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里斯这里是没有人用这个东西的,唯一一个喜欢墨宝的也就雷洛了,但是雷洛却是属于那种只会欣赏而不会创作的类型,不过在墨如轩需要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完全不是问题。
这算是墨如轩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之一吧,而且他在绘画和书法上还是有一定的造诣的,这几天他闲来没事的时候就会写几个帖子或者做几幅画,这样既能静心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摊开一张纸,墨如轩将墨细细的研磨好,晕开的墨汁带出淡淡的墨香,让人闻着就觉得很是舒服,提起毛笔,想起他恨喜欢的一篇词,是毛泽东的《沁园春·雪》,笔下悠悠的将自己记下来的东西写了出来。
他很是喜欢毛泽东的这篇词,那种意境让他觉得很舒服。
许久未曾练字了,不过通过这几天的熟悉他还是找到那种笔下挥斥的酣畅淋漓,提起毛笔,在研磨好的墨汁里轻轻的蘸取,然后提起手腕,对准眼前摊开的宣纸尽情地挥洒起来。
一篇《沁园春·雪》并不会让他浪费多少时间,但是墨如轩享受这个书写的过程,那种将自己的心情一起表达在纸张上的畅快,所以他写的用心又舒缓。
不过总有写完的时候,很快一张大大的宣纸上就布满了他遒劲有力的字体,因为常年练剑的缘故,他写出来的字体带着一股难以掩饰的锋利之气,让人看着就有一种犀利的感觉。
但是,字体在犀利的同时却又不乏优美,这也是他经常锻炼出来的效果。
就好似他写字的时候,每一个字的最后一笔都习惯性的带上一个细小的勾,让人看着十分的赏心悦目。
——果然,他还是习惯用毛笔写字,墨如轩不无感慨的想着。
而此时在这里称的上悠闲的墨如轩却不知道,在他无故失踪之后,有人正在掘地三尺地找他,几乎快将他失踪的城市翻了个底朝天。
同时,因为他实在和相亲之后失踪,所以元家这次彻底被打压的没有出头之地,元风集团在这几天也彻底变成了一个过去式。
******
大厅里,里斯·莱昂坐在上首,左右两侧坐的是他的左右手雷洛和赫伯里。
此时,三人的视线都落在同样坐在下方的中年男子身上。
男人身后站着五六个白色制服的青年男子,这种制服有点类似于军装却比军装多出了一丝优雅,少了军装的冷硬感,让几个青年看着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高贵。
而此时,这几个看着高贵的人却只是恭敬的站在中年男子身后而已,由此可见这个中年男子的不简单。
光是可以让里斯·莱昂这样的男人带着他的左右手亲自接见就足以说明了中年男子的分量了。
不过,中年男子此时却只是端着手里的茶杯轻轻地啜饮着,有一下没一下的轻刮着手里的茶杯,那双睿智通透的双眼却在低垂的时候划过一抹无奈。
只是再抬起头的时候,眼底那抹藏得很深的无奈被遮掩的丝毫不漏,睿智的眼神看着坐在上首的男人,眼底几不可察的划过一抹赞赏。
这个男人的定力很好,这样跟他耗着却完全不显焦躁,这就是中年男子对上座的男人第一感官。
而这样想着的中年男子却不知道,被他认为淡定定力好的人此时可完全不是表面上表现的那么一回事,因为里斯的心里此时正在捉急的催促着,着没事干的人跑这里跟他对坐是找屎呢还是找屎呢?
有这个时间,他宁愿和自家亲爱的待在一起联络感情,现在他和亲爱的感情好不容易稳定了一点,当然这是他自认为的,趁着这个时间他当然要加把火了,才没有功夫跟这些闲的蛋疼的人在这里消磨时间。
所以,为了能去跟亲爱的培养感情,还是里斯·莱昂先开口了。
“萨奇先生,不知贵国派你过来是有何要事?难不成是枪械不够了?”除了这个,里斯还真想不出别的了。
喜欢重生之情魅如轩请大家收藏:(m.23dus.cc),爱上读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