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长赵军恰巧路过听了一耳朵,李家村,老头子老太太,几个关键词组合到一起,他一下就想起了那个让他毛骨悚然的小孩儿。
“你们刚说的案子,是怎么回事?给我说一说。”
王军当了一二十年刑警队长,处理过很多棘手的案件,在警界很有些名气。负责调查这起盗窃案的几乎全是刚从警校毕业的生瓜蛋子,抱着一腔赤诚,恨不得立即加入刑警队,成为警界的福尔摩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起查偷鸡贼的案子,还是他们到工作岗位上以后经手第一起‘大案’。
王军突然问他们话,哥俩跟上学时被老师点了名似的,脸涨得通红,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把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乍一听,不过是一起情节比较恶劣的盗窃案,但是稍加推理,王军就发现了蹊跷的地方。
“那些被偷鸡贼弄死大牲口,你们检查了吗?能从伤口上判断出凶手的作案工具吗?”王军正在查一起棘手的杀人案,满脑子都是刑侦手段。
圆脸微胖的年轻警察苦着脸道:“我们也想过从这上面入手,但是我们接到报案赶过去的时候,牛已经被人肢解了。”
瘦高个的年轻警察补充道:“乡下的老乡说天气热,怕牛肉放坏了可惜,当天一早报案前,他们就把牛处理了一下,低价卖给了同村的人,我们去的时候,牛已经被分的只剩下牛骨头了。”
“牛骨头上没有一点线索吗?”王军刑侦经验非常丰富,他一直坚信只要用对了方法,死者一样可以开口说话。
两个年轻警察纷纷摇头,圆脸警察想到了什么,有些犹豫的开口道:“我们问过当地村民牛的死因,他们说得有点悬乎。”
“怎么个悬乎法?”
“他们说牛是被人吸干,不,放干了血,失血过多死的。”不光是牛,还有猪,这些大牲口死了,他们可舍不得扔,确认这些大牲口不是被毒死的以后,就把它们清理出来,低价卖给村里人,多少能挽回点本,实在卖不出去的,就用盐腌着慢慢吃。
李家村包括周围一圈的村子,偏僻离城远,村民们没什么挣钱的路子,大多贫穷,一年到头都挣不到几个钱,除非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有贵客有喜事,平时餐桌上鲜少能见着荤腥。能够用正常价三分之一都不到的价钱买到肉,谁管死的活的,只要没毒,吃不坏肚子,村民们很乐意花点小钱打打牙祭。
这些被偷鸡贼弄死的大牲畜,肉确实是没毒的,但是肉的颜色很不正常,稍微有点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些牲畜在死前几乎流干了体内的血,以至于肉切割开以后,比正常杀死的牲口颜色淡得多。
“那血呢?你们找到那个贼放血的地方了吗?”王军问。
“怪就怪在我们去现场看了,现场没有大面积血迹,如果老乡们说的是真话,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偷鸡贼把那些血弄走了。可是这根本就说不通,不符合正常逻辑。”
要杀死大牲口可不比杀死个人轻松多少,尤其是还得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条件下。而且只杀牲口放血带走,却不带更为值钱的猪牛肉,一头猪、一头牛全身血液重量可不轻,这种行为形同杀人不劫财,往往背后都藏着更深的秘密。
当然,还有一点不符合逻辑的是,猪牛要流干身上的血需要大量时间,这个过程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偏偏报案老乡说,他们没听到什么动静,而刚死了牛的那户人,因为这段时间偷鸡贼特别猖獗,他们晚上都不敢睡得太死,案犯当晚,这家的男人半夜三点过起来撒尿,发现牛棚里好像有个人影,追过去,人影就不见了。据他说,当时牛摸着还是热的,但是后来剖开发现,牛身上的血几乎流干了。
“那人有没有看到小偷把血带走?用什么工具带走的?”
年轻警察摇摇头,瘦高个说:“那个小偷跑得特别快,他根本来不及喊人,对方就不见了。”
“根据这些特征,我们当时认为作案人应该是耳聪目明、动作敏捷的年轻人。根据现场收集到的证据,作案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个子在154到156之间,一个个子在165到167之间,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一位女性,两人的个子都非常瘦小。”
“我们根据这些特征,排查了案发村落以及周围村落所有的居民,符合条件的一共有10人,进一步调查后,他们的嫌疑已经逐一排除。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嫌疑最大的是一对老夫妻,除了年龄不符合我们对罪犯的推测,其他特征完全吻合。”
“李安贵?孙红?”王军的记忆力很强,他不仅记得夫妻俩的大名,他还记得他们有一个儿子叫李冬生,小名冬崽。
“对对,就是他们!不过村里人好像都不愿意提起他们,好像在避讳什么。李安贵和孙红年龄太大,身体看起来非常虚弱,应该不具备作案的能力,不过,他俩给我们的感觉有点奇怪。”
“怎么个奇怪法?”王军心里飞快闪过一个念头,但速度太快,他没有抓到。
冬崽也觉得爸爸妈妈最近变得有点奇怪。
比他还讨厌晒太阳,身上有股臭熏熏的味道,身体变得又冷又硬,抱着他,都没有以前那么舒服了。
不过只要爸爸妈妈都在身边,冬崽就很开心很满足啦。
而且现在白天爸爸都不出去干活了,陪他呆在家里,整天整天的给他讲故事,教他认字。妈妈天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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