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落坐,小饮吃菜,朱弘直赞龙云沁的手艺,龙云沁笑回:“你有些像我一位朋友。”
于是讲起了周佶的故事,不想朱弘并不觉得好笑,只是说:“挺辛苦的,幸好遇到了好人。”
秦启明就这么被发了张好人卡。
不过,秦启明啊,确实是个好人。
因为他是位画家,相识之初,可没少遭遇龙云沁的偏见。
朱弘讲起他实习时的事情,他参与考古队,抢救发掘一座被盗的古墓。古墓因为塌崩且出了人命,才上了新闻,而后才有考古队的事情。
“盗墓贼挖塌的墓,这种竖穴墓封土极不牢固。这属于常识,任谁来挖,也是先挖走封土,然而目的即是见不得光,便也无法正大光明,用正途方式去挖掘。”
一点小唏嘘,或是小感悟。
“挺有劝世意义,不择手段,总是有报应。”
龙云沁小口喝着啤酒,内心感慨。
“你姓龙,且世居此地,应当是土司的后裔。”
朱弘喝过酒后,话题便说开,也不见得多木讷。
“哦?”
龙云沁抬了下眉,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神马显赫身世,往上追溯几代,总有个显赫人物,没有也可以攀上。也是因此,龙云沁对金韫的什么高贵出身嗤之以鼻。
龙云沁很确定自己祖上只是个种种水稻,挖挖野草做饭的农民。然而朱弘的话,倒也引起他的兴趣。
“明初,你们始祖随沐英入滇,因功封做此地土司,执权历经明清两朝,近六百年。”
朱弘放下手中的筷子,一本正经讲述。
那不是比金韫那啥两百余年的贵族历史还长。
“不对,我家世代种田,土司不用种田。”
外婆那种爱讲故事的人,如果祖上真是土司,又怎么不曾讲过土司的故事。
“五百余年间,四番更替,尤其近代的纷乱,你们不识自己先祖也不奇怪。”
龙云沁历史不差,他也好读书,而且往昔混的论坛,时常见人因为历史掐架,他又怎么不了解历史予今人所具有的意义。
“你也说了五百余年,快六百年了,这一代代的子孙后代得有多少,是不是后裔也毫无意义,又不能分财产。”
龙云沁摇头轻笑,他一直觉得每个人总该是谁的后裔,这谁与谁根本不重要。
“是不能,不过,想想先祖统治过这片地域,而至今日还有你这么位年轻人留守在此,不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我不是留守看护,我只是……我逃回来的。”
龙云沁笑得似真还假,朱弘也不知道他说的可是认真。
两人酒都喝得极少,一人一听,不知道是不是本地啤酒不好喝,还是朱弘也不爱喝酒。
木屋的寝室,原有四间,后来多废做为杂物间。朱弘在厅中铺席子,龙云沁取来被褥,给他遮盖。
明日清理一间房给他住,还得再预备一间,留予秦启明和周佶。
☆、云青欲雨 第三章(中)
“咔擦咔擦”沿笔痕剪开布料,修长的手指贴着丝滑的布料,低垂的侧脸,柔和细腻,龙云沁专心致志于手头的工作。朱弘从身后走过,驻足,探看,他并不知道龙云沁的职业,但从屋子里的大量布料和辅料,也能猜到一二。朱弘悄无声息出屋,龙云沁回头时,正见他弯身取走斜放在门口的考古铲。
朱弘平素话语不多,像个寡言木讷的人。
将最后一片布料裁剪好,龙云沁清点,摩挲。他喜欢这份工作,因为他十分享受制作过程。
想着朱弘睡在客厅,席被需要去收拾。龙云沁离开裁桌。
客厅收拾得很干净,席子卷起掩在门后,被子折叠成豆腐块似的,和枕头一起放在藤椅上。就昨夜喝酒留在桌上的两个空瓶子,也安然躺在垃圾桶里。
从朱弘骑摩托车抵达家门口时,龙云沁便留意到,虽然他肤色黑,衣服看着也洗得褪色,但是那副眼镜,却十分精致,而仔细看衣服料子和工艺——裁缝通病,材料和做工都比较考究。
这家伙,搞不好身世不错。
有钱人,没有生存压力,可以随心所欲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而很多人,只能辛苦工作,用微薄工资,极有限的私人时间去维持个人爱好。
龙云沁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他用于糊口的技能,便是他的爱好。
走至窗前,推开木质窗户,眺望远处的荒地,一个小人蹲在低地里,似乎在摸索着什么。离小人不远处,横过条水沟,那里长满茂盛的鱼腥草。
“黄胖。”
午时,站在门口唤着黄胖名字。
今早,院门一开,它便急不可耐的奔出家门,也许是在山野里扑捕蝴蝶,忘记了归家。
“嗷嗷”一阵低低的吠声,黄胖蹿到眼前,抬头一看,朱弘提着考古铲,身上背一个大挎包,笑着走来。
“它跟我出去,这狗不怕生。”
龙云沁弯身摸着黄胖的头,它抖动两只耳朵,一脸的机灵。这狗是不怕生,但见生人必吠。犬类鼻子很灵,对气息非常敏感,大概是从朱弘身上嗅到的信息归类为“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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