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凡和胡海全在这帮人里头算是最正常的了,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学会沉默,就被拉进了流行音乐的圈子,更加不会因为对现状不满,脑袋里时不时的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
“给大家介绍一下,宋铮,今天刚认识的小兄弟,带来给大家见见!”
被这么一大帮摇滚病人盯着,饶是宋铮都不禁尴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搁。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嘭!”
宋铮正琢磨着要不要做个自我介绍什么的,一瓶酒突然墩在了他的面前。
宋铮一抬头,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陈宇凡刚要说什么,被宋铮给拦住了,一把抄起面前的啤酒,一仰头,瓶口往嘴里一放,直接倒了进去。
重生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喝酒,不过宋铮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很显然,以前的那个宋铮同样也是酒场高手。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觉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气氛都不一样了。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灌水都难。”
陈宇凡咧着嘴笑,他的原名就是陈涛:“谁跟你丫似的,酒桶里泡大的,就哥们儿这破肝脏还敢学着你们拼酒,我还没活够呢!”
郑均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听你丫说话就来气,赶紧把张储换回来!”
“得嘞!”
陈宇凡像个店小二一样,吆喝一声,便上了台,和郑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比,他也就是个小字辈,上台将张储替换下来,看到陈宇凡出现,酒吧里的客人们顿时发出一阵尖叫声。
郑均撇了撇嘴:“瞧见没有,跟现实认怂的,这会儿都tm红了!”
宋铮听了,随口问了一句:“那你呢?”
郑均没料到宋铮有此一问,楞了一下才说:“我tm是被饿进来的!”
宋铮笑了,虽然算不上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上辈子接触过很多这类人,对他们这些人的心态非常了解。
他们一边坚持着自己的摇滚理想,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同,但是却又不得不面对曲高和寡,顾影自怜的现实,有的人对着现实屈服了,唱起了那些他们以前十分鄙视的歌,有的人继续坚守,但终归会被残酷的现实打趴下。
看看四周,宋铮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陈宇凡和胡海全称这里是他们的老窝,台上的陈宇凡刚嬉皮笑脸的说了一句“一首最美,送给大家”,酒瓶子差点儿飞上了台,这孙子继续臭贫的和台下的客人逗闷子,然后规规矩矩唱了一首崔健的《一块红布》,博得了满堂彩。
原来在这里,无论是郑均他们这些摇滚老炮,还是来这里的客人,他们实际上都是中国的摇滚病人,从摇滚兴起的那天开始,就梦想着有朝一日,摇滚乐能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发声,但梦在红磡那场演唱会结束之后,就已经破碎了,可是他们依然沉浸在梦里,根本醒不过来。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自然需要一个可以让他们把这个梦继续下去的地方,于是这家红星酒吧便出现了。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说,就是最后唯一还能坚守的乌托邦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宇凡戏称自己要唱《最美》的时候,下面那帮人会有那么激烈反应的原因,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
“他就是个孙子,怎么总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宋铮!”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好像听过,你认识展涛吗?”
宋铮点头:“认识!以前一起在夜总会唱歌!”
高棋笑了:“我和他以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吉他,宋铮确实拼了命的练过,最开始是因为喜欢上了,后来等到兴趣淡了,他觉得这好歹是门儿手艺,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来之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而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事,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你和陈涛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今天一起拍戏,就认识了,张园的戏!”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显然,他们都是认识张园的。
“你还是演员啊?你刚刚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关于自己的职业,宋铮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正经的事由,如果卖唱算工作的话,他倒是勉强可以自称个流浪歌手什么的。
“凑巧被瞧上了,我也闲着没事儿,就答应了!”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聊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交往的最佳媒介,很快,原本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渐渐熟悉了起来。
用郑均的话来说:“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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