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东西堵住了阿诚的喉咙,让他觉得瞬间不能呼吸了。
他只有把脸深深埋在明楼的大衣里,才能防止自己流泪。
即使在最艰苦的复健阶段,无数次摔倒跌爬,千百般痛苦煎熬,阿诚也没有叹过一声苦,也没有想过要放弃。因为他想着,一定要来见见明楼。
即使到了和平年代,明楼也许已经结婚生子,另有新的人生。
即使他们曾经交汇的道路,又重新分岔去了不同的方向,阿诚也必须见见他。
他曾经是阿诚的光明和温暖。他现在依然是的。
只要看明楼好好活着,活得幸福,活在阳光底下,他便会得到拯救,他也会觉得幸福。
但是那样的深刻觉悟,只需要明楼一个深情拥抱就被完全击溃。
现在他深陷明楼的臂弯,根本就不想离开。
“大哥,我已经千疮百孔了。”他说,声音哽咽。
“怕什么,就跟我们的祖国一样。疤痕也许一直存在,但是心却永不折弯。”明楼说,“若我爱那片土地,就会连那些伤痕也一起爱着。”
在夕阳的光晕里,明楼看起来疲倦但是满足,就连他的刻骨英俊,也愈显沧桑的味道。
阿诚望着他。他也望着阿诚。阿诚觉得他看上去就像个征战多年终于得以归家的士兵,又像个心中至宝终于失而复得的孩子。阿诚在他的眼睛里读出了那么多珍惜,那么多渴望,那么多思念,那么多爱。
“我爱你。”明楼说,“千疮百孔算什么,我还瘦了呢,你可别嫌弃我没有安全感啊。”
于是阿诚流着泪笑了。
“我给你的东西,你还留着吗?”他想起来问。
“干嘛?”
“那副手套,我想要回来。戴来戴去,总是那副最舒服。”
“留着。”可是明楼说,“旧了,以后就不留了。”
阿诚惊讶,但是在他惊讶的当口,明楼却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从今往后,你的手就交给我了。”明楼说,“没有及时给阿诚先生暖手的,暖得不好的,罚我不准吃饭,怎么样?”
“走吧,我们回家。”然后明楼笑了,“今晚我来下厨,四菜一汤,让你尝尝我的手艺是不是进步了。”
明楼收拾画布的时候,阿诚就站在那里看纽约的夕阳。
“你知道吗,”明楼站在他的旁边,“纽约和祖国的时差刚好是十二个小时。当这里的太阳落下去,祖国的太阳正在升起来。”
他们在异国他乡,眼前是一片绯红薄暮的夕阳,心里却仿佛看到了光芒万丈的朝日,磅礴升起东方。
【全文完】
谢谢大家陪这个故事走到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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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殊途同归》完结之后
不算后记,大概就是我写完之后想到的一点小小补充和感想吧:
为什么纽约?
原著里说,回来上海之前,在巴黎的时候,明楼是搞证券的。我觉得华尔街正适合他,而且和别的城市不同,那个城市在二战之中没有经过战火,所以就送他去纽约了。除了上海之外,纽约是我最喜欢的城市。那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机会的大都会,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第一份工作,在纽约的日子自由、充实而快乐,所以我希望他们也能在那里获得快乐人生。另外,纽约和祖国十二个小时的时差也是我选择它作为最后舞台的原因(冬令时间的时差是十三个小时)。我不想让他们当苦哈哈的学者,也不想让他们经历文革。那段历史我连读都觉得太压抑,勿论还要去写。我希望他们的结局就是在起了风的纽约街头,牵着对方的手,微笑凝望彼此,暖融融的阳光破碎在他们的眼睛里,在他们的虹膜上映照出希望之金。
魔术师金林福是谁?
是我在一本虚构里读到的人物,大概全书共出现几十字而已,但是因为是在外国里出现的中国人名,就记住了。的名字叫做《致命魔术》,拍成过电影,克里斯蒂安贝尔演的。
“我要我所爱的人继续活着”是谁的诗?
聂鲁达。我平时很少读诗歌散文类的东西,这首无意之中读到的,突然想起来,觉得特别合适,就用了。
这个故事是怎么来的?
最初是在b站看了一个本初gn的一个mv,那里面阿诚哥并没有被明家收养的身份,然后我就有了这个脑洞。谢谢本初gn这样的油菜花剪刀手,没有你们,就没有万千脑洞的诞生哈哈。当然,有机油跟我说,你这已经不是脑洞的问题了,我觉得你的脑子里根本就是个黑洞。11月12日开坑,12月10日平坑,一个月写了将近十五万字,很久没有写得这么快了,写的时候仿佛怀着沸腾一般的感情,思路奔涌着要寻找一个出口,文字不过是水到渠成。工作忙,回到家有时已经很晚了,但是仍然忍不住打开电脑写个过瘾才睡,周末更是经常写到夜里三四点(大家不用担心我,我经常在纽约时间工作,熬夜是家常便饭,习惯了)。看到不少人说,作者发糖小能手,或者作者插得一手好刀。其实大家误会我了,我想写的既不是糖,也不是虐,我想写的只是一个故事,还有故事里这两个特别值得去爱的人物。那些糖和虐都不过是在故事的形成过程中自然而然诞生的副产品而已,如果害你哭了,让我帮你擦擦眼泪。
关于这个结局?
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喜欢十六章的结局,反而更倾向于十五章作为结尾。原谅作者的小小任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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