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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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一下学生游.行的问题,如果是真实历史上那个时期的其实我心里是敬佩的,尤其是白.色,.恐.怖时期,因为说实话,那个时候的执政者是不愿意也不想见到这些的。一旦遇见其实暴力、抓捕都是常态。甚至死亡。
我敬佩的,是他们明明知道也许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但依旧为了坚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事,而勇敢走上街头的那分勇气,和捍卫自己信念,或者说信仰的坚定。
但这本书里的游.行却是不合时宜的,白伊槿最大的错,就是将她曾经在电视上,和她知道历史上的那些,完全生搬硬套进了这里。
所以我才会在前面写‘时机不对,地点不对’这样的话。
解释一下是因为,像提醒大家区分一下‘真民国’和‘这里的民国’。前者是我们应该敬佩的,就像前一章写的。英雄,不是随便谁都能做。
白伊槿,现在就是想复制这种模式,成为英雄。
最后。打劫!交出泥萌的营养液~!
☆、第69章 吗吗吗
虽以沈巡佐的身手, 再看苏爹那副扛不起十斤米, 拎不动一桶水的私塾先生小身板儿, 别说打身上了,连衣角都沾不上边。但这家里除了傻白甜的苏梦萦和苏爹外,都是大杀器啊。
譬如说, 管饭饭的胖婶儿。
在外面就是大杀器的沈巡佐沈爷:……quq
总之吃了快一周的素食后,在沈啾啾都觉得他真的能‘啾啾啾’的飞上天时总算让家里的人消了气,重点是让苏爹消了气后, 久违的恢复了正常饮食。
至于那颗一直放在饭桌上, 按照苏爹的要求让人小花儿从解剖学校拿了玻璃罩回来罩着, 每天吃饭就放沈敬亭面前要求‘面馒思过’已经开始在长绿色斑点的馒头……也终于完成了它的‘任务’功成身退。
立马就被沈啾啾丢后院小湖喂鱼虾去了。
(‵□′)╯︵ ○
神清气爽出门上班。至于苏梦萦则在楼上蹦跶, 似乎是和宋意约好了出门?啧啧啧……沈敬亭瞄一眼大马金刀坐客厅里,一脸严肃假装看报就要把报纸瞪得烧起来的姐夫,以及旁边前几天才见识过的镇宅法宝——鸡毛掸子。
啧啧两声后愉快的打了招呼说要出门后,就暗哼着小曲儿出了门。
自家姐夫啊……也就只能拿着鸡毛掸子放旁边吓唬吓唬人宋三少而已, 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自家小哭包和人家玩儿得挺好嘛。
不过看这样子宋意还有得等。
一个嘛……护宝狂魔苏爹是绝对不会这么轻易让自家小棉袄子就让人拿了去的。
另一个……
沈敬亭轻松随意的将手上的帽子一翻,就带在了头上, 拇指一推调整一下略低的帽檐,露出帽檐下含笑的桃花眼, 又坏又好看。
他们家小哭包啊……还是七窍通了六窍——偏偏有一窍就是不通呢~
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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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巡佐每天的日常简单概括就是:警察厅报道、睡觉、闲了逗猫,兴趣来了就跟着手下去巡逻。
像今天,沈巡佐明显就是兴趣来了,打算跟着大家去巡逻,顺道去看看朱家的店铺位子出租出去没。
和手下走至一半, 遇见小姐姐,熟练灵巧避开对方试图从肩膀沿路滑到胸膛的不良企图,说笑两句嘻嘻哈哈的走了。
追上已经巡了半条街的手下,遇见冷艳冰霜小姐姐,比对方更加冷艳冰霜偏带着痞气把人家气得小闷,一边点烟一边继续大步追赶已经巡到街尾的大部队,留冷艳冰霜小姐姐瞪着他的背影气得跺脚。
然后沈巡佐继续一边吊儿郎当不像个好东西的抽烟,一边在手下憋笑带着浓浓调侃的小眼神儿中继续和各路小姐姐周旋,真真做到了什么叫‘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境界。
实在了得。
中午一群人随便找了家小酒馆简单吃了东西,又喝茶休息一会儿后就准备往回走了。
算算时间,差不多三点能回警察厅,休息一下,喝水聊天。要没什么事也就混到下班时间了。
沈敬亭手下的巡逻区域,去和回程都会经过市中心,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巡警身高普遍比常人高些,加上天天运动着,所以和成天做办公室有了小肚腩的大叔们不同,很有些英伟之姿。
加上巡警服显得人挺拔,腿长,所以平时走在路上总能惹得街上小姑娘回眸转头,也算是一群光棍儿巡警每天苦哈哈无聊中唯一的美事了。
可惜一旦有自家老大在,别说回眸了,就连个眼角都得不到。偏人本人一点自觉没有,跟不知道自己这样貌气质最是容易惹得小姑娘喜欢一般,时不时就会因为兴致来了、高兴了、无聊了等不着调的理由和大家一起出门巡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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