续下去。另一方面,作为商家的酒吧,则为了在普及电视后留住客人,不计成本地往视听设备上砸钱,使得在家里看球的清晰度永远不如酒吧里的好,酒客兼球迷们就有更多理由而不是靠消费情怀在酒吧消费。
经营一家顶级联赛俱乐部跟经营酒吧的思路是差不多的。为了留住球迷,就需要取得好成绩,而且要取得其他俱乐部难以赶上的成绩。取得好成绩的方法多种多样,比如青训,比如转会,再比如换教练——但是,作为俱乐部的经营者,如何让俱乐部实现财政盈余是考验职业经理人的关键所在。
球队的逻辑跟酒吧相同还体现在,如果今年成绩因为没引援变得非常烂,但是收入很好,董事会绝对不会炒经理人的鱿鱼,被当成替罪羊的只有主教练;反之,今年战绩很好,但收入不佳时,董事会就开始讨论要不要换经理人了。这就相当于到底是在酒吧经营不善,是炒经理还是炒酒保的问题。俱乐部炒人的原因多种多样,反正有人需要负责,但按照俱乐部的经营理念分,大概可以分为‘意大利式’和‘英格兰式’两种。
意大利的足球俱乐部或多或少地附庸于某个集团或者组织,即便是地域特色的球队,比如帕尔马和拉齐奥,都附庸于或者从属于一个庞大的财团或者政x治团体。财团买下俱乐部主要用于提高财团的知名度,不会考虑俱乐部的盈亏——80年代,足球俱乐部的运营成本很低——成绩越好,受众就越大,在观众眼中的企业形象就越好,财团和俱乐部收入就越多,可以不断形成良性循环;反过来说,谈若一旦财团亏损,投入就不足,俱乐部成绩就越差,最终因财政问题导致禁止转会、罚分甚至是降级.....这种俱乐部经营模式,在国内经济形势好的时候,整个联赛的俱乐部都会受益,而且欣欣向荣;然而经济出问题的时候,整个联赛的水平也也就完蛋了。
英格兰的俱乐部都是有限公司,在财政上宁愿节约、或者贷款也很少通过其拥有者自掏腰包来资助俱乐部,这就在财务方面的控制能力上对经理人的要求比意大利高得多。相对照的,英格兰的职业经理人的时间也相当紧凑,对俱乐部的管理也难以做到面面俱到,真正利用权力的反倒是俱乐部专业人士,通常做法是利用“建议”总经理干什么,然后由总经理做最终决定,以至于总经理在俱乐部一言九鼎。在这些英格兰和威尔士或苏格兰的俱乐部经理人身上,根本找不到类似于巴尔达诺和法切蒂那样传统欧陆的足球经营类经理人那种两头受气的先天弱势。除了像弗爵爷那样强势的主教练,其他人,包括穆里尼奥都得屈服俱乐部主管副主席和总经理的权威。
王建现在面临一个考验,他到底应不应该把邓恩这个极为强势的副主席和总经理开除出董事会。
邓恩私下接触球员的行为的反响比王建估计的略大,虽然表面上没人知道,但大家都知道邓恩“倒了霉”。董事会担忧是有道理的,即便是严重警告,也会导致枪手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引援困难。各个青训教练-球探私自联系球员或球员经纪人的潜规则暂时不提,一个堂堂俱乐部的总经理亲自去参与球员转会,这就犯了某种忌讳:既然枪手的总经理都在干这些事,整个教练组是不是都在干这样的勾当;
让王建担任枪手的主席是不可能的,枪手的董事会成员虽然名义上仍然是枪手的股东,然而他们并没有兑现自己投资的义务。唯一需要兑现投资义务的,只有王建。可是王建第一受限于工作,第二是出于公关角度考虑他也不便于在伊斯灵顿出任一个显要的职务。80年代的英国风气让王建忌讳到了连董事会都不参与的地步,只留下了一个能当他传话筒的查尔斯河一个受他委托管理俱乐部的邓恩作为球队的执行董事。
枪手俱乐部的决策者有且只有王建一人,主教练提出的转会或者续约人选都需要通过枪手董事会这个代表王建意志的作出决定。再回答‘应不应该把邓恩移除出董事会’这个命题,答案显而易见——邓恩必须留在董事会。即便有查尔斯,枪手的董事会也不能只有两个执行董事(包括主席)。一旦改选出一个另外一个,就让查尔斯在枪手董事会孤木难支——主席大人固然是支持王建的,但即便是这样,缺少了一个执行董事会严重影响王建意志在董事会中实施——执行董事是在有权代表俱乐部署名签字的,这样的职务,怎么可能交给他并不相信的董事会成员。
但是到底怎么留,这就有点讲究了。
邓恩必须先从董事会辞职,如果不辞职就会开创一个‘董事会成员因过不受罚的’不好先例,同时会引起其他董事会成员强烈不满,难以达到王建在金融城调和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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