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午的街道,阳光毒辣刺眼,行人和车都很少,很快就到了停车场。他停了车,三两步跑到保安室,是另外一个人在值班。
“找谁?”里头的保安掀了掀眼皮,边看报纸边问。
“找戚山明。”方栩文擦了擦汗,“他什么时候值班?”
“谁?戚山明?你是不是说那个大高个儿,有点驼背的那个?”保安抬头看他。
他连连点头:“对对,是他,很高,眉毛上有条疤。”
保安露出了狐疑的表情,看他的眼神陡然带了刺,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半晌才开口:“辞职了。”
“什么?”方栩文愣了。
“他辞职了,不干了!就今天早上的事。你是他谁?”
“我是他老同学。”
保安又看了看他身上的衣服和手里拿着的车钥匙,敷衍道:“那你倒混的比他好多了。”
“您知道他为什么辞职吗?有他地址吗?”方栩文有点急了,手不住地捻着袖口。
“为什么辞职?干不下去了呗。你是他老同学你怎么不知道?”保安扬扬眉毛,“他呀,是个杀人犯。”
第二章
戚山明是个记性很好的人,他能记住很多年前的事情、人、场景,甚至连掠过耳边的声音、似有若无的气味,乃至夕阳在那一刻微妙又绚烂的角度都能准确想起。他是很珍惜这些回忆的,疲惫忙碌的一天中,某个短暂的空闲时间,他总要将那些少年时代的美好回忆从脑海中找出来,细细熨烫,妥帖珍藏,像背什么绝世名言一样认真背着,反反复复不知疲倦。
说不好是为什么,他只是强迫自己去记住,仿佛这样就可以让自己的人生有那么一点甜,让他觉得自己来这世上走一遭,不全是为了受难而来的。他时常在某些辗转反侧的深夜里努力说服自己,他总是这样自言自语,小声地,最开始痛苦又隐忍,然后随着时间流逝,变得麻木,变得僵硬,像他这个人,变成了嚼烂了的口香糖,什么滋味也没有。
他告诉自己:这全是公平的,吃了多少甜,就要吃多少苦。不要抱怨,闭嘴干活。不管你前头过的多幸福,都是不做数的,幸福是要讨债的,你现在就在还债。
说的多了,好像就真的对此深信不疑了。因此回忆那些快乐时光时,仿佛都是透着一层报应,一层诅咒,朦朦胧胧的,像场梦。
他想的最多的是方栩文。
不是刻意,方栩文是自然而然出现的,他们那个时候太要好了,以至于每当回想少年往事时,总是避不了这个人。他是好的,是值得珍惜的,因此要和其他好时光一起努力牢记,把脑子占满,这样就记不得后来发生的其他一切糟糕事了。很有用,戚山明已经快忘了漫长的监狱生活,却总能清楚的描摹出记忆里方栩文的模样。
小时候的方栩文是很瘦的,皮肤很白,不爱说话,刚刚转到凰水小学时方栩文八岁,站在讲台上,老师让他做个自我介绍,他声音很轻,很害羞地说了自己的名字和年龄。老师要他多说几句,他就不知所措地看站在教室外的爸爸,咬着嘴唇。小朋友们都在叽叽喳喳讨论这个省会来的“城里人”,说他爸爸气派的小轿车,说他是不是一年级就在学英文,又有人信誓旦旦说他爸爸妈妈离婚了,这是自己的爸爸妈妈聊天时听到的。探头探脑,好奇张望,毕竟这对于小孩们来说实在是一个太好的谈资。
戚山明记得自己问过他,大城市是什么样的。那时候他们坐在小学操场的单杠上,晃着腿边喝汽水边等家长来接。方栩文说那里到处都是小汽车和高楼大厦,晚上霓虹灯闪闪亮亮的,商场里有很多人,走在路上,阿姨们都穿着好看的裙子。戚山明想象不出来,只是盯着他白净的脸发呆。小朋友们私下讨论过,方栩文安安静静的,又很白,待人接物都很有礼貌,确实是很高雅的城里人的做派,和他们这些小地方的小孩就是不一样。
长大了,方栩文也还是很气派的。
方栩文第一次来停车时戚山明就认出他了。他从一辆x5上下来,个子拔高很多,也变壮了,穿着西装拎着公文包,背脊挺得很直,走在路上好像带着风,一点都没有小时候害羞的样子。他路过保安室的时候正接一个电话,皱着眉叽里呱啦地说着洋文,目不斜视地大步快走,好像很赶时间。
那个时候戚山明说谎了,他没打招呼,只是看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
后来戚山明又见过方栩文几次,他就站在保安室里,隔着一层贴了蓝膜的玻璃看他。这层玻璃把方栩文映的很失真,明明他们间相隔不过一两米,看着却跟千百里似的。他总是很沉默地看着方栩文走过,他知道,不会再有交集了。
——直到方栩文的车被划了,站在他面前,脸上露出很惊愕踌躇的神色,像是已经认出他。
在狭小的保安室里,夜风和路灯,一个回忆很多遍的人。他恍恍惚惚,好像还在少年时代,心里有一点不死心,于是问:“先生以前去过凰水吗?”
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他想,也许方栩文是不愿意和一个保安叙旧的。不然方栩文一开始就会叫他的名字,而不是一直沉默着跟在他后面来到保安室。而现在方栩文的神色顿了一秒,很迟疑的表情,有几分少年时优柔寡断的样子。他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有点如释重负,又有点早知如此的麻木。
他想:“结束了。”
他于是很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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