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凌珑……”话刚说出口,我下意识地抬了下头,果然,大美女,不过,呵呵,我说怎么那么耳熟呢,原来是那天借我看书的女孩儿,呵,她竟然也在这个班。凌珑简单说了几句,下面静的要死,那帮男生眼睛一个个直勾勾地看着她,我看到苏晓迪也瞟了她一眼,虽然只是一眼,但我依旧不爽。
差不多一个钟头了,终于快轮了一圈,我推了推苏晓迪,“不要最后一个说,去吧。”他看了我一下,点了点头。
“我叫苏晓迪,原来四中的。”他说的声音很低,眼睛扫了一下台下,说完很干脆地就走了下来。我呆住,所有人跟我一样的反应。正当全班尴尬的时候,忽然一个欢快的声音冒出来,“苏晓迪,你好有个性哈……帅呆了。”然后一秒钟后,全班哄然笑了起来。我回头一看,是那个任行,班级气氛明显好了很多。
“大家好,我叫王小飞,”班级里忽然静下来,我朝苏晓迪笑了笑,继续说,“我原来是y市三中的,刚到这个城市不太熟悉,希望和大家成为好朋友吧。嗯,还有就是,我原来是y市三中的篮球队队长,”刚说完,就听到底下男生们倒吸一口气,嘿,一猜就是这反映,那个时侯我们那儿喜欢篮球的初中生谁不知道y三中篮球队呢,呵,“对了,刚才苏晓迪没介绍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他会弹钢琴,已经十级了,”果然下面开始窃窃私语,都看向苏晓迪,而他没什么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呵,他可是音乐天才,我呢,就是五大三粗,就会打打球,要不没事儿打打架……”下面都笑开了,我继续笑着说,“我很喜欢摇滚乐也喜欢动漫电玩之类的……”还没说完,下面忽然有人喊了一句,“你最喜欢听谁的摇滚?”
我一看,是个很嚣张的男生,那个时侯就耳钉鼻钉还染了亚麻色头发,不过长得很好看,爱美之心么,我就本能反应地对他印象那个好啊,笑得一脸灿烂柔和,“bon jovi,最爱。”
他愣了一下,然后眼睛放光,“你也听他们的歌?”
“当然,那么棒的音乐啊,”我看了一眼老师,“那么,我就说这么多了,呵,下面就请唯一一个没发言的人上来讲两句吧……”
下面哄然大笑,老师呵呵笑着走上台,“王小飞你个臭小子。”
老师开始讲话,无非就是那些遵纪守法的东西,我正无聊呢,忽然看到一个纸条飞过来,一下打在苏晓迪手上,我俩一愣,回头看是那个特嚣张的小子,我记得他叫张扬,他指指纸条,再指指自己,又指了一下我,我点了点头。
打开,龙飞凤舞很漂亮的字,“你刚才说你喜欢john?”
“不只是john,我喜欢那整个乐队,不过john的声音太棒了!”
“是啊,不过我是最喜欢他了。”
“呵,看得出来,你打扮很像他……”
“真的?哈,我是在模仿他哈,不过真没想过会有人和我一样,我周围都没多少人听摇滚的,更别说国外的了,你是我碰到的第一个志同道合者啊!你还喜欢谁?”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从纸条变成纸张最后变成本子地聊到老太太讲完,最后还意犹未尽,“你住寝是么?”
“对啊。”
“哎,可惜我走读,要不就能跟你聊通宵。”
“哈,明天聊啦。”
晚上放了学,苏晓迪走在我身边说,“王小飞你真厉害。”
“嗯?怎么了?”
“才那么一会儿就能交到朋友呢,呵。”
“傻瓜,你要表现自己啊,要让别人了解你才会交到有共同兴趣的朋友么,对吧?”
“嗯,我知道了,刚才谢谢你。”
“别说谢了,客气……”我摸摸他的头。
之后的日子简单而快乐,早上起来跑去和朴朔涛打球赛跑,然后找小迪一块儿吃饭一块儿上课,课间看他睡着时的样子心里就很幸福。我很满足这样的生活了,短短的三个月进了学生会体育部,在校篮球队才半个多学期就有了正式球员的资格,交了朴朔涛这个损友也有了一个音乐上的知己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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