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老板看着梨泓王子和红丝俨然是一副生死诀别的样子,略略有些妒忌,心想:
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就算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值得如此大惊小怪?难道对一个人的真爱,即使他变丑陋了,也毫不计较,依然爱恋如初,甚至更胜以往?
爱情是神圣的东西,可遇而不可求,丁大老板自以为一直游戏风尘、沉迷爱河,可是他没有得到过如此真切的深情厚谊,他心中隐约有些触动,过了良久,才开口说道:
“穿黑衣服的,老夫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如果你老老实实回答,老夫就不为难你。”
梨泓王子一手持剑,一手揽住红丝的细腰,说道:“本少爷是什么身份与你无关,只要你不为难红丝,比什么都强。”
丁大老板面色变得极其晦暗,有人胆敢如此顶撞,真是活腻了。他伸手从背后摸出一根修长的紫玉箫,一指红丝,说道:
“小子,你是与老夫无关,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却与老夫有关系,你如果不如实回答老夫的问话,只怕他的身上要增加几个透明窟窿,你信不信?”
“你好卑鄙,只会对受伤的红丝下毒手?有本事冲着本少爷来,我的钩剑合璧还不能挡住你的紫玉箫?”
梨泓王子怒斥着,急忙扶着红丝转身,把他靠在小树旁站立,轻轻吻了他的脸颊一下,然后,回过身来,挡在他的身前,伸手拔出长钩,一钩一剑横架在一起,潇洒地摆出了一个完美剑式的预备造型。
丁大老板冷哼一声,说道:“小子,你太狂妄了,你以为凭你的三脚猫功夫,就可以护着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全身而退?你也太小看我们万花楼。”
刘山见机会成熟,主动请缨出战:“师父,让徒弟和这小子过两招,试探一下深浅,师父只管去收拾红丝。”
丁大老板点头答应,嘱咐道:“徒儿,小心点,这小子使用的兵器很特别,小心他的钩法有古怪。师父给你压阵,那个白头发的跑不了。”
刘山走近前来,按照惯例,掏出木梳,象征性地梳了几下头发,手指一用力,一排梳齿掰了下来,握在手里,喊了一声:“接招,暗器来了。”手腕一抖,全部发射了出去。
那些木梳齿暗器分上下左右不同的方向,朝着目标袭击而来,攻势凌厉,隐隐含着呼啸之音。
梨泓王子从小练武,钩剑合璧的招式练得滚瓜乱熟,看见暗器乱纷纷地飞来,急忙举钩舞剑,好像搅拌东西一样,绕着一个中心开始旋转起来,兜起一股气流的漩涡,迅速地扩张开来。
刘山一向以自己的武功高强而自负,哪里看得起少爷这样的人?料想和万花楼小厮泡在一起的人,怎么会是什么厉害角色?心中自大,不免妄自菲薄:认为少爷和红丝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但是,事实是无情的。刘山的轻敌大意,给他自己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梨泓王子的自卫防守表现出了强大高超的功力,钩风夹杂着剑气,锐不可当,一瞬间把木梳齿绞得稀碎,,变成了木粉细雨,反击了回来。
刘山没想到梨泓王子的自卫和反击连贯有序、一气呵成,面对巨大的回旋气流,暗暗后悔防备不周。
他躲闪不及,只得挥舞匕首迎挡,慌乱中,感觉到一些木粉洒在了脸上,热辣辣轻微痛感,用手一摸,满脸是血,不由得惊叫了起来。
梨泓王子剑法气贯长虹,一举击败了刘山,得胜后喜之不尽,安然一笑,回头去看红丝时,不禁吓得魂飞天外。
☆、第四十七章 血肉之躯
小树林边,一场打斗一触即发。
丁大老板答应大徒弟刘山压阵,言出必行,严密关注事态发展。
当刘山开始掰断木梳齿的时候,丁大老板会心一笑。这类情况他见得多了,徒儿每次出手都是完胜,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那时,梨泓王子为了迎战,让自己施展剑法钩法的时候有一点回旋余地,只得向前跨了一步,露出了挡在身后的红丝。
丁大老板的目光不由得转移到红丝的身上,看着红丝一点一点地发生了外观改变,视线便被吸引住了。
红丝经过刚才烤火,以及心中为梨泓王子担忧过度,原本苍白无血的脸色,浮上了一抹病态的晕红,他的一双明眸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梨泓王子的一举一动,丝毫不为外界所动。
红丝是练过武功的人,他的剑法非常高超,可惜,他说不出话来,没办法把这件事告诉梨泓王子。确实,梨泓王子说得对,红丝即使会剑法,可是身体太虚弱,没有力气施展武功,就算得到了一把剑,也帮不上大忙。
红丝依靠着一颗小树,一只手扶住树干,身体慢慢地站直,聚精会神地看着前方,俨然是一位沙场上的战士,等待着冲锋的号角,他心里默念着:
梨……你放心吧,你只要应对你前面的进攻就好,你的后方空挡就交给我吧,我发誓:我会用生命,护卫住你的后方安全。
丁大老板看着红丝,心里经过了几番起伏波折:
刚才第一眼看去,见红丝满头银发,觉得十分丑陋,心中便怀有三分厌恶。红丝长长的白发遮挡住半边面孔,丁大老板完全看不出来他就是——自己前不久在萨珂大草原上、强行要收为第十三徒弟的那个打狼少年。
现在再看红丝,觉得他外表虽然是那么的落魄憔悴,衣衫褴褛,虚弱不堪,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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