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那个留言的杂志编辑,我叫郑希。”郑希找出一张随身携带的名片递给她。
“真是抱歉,投稿的事情我不知道,可能是我的……小侄女捣蛋干的,给你惹麻烦了。”
郑希哦了一声,不是非常在意地说,“那么,您不打算发表那篇作品了吗?”
“我倒不是非常介意。你直呼我名字吧。”
郑希点点头,“吴小姐,?您的那个系列博文是不是记录了一些真实的事情?”
吴今把视线落在了郑希正轻微抓握的手指,随即看向她的面部。
郑希正僵硬地微笑着,眼睛看向咖啡杯。
“不是。”吴今说。
郑希略显意外道,“我看您写的东西都非常吸引人,”她停顿一下,说,“让我想起了故人。”
“哦,是吗?那纯属巧合,我经常写点儿这样的东西聊以自娱。”
郑希耳根变得赤红,一张口竟然是带着哽咽的声音。
她故作轻松地说,“原来,是这样啊。这么说的话,你相当有天赋!”
吴今适时地配合着微笑了一下,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除了我的……侄女,你是我的第二个伯乐。”
郑希重复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嗯?”
“我是在想,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郑希解释道。
吴今点头,“道理是不错的,单看你信不信而已。”
郑希听出她话里有话,“那您觉得呢?”
吴今淡淡一笑,“我……以前相信。不过,金子要是发光,早就被淘金人发现拿去卖掉了。呵呵。卖掉还不算,到处陈列展示,供人指点评论;这还不算,它还得按照别人的喜好变换形状,重塑根骨,到头来失去自己的本真;最后落得个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下场,也不见得很幸运吧。”
郑希心想,真是一针见血,早知今日,她当初就该把陆隽打包,带去那安静小镇里过逍遥日子,何必受今日这么多鸟气,局促委曲,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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