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来提来两瓶五粮液,对金尚说:“这还是咱俩儿头一回喝酒,机会难道,不容易啊,这可是家里最好的酒了,放开肚子喝。”
金尚看了郭彩云一眼,又看了看郭丁丁,暗暗后悔自己空手而来,却在人家的火炕上又吃又喝。郭丁丁说:“一人喝两杯,是那个意思就行啦,吴黑狗要不是喝多了,能落这个下场?酒是害人精,凡是成大事的人,没有一个是靠喝酒喝出来的。”说完,郭丁丁端起酒杯,一仰头,那杯酒就没下了肚。操,那一杯白酒八钱!
金尚端起酒杯和郭喜来碰了一下,又端着酒杯对着郭彩云和吴明明示意了一下,说:“大娘,我来给你添麻烦啦。”
“哎哟,我的儿,这……”郭彩云简直就是惊叫了,转头又对儿媳妇说:“明明,给我拿个酒杯去,就冲这句话,我也得陪我儿这一杯酒。”
这场面就吓人啦,郭彩云的酒量在鲤鱼洲很有知名度。金尚离开鲤鱼洲之前并不怎么在意,后来自己也喝酒了才知道能喝酒的女人都不是一般人……吴明明拿了一只酒杯放在婆婆面前,郭喜来忙倒满了酒。郭丁丁看了一眼那杯酒,忍不住笑了,说:“适量吧,别喝醉喽,你要喝醉了酒,到你前公爹的坟上哭起来没完,街坊邻居还以为你是舍不得吴长庆哪……”
郭彩云拿筷子象征性地打了男人的头顶一下,就端着酒杯,对金尚说:“我的儿,我看你跟你二叔还拉得来,这是缘分,这是你看得起我这一家子人,今天哪,我把这杯酒干了,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金尚的心中压力山大,敢情这两口子都是好酒量啊,怎么张口就是一杯白酒啊?金尚忙说:“大娘,我酒量不行,喝多了,怕耽误晚上的正事,我少喝点,行吧?二叔?”
郭丁丁竖起了大拇指,说:“酒量不在大小,得体就好。吴黑狗为什么酒后落水?酒德不好嘛,不能喝硬喝,哪有不出意外的?”
一听郭丁丁说到吴长庆的死,金尚顿时觉得浑身凉嗖嗖的,这个人死得真是让人不舒服啊。郭丁丁才算是真正会喝酒的人,一杯下肚之后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地细细品味。郭喜来纯粹是个酒外汉,中途又被他媳妇要挟着给女儿喂饭,那原本苍白的瘦脸就更红了,反而衬托得高高的鼻梁更白,那种寒气上冲的白。
郭丁丁看着金尚,眼里眼外全是喜欢,说:“待会儿去上坟,看紧你大娘一点,吴长庆那个王八蛋,保不准儿半道上粘糊你们哪,那畜生没当上支书的时候,就是你们鲤鱼洲一帮子老娘们儿的烧火棍……。”金尚发现,郭丁丁说这话的时候,吴明明正好不在。否则,他应该也不会提这个。
不过,郭彩云并不理会郭丁丁的这番粗俗,说:“吴长庆临死之前,他不会是想去看看金家老爷子的新坟吧?金家老爷子可是黑狗一辈子的对头哪。”
郭丁丁“哼”了一声,接着就是一副想不笑又忍不住的样子,说:“就算是想去看看,也不过是心虚,到现在他也心虚,他现在到了那边儿,有的是时间跟金家老爷子忏悔表决心哪!”
这些话题让金尚的内心里十分沉重,金家当年是何等威风的家族?现在竟然沦落到我回乡迁坟都没个落脚吃饭的地儿了,真是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啊……
说说笑笑地吃完了饭,已经是晚上八点半。郭彩云收拾了香烛纸钱,装在一个柳条编的挎篮子里,对金尚说:“走,咱娘俩儿去办正经事儿。”
一顿饭吃下来,郭喜来的话不多,酒喝得不少,满脸红红的,眼神也有点迷离,像是眼睛近视的人不戴眼镜看人的样子。郭喜来晃着脑袋说:“妈,我跟你们一起去。”郭喜来喝了整整三杯五粮液,下了火炕走路的时候,已经两腿轻飘飘的像是变了一个人。
“打住,打住,又不是你爷爷,你上的哪门子坟?”郭丁丁一边剔着牙,一边吩咐儿媳妇,说:“快,赶紧让他上楼睡觉,以后他喝了酒,千万别让他出门,净你妈给老子丢人现眼。”
金尚跟在郭彩云后面出了门,又觉得郭喜来应该陪着去,人多力量大嘛,这种去坟地上香烧纸的事情,多一个男人总比少一个男人强……走在前街上,远远地看见村子西头十字路口上刚刚搭起的灵棚,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停停断断地像是并不怎么积极。已经有人送来了花圈,很醒目地摆在当街的电线杆子上。金尚反倒觉得,村里送花圈的人,应该是出于庆贺的心思。
鲤鱼洲死个中年男人的时候往往就是这样,基本上都会沦落成暗中较量的一场闹剧。吴长庆的尸体此刻应该就在灵棚前面放着,却听不到有人哭。吴长庆的两个儿子,第二个明显就是超生,一般人家是不可以的,他当时是村委委员,到上边活动活动,也就没事了。
吴长庆的两个儿子现在应该还在往家赶的路上。郭彩云直直地往南走,金尚就明白了郭彩云的心思,她是故意要绕开吴长庆的灵棚。这就让金尚更不理解了,怕什么?人都死了嘛,活人还怕死人不成?
从郭彩云的家到爷爷的坟地,至少有四里地。在村里的水泥路上,在明晃晃的路灯底下,郭彩云脚步飞快,像一阵风又像是怕人瞧见,金尚跟在后面倒显得有点吃力。待到远离了村中的街道,金尚说:“大娘,我问个事儿!”
郭彩云放慢了脚步,说:“什么事儿?”
金尚左右看了看,确定无人之后,说:
喜欢黄金圈套请大家收藏:(m.23dus.cc),爱上读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