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毛一胡第一次给郝萌讲一个称得上是温柔的故事,时隔这么多年,郝萌都还能记得十分清楚,甚至于毛一胡在回忆时候的语气,那一晚月光的通达,他都记得分毫不差。
疯癫的天才,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疯癫。在郝萌没见过毛一胡的岁月里,毛一胡也曾经年轻过,而年轻时候的毛一胡,和世上任何年轻人并没有什么不同,骄傲,任性,有缺点。肆意飞扬,又有点洒脱可爱。
年轻的毛一胡遇到了孟秋。
孟秋是米铺家掌柜的大小姐,家境殷实,娇蛮伶俐,霸道好强,偶尔喜欢去茶馆“杀两局”。镇上的人或是本就不如她,或是年轻的小伙子看佳人可爱,故意相让,从来都是让孟秋赢的爽快。
但是孟大小姐有一天就遇到了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也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次不给她面子的男人。
毛一胡路过此地,看见有人在玩麻雀,中间坐了个如花似玉的年轻姑娘,周围一圈人奉承。年少时候不懂迂回,有什么说什么,实在看不下去,就说了实话,嘲笑她玩的太笨。
孟秋大怒,毛一胡毫不相让,甚至激怒她:“你这么厉害,敢不敢和我赌几局?”
结果孟秋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不甘心的和毛一胡约定第二天再来,拂袖而去。
第二天,孟秋照旧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赔上了一方翡翠石章。
第三天,孟秋仍然输光了身上的钱,她这几天输的太多,又不是赌徒,只是为了争口气,已经有些犹豫了。毛一胡就笑道:“孟大小姐要是肯叫我三声好哥哥,亲我一下,我就把前几天的钱全部退回,咱们一笔勾销。”
当着许多人的面,孟秋当时就被气哭了。
毛一胡见人家哭,反而不知所措。又是安慰又是讨饶,结果挨了孟秋一巴掌,孟秋跑了。
毛一胡也不是真的坏,就是喜欢恶作剧,而为什么单单喜欢捉弄孟秋,大概也是有私心。把人家姑娘惹恼了,就三天两头的往米铺里跑,送个小玩意儿,讲个没意思的笑话希望弥补过错,当然收效甚微。
直到镇上的流氓在孟秋回家路上调戏孟大小姐,毛一胡终于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在以自己也挂了彩打的凄凄惨惨为代价,孟秋总算是不拿白眼看他了。
他长得又不差,挺会逗人开心,英雄救美惯来是屡试不爽的奇招,不知不觉中,什么时候相爱的已经说不清了。
“然后呢?”郝萌盯着毛一胡,希望他快点说完,不要卖关子,就问:“是不是师娘的家里人觉得你太穷了看不上你,棒打鸳鸯?”
毛一胡说:“怎么可能?你师娘的父母对我可好了,拿我当半子!”
郝萌并不相信,随手从毛一胡的上衣口袋里摸出收音机,按下开关,里面评书正说的慷慨激昂,说到“惜忽间顷生丧命,打新春两世为人”。
毛一胡“啪”的一下把收音机关掉了,他道:“别把狗吵醒了。”
“惜忽间顷生丧命,打新春两世为人”,下面就该接“好险好险”,表示劫后余生,大难不死了。
“然后?”郝萌问:“拿你当半子?师娘嫁给你了?”
“然后?”毛一胡似乎有点迟钝,想了老半天,才慢慢道:“没有。”
孟秋从娘胎里就带了病,从小身体不好,算命的说她活不过十八,所以孟家娇宠着她,凡事紧着她,因为知道这个女儿随时可能离世。甚至孟秋看上了毛一胡这个穷小子,孟家也没有嫌弃,反而对毛一胡挺好,因为孟秋喜欢。
孟秋活过了十八岁,活过了十九岁,活过了二十岁,人们都以为她还可以一直活下去,却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倒下了。
孟秋不肯嫁给毛一胡,宁死也不愿意拖累毛一胡,毛一胡无奈,他在清乐镇陪了孟秋三年,三年后,孟秋病逝,毛一胡离开此地,四处游历。
虽然没有过门,但在毛一胡的心里,孟秋就是他的妻子。那方翡翠石章,他自诩为孟秋送他的定情信物,一直很好的保留在身上。
毛一胡最喜欢听“惜忽间顷生丧命,打新春两世为人”这两句评书,即使听过很多次,但每次听到,还会像是第一次听到一样的认真。遗憾的是,他的人生里,并没有“好险好险”的转折点,也没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有的只是长达几十年的思念。
虽然说高低起伏是雀道,阴晴圆缺是人生,但偶尔想起来的时候,也会觉得失去爱人的某个夜晚格外孤单而漫长,长到平时没心没肺的人也会忍不住寂寞,要躲在暗处偷偷的把酒来尝。
“所以你是想师娘才喝酒的?”郝萌问:“借酒浇愁?”
“胡说八道。”毛一胡骂他:“如果是因为想她才喝酒,那我这辈子就泡在酒坛子里算了,我没有一秒不想她。”
郝萌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道:“真冷啊!”他突然想到了什么,问:“师父,那这翡翠石章,和玉麻将,对你来说,哪个更重要一点?”
“玉麻将是祖师爷留给我的,以后也要留给你。”毛一胡拍了拍空酒瓶,“石章呢,是你师娘留给我的,我以后要带到棺材里去,几十年后再见,你师娘要是看我把定情物都弄丢了,肯定要发火。”他摆了摆手,很忌惮的样子,“那就很可怕了。”
“明白了。”郝萌道:“所以就是说,师娘比我重要是吧?”
“我不是告诉过你没事不要问废话吗?”毛一胡斩钉截铁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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