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倒吧,我的房子是自己盖得。”杜致君一口否认。
……
齐歌被炒得头疼,微微抬了抬手,让马向阳劝几人一番,再给老人申请一个八十岁以上特贫老人有的特贫基金,总算把兄弟姐妹几个全走了。
☆、第 22 章
第二十二章恶毒
杜家一行人走了,刚刚躲起来的当地领导都出来围在一起讨论着奇葩的一群儿女,齐歌听不太懂当地话,也不愿意道人是非,默默的走了。
齐歌本来以为这事情算是结束了,不想还没有过一个月杜老太太又哭哭啼啼的来找他告大儿子不孝顺。
那个杜致君确实不像是什么孝顺的货,但国家一个月给八十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金足有一百八十块,再加上他给弄得那个特贫,怎么也有四百块,以千佳镇的物力购买水准,就是天天吃馆子也够了。齐歌又不是主管民事纠纷的,怎么又来找他?
但以他的为人,尚做不出回避的事情,让马向阳扶着老太太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据说是这样的。
鉴于政府的调节,五个儿女轮流管老人,从老大开头。老太太年纪大了,不能吃寒凉的东西,比如早上喝的玉米硶子,她喝了就拉肚子,害怕大儿媳妇浪费粮食,便让儿媳妇不要给她熬粥了,有老人自掏腰包买的油茶,让她给烫一碗就可以了。大儿媳妇听了破口大骂:“你老不死的,每天吃吃吃,一下子吃死。”自那之后,一天两顿,每顿给小半个馒头。老人的右手已经不能用了,还要让老人用左手洗碗。而且儿子也不给她好脸,每天像欠了二五万八似的。
齐歌听完没有发表意见。他真的不想理会这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示意马向阳打发掉。
马向阳哈哈一笑,开着车带着杜老太太去处理事情了。
希望这样的事情真不要被他碰上。
齐歌揉了揉额头,看了看时间,快到吃饭的点了,便把办公桌上的文件整理了一下,回家吃饭去了。
齐歌不是本地人,不但不是本地人,他家在他们那一带还是颇有名望的家族。他的曾祖父是前朝末年的高官,这样一位高官为他的子孙后代已经把底子打好了,到他的祖父辈,虽然无法重复他曾祖父的辉煌,但凭着他曾祖父的底子,经商的经商,做官的做官,放在整个国家不值一提,在他们那可就了不起了。他的父辈一个个跟上了国家的好政策,家族比祖父辈时候还辉煌。这样一个家族,怎么也不会沦落到一个贫困镇做什么主任,不但听不太懂这些村民讲话,还要理会这些乱七八糟本不该他管得事情。
家家有难念的经,齐歌出身富贵,却也有他的难处的。
他曾祖父有两个儿子,他祖父是老大,他曾祖父乡下原配生的。叔祖父虽然是老小,但他是曾祖父外面娶得杨太太生的,人家也不是什么小老婆——当初他曾祖父和家中原配离了婚才娶得高门贵女,他祖父糙不垃圾,智商一般,见识浅薄,随了他那乡下的老娘。他叔祖也随亲娘长,却是生的俊秀不凡,聪慧伶俐,齐家就是靠着他叔祖撑起来的。
他祖父四儿一女,他叔祖却只有中年所得的一女,偏偏他那位堂姑不到二十岁因病去世。
他父亲是他祖父的长子,也是原配所出,他下面有一个同母妹,其他三个弟弟都是他继母所出。他父亲是齐家这辈里面最能干的。
齐歌的父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齐歌的哥哥齐昶和姐姐齐玫都是他父亲的原配所出,齐歌的母亲是第二任齐夫人。
如果让其他人评价齐歌母亲的话,只有两个字——恶毒。
小三上位,逼死原配,想要害死原配子女不成反倒被原配子女扳倒,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恶毒继母。
父辈的事情,齐歌一向是不理会的。他的父母好不好他不做评价,甚至关于他同父异母兄姐的所作所为,他也不愿意评价。他自小就比别的人聪明一些,高中的时候就在国外读书,在国外读大学,读硕士,读博士,然后回国,考公务员考到这个贫困县中的贫困镇做一个什么财务部主任。
☆、第 23 章
第二十三章薛明华
齐歌容貌平平,个子不高,长得极像他祖父,完全没有继承他爹妈的好相貌。不过,他的妻子却容貌惊人的美艳。
他的妻子大名薛明华,提起她的名字大部分人也许并不熟悉。但说起薛宁义,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薛宁义是华夏现任总统,薛明华是他的孙女。薛宁义只有薛明华的爸爸一个儿子,薛爸爸先后四任妻子只有薛明华这个宝贝疙瘩,可谓看重。
薛家千娇百惯有才有貌的独女偏偏看上了一个普通人,哪怕薛老再开明,也不见得乐意。但千金难买人薛大小姐高兴,她就看上了齐歌。
按照薛明华的说法,那就是她对齐歌是一见钟情,各种倒贴求嫁。齐歌也不矫情,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哭着喊着求嫁,他有什么不同意呢?
当然,除了薛宁义和薛明华的母亲知道他们结婚了,其他人都不知道,包括其家人。
薛明华性子颇为骄矜,以她的身份这样的骄矜也并不过分。但她所有的骄矜在齐歌面前都化成了绕指柔。
当然,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并不是什么贤妻良母,齐歌回到他租住的房子,看到的是她在弹琴。
薛明华在音乐界有是很有名气的,所有的乐器都会一点,尤其精通古琴。齐歌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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