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孩子绝对是一部血泪史,尤其是在两个雇佣兵刚刚隐退的时候,怕引人注目,不敢动用大笔的钱,也怕在人群中生活久了被老东家或者是最后一任雇主发现,所以他们最后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职业。
渔民。
他们买了一艘渔船,出海打渔,虽然日子很辛苦,买酒都要算钱,但每次看到小丫头噗通一声跳进海里又游回来那快乐的样子,海有余就觉得这个决定是值得的。
或许从一开始,他选择在海边生活,就是为了让她能靠近一点大海。
被剁了尾巴的小丫头并没有丧失神奇的能力,下海如同家常便饭,爱吃鱼一如往昔,除了饭量大一点之外没什么毛病。
方问天拿了一本字典教她学说话,但她不乐意,一看课本就头疼,讲话也是单个单词往外蹦,方问天很担忧她的教育问题:“这样不行啊,会不会变成文盲?”
“文盲就文盲,开心就好嘛。”海有余瞅着海百合又下水了,偷偷摸摸拿出一瓶酒来,“来,我们喝了,被她看见又要偷喝我的酒。”
小时候的海百合好奇心旺盛,看什么都要尝一尝,汽油和酒也没放过,区别是前者尝过一次之后就不吃了,后者经常被偷喝。
防火防盗防闺女,容易吗?
现在想起来,多么值得怀念的生活啊。
可惜只持续了没几年,倒不是海百合那边出了问题,是方问天,他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和一个熟人撞见了。
他的父亲失去了所有继承人,一直在寻找他。
“为了不让我们被发现,他就这么走了,我们很多年都没再联系。”海有余说到这里,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天都快亮了,“我也不敢继续待在那里,又换了一次身份,这次就到了海城,给你上了户口,给你找了小学,一眨眼也那么多年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一晃眼,居然已经在这个城市里待了那么多年,从杀人机器变成了街坊嘴里的“好邻居”,而当年那个小怪物也长大了,变成了漂亮的大姑娘。
可怎么回事呢,总觉得她摇着尾巴在岛上乱跑的样子还是昨天的事,怎么就长那么大了。
时光真是无情啊。
“好了,故事讲完了,我要去睡了。”海有余站了起来,“啊年纪大了就是麻烦,腰酸背疼的,哎哟我那个按摩器放哪里了?”
海百合:“阿嚏。”
“该吃药了。”梁霄说,“吃过药去睡觉。”
“不行,睡不着,讲了那么多,压根还是没提到我到底是什么鬼啊!”海百合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重点呢,煽情那么多,害我哭了那么多次,可重点没讲啊!”
梁霄拿手机给她照了照:“不管是不是重点,你应该休息了,看到没有,你的脸。”
海百合盯着屏幕上自己的倒影:“那个猪头是我?我脸肿得那么厉害吗?”
梁霄同情地点了点头。
这一个晚上,海有余喝掉了一瓶烧酒,海百合哭了四五次,不管后面还有什么故事,今天应该告一段落了。
海百合怏怏不乐:“好吧,那我去睡了,你来吗?”
“收拾好就来。”这父女俩情绪波动太大,也只有他来收拾这一地狼藉了。
生活就是这样,有快乐也有悲伤,然而发泄过后,该洗的碗还是要洗,该扫的地不能任之不理,毕竟,活着的人还要面对新的一天。
梁霄把杯碟碗筷洗干净上楼一看,海百合已经睡着了,怀里紧紧搂着自己的尾巴,蜷缩起来像是一个小婴儿。
他忍不住轻笑起来,二十多年前,劫后余生的海有余看到的,大概就是这样一个小女孩吧。
虽然一口一个小怪物,可或许就是她,改变了海有余和方问天的命运。
现在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真是可爱的小姑娘。
第二天,父女两个都睡到中午才起来,一个感冒彻底痊愈,一个宿醉头疼。
“所以说,老胳膊老腿就是不行了,喝那么一点酒就成这样了。”海百合欢乐地吃着梁霄刚烧好的海鲜饭,顺便嘲讽一下自家爹。
海有余扶着额头:“给我来一碗粥就行了。”
“粥?”梁霄看了看电饭锅,“没有剩饭了。”
“白米粥。”海有余指挥他淘米,“你这样不行啊,想我当年做饭可是无师自通,你这样我怎么放心把女儿嫁给你?”
梁霄很谦虚地说:“是,您说得有道理……加多少水?”
“干嘛呢,我对他很满意。”海百合立刻维护梁霄,在她眼里,现在没有比梁霄更好的男人了,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做出的最英明的决定,就是在看上梁霄的时候把他追到了手。
如果那时就那么放弃了,现在怎么会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人呢。
“呵。”
海有余对梁霄不是不满意的,这么多日子看下来,其他外在条件不提,对他闺女已经是掏心掏肺了,住在这里说是养伤,但也没少干活,在他和闺女闹矛盾的时候当润滑剂,聪明又懂事,实在挑不出毛病来。
可是当父亲的总有这种心态,满意归满意,还是要挑挑刺的,若不然养了那么大的闺女,哪能就那么便宜别人了。
海百合吃干净了一海碗的饭,打了个饱嗝:“嗝~你现在可以说了吧,当时雇你的是什么人?”
“说你没常识吧你还不认,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客户的身份,不要命了?”海有余翻了个白眼,“我只听见有人叫他,科俄斯。”
梁霄转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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