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许多细微末节的东西陈知予早就记不清楚了,讲也只能讲出个大概。
讲到最后,她轻叹了口气,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画像,道:“我第二天就去医院做了骨髓捐献的登记,但是两年之后他们才给我打电话,说有个白血病人的骨髓配型跟我合适,问我是否真的确定要去做捐献。”
季疏白:“你去了么?”
陈知予:“我当然去了。”她又补充道,“但是捐献者和被捐献者的身份都要保密,更何况,已经两年了……我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小光头。”
两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
她很担心,小光头等不了两年。
季疏白心里清楚,她的捐献对象不是自己,但无论为他捐献骨髓的人是否是她,他都会把那个人当成她,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现在他最想弄清楚的是她为什么不去赴约?
他等了她整整十年。
她刚才也没有提及他们的约定,所以他只能侧面询问:“你们临别前,就没有约定过什么吗?”
陈知予一脸懵:“约定什么?”
季疏白咬了咬牙,压着脾气说道:“约定下次见面。”
陈知予:“没有啊。”
故事在和她小光头离开大桥的那一刻就结束了,哪来的那么多后续?
季疏白已经快被气炸了,但又不得不拼命使自己保持冷静,不然他一定会被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气死。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强作平静地说道:“你们两个也算是互相救了对方一命,怎么会没有约定下次见面?”他还是不死心,想提醒她一下,“说不定有,但是你忘了。”
陈知予一边卷画轴一边说道:“忘就忘了吧,没必要再见。”
她由衷的希望那个小光头能够等到合适的配型,希望他病情痊愈,希望他好好地活着,但却从没想过会与他再次见面。
他们俩虽然有着过命的羁绊,但归根结底还是两路人,拥有不同的人生,分别过后,就没必要再有交集了,免得尴尬。
其实,也是有点害怕再也见不到了,或者说,害怕得知他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所以不如永远不要见面。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她的语气十分无所谓,但对于季疏白来说,这句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根针,直直地刺入了他的心头。
好一个没必要再见。
他再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色』复杂地望着她,不甘心地问:“如果你不愿意再见到他,当初为什么要给他当女朋友?”
陈知予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异常,转身把卷好的卷轴重新放回了纸箱中,同时回道:“因为我看出来了他喜欢我,他不想让我走,我走了他会很难过,所以我才会跟他说要当他女朋友。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不想让他的人生有遗憾。”
他的生命很脆弱,脆弱到随时可能戛然而止,如果到临死前连个女朋友都没有,那也人生也太空白了。
既然他喜欢她,那她就成全他。
与情爱无关,只是为了成全。
季疏白明白了,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当时的举动只是出于同情,就连之后的约定,恐怕也只是为了哄他回家。
但他却当了真。
这时,陈知予又忽然说了句:“但无论如何,他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因为他救过我的命,除了我的家人们,没人能超越他在我心中的份量。”
这句话,又令季疏白的内心瞬间平衡了许多。
她承认了他的重要『性』。
这个混蛋,总是能让他又爱又恨。
犹豫片刻,他再次启唇,试探『性』地问:“如果他活了下来,并且找到了你,你会怎么办?”
陈知予设想了一下这种情况,实话实说:“先恭喜他活了下来,然后把他赶走。”其实她想说得是“让他滚蛋”,但话到嘴边了又想起来和尚弟弟是个正义使者,这么说容易给他造成一种自己是渣女的感觉,于是就换了个委婉的词汇。
时刻谨记给弟弟留下一个好印象,三百万的任务才更好完成。
季疏白又气又无奈:“为什么要把他赶走?他对你不是很重要么?”
陈知予沉默少顷,叹了口气,沉声道:“因为他见过我最落魄的一面。”
对她来说,那天晚上应该是她人生中最凄惨的一天,父亲的葬礼、傅家门前的苦苦哀求、大桥上的轻生行为……所有的一切都在印证着她的可悲与可怜,而小光头就是这一切的见证人。
如果再次见到那个小光头,她一定会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可以这么说,人人都有不能回首的黑历史,所以她不想见到小光头,只要一看到他,她必定会想到自己的黑历史。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如果再也见不到小光头,他们两个之间的回忆就能一直定格在那晚的互相救赎之中,如果再见到他,这份回忆就会被她凄惨的过去大打折扣。
她想永远保留着那份最美好的回忆。
这份回忆,也是她过去最黑暗的那段人生中的唯一一束光亮了。
季疏白明白她的想法,但却不认同,急切道:“可你也见过他最落魄的一面。”
陈知予摇了摇头:“不一样。”她不想再说这件事了,直接换了话题,“以后这里就是你的房间了,床单被罩都是我今天上午新换的,你直接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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