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谨,什么都不明白,可是有小兔子在他身边,他自然高兴至极:“要!”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额外能力?”那个声音再一次传来。
“有啊有啊!”谨听明白了,咧开嘴笑了,“我想让他身上有很多不同的特效!”
谨喜欢美的东西。
“准!”天地之神道。
兔子身上发出耀眼的光,将夜晚蓝灰色的雪地照得闪闪发亮,谨感觉到似乎有什么将他和兔子牵在了一起,可是却说不清道不明。
那都不重要了,兔子乖乖地被谨抱在怀里的时候,谨突然说:“你刚刚发出来的白光,真的好亮啊!以后……我叫你灯泡好不好?”也不等兔子回答,便用稚嫩的嗓音不断地叫了起来,“灯泡,灯泡!”
于是那晚兔子一直不停地用短小的毛茸茸的爪子扒拉他的脸。
谨看见地上的路,就顺着那个方向一直向前走,灯泡一直趴在他的肩上给他发光。
谨再一次用同样的方法回到了房间,他发现一切照旧,说明根本没有人发现过他不见了,也没有晚饭送来的迹象。
“对不起哟,灯泡,今晚你只能吃面包屑了,大家都不拿东西给我吃。”年幼的谨觉得这么评价大家似乎有些不公平,他划燃火柴,点燃了壁炉,“不过大家都是好人,对面房间的米莉阿姨,她晚上没空过来,怕我冷,就教了我用火柴。”
灯泡跳上门边的小窗,向对面房间看去,有一个女仆就在里头,身上压着另一个人,看来所谓的“没空过来”,就是与别人偷情。
可是灯泡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不会说话,也因为他不愿意告诉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主人,他的生活充满了骗局。
此后,谨再也没有想过出逃,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挂着简单的壁画的房间里,等着一顿顿饭送过来。
只不过所有的仆人都发现,小王子的房间里多了一只兔子,红宝石般鲜红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经过房间,进来与出去的人。
有一天,谨忽然问道:“灯泡,你看墙上的壁画,每次看我都会发现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我也想画。你知道哪里有纸吗?”
灯泡这才想起,谨已经七岁,却还没有学过任何东西。
“我想变得和他们一样。”谨踩上椅子,看着窗外花园中拿着报纸对他人的做法品头论足的贵族。
第二天早上,谨醒来时,发现身边坐着一个衣着整洁的银发孩子,看起来比自己大一岁左右,眼睛赤红,皮肤雪白细腻,身后有一团如同兔尾一般的绒毛。
“灯泡?”谨试着叫了一声。
微笑着的英俊孩童口中发出声音略显成熟的标准国语:“答对了,殿下。”
“你可以变成人形了?”谨十分激动,心里蜜罐似的甜到了底,扑过去用力地环抱着他,险些让灯泡喘不过气来。
“年龄到了嘛。纸笔我已经到书房偷出来了。”灯泡摸着谨的脑袋,指指桌上的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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