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越想越多,最后渐渐忘了自己还在拍戏,还是工作人员过来叫她了才回过神来。
因为剧组拍戏还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发展副业的想法也只能暂时藏在心底,刚好这段时间研究一下市场和消费者。
她出来的时候,陶凝初刚好迎面走来。
“到你的戏份了。”陶凝初提醒道,“大家都在等你,赶紧过去。”
云霓点头,跟着她过去。
*
林子衿在外面逛了圈,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回来,手中拎着几袋子外卖地回到面包车,再给云霓发短信。
“嗡嗡嗡——”
云霓正卸妆,听见手机振动,也没办法看,只能由着它振动,迅速洗完脸才拿过一边的手机。
“不会又是林总的电话吧?”在一边的陶凝初打趣,“你们两个才分开多长时间?林总就这么耐不住寂寞吗?我看要不然你把林总变小一点揣兜里,随身带着得了。”
云霓看了她一眼,非但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反而顺着她的话,头也不抬地接了一句,:“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
陶凝初噎住,也找不到什么话来回这个秀恩爱的家伙,只能竖起拇指表示佩服。
云霓看完消息,回个消息就收起手机,“不说了,我先走了。”
“欸?你不和我吃饭?”陶凝初下意识问。
“我家林总买了爱心便当。”云霓冲她眨了眨眼,“就不让你当电灯泡了。”
陶凝初感觉自己还没吃饭就要被狗粮撑饱了,嫌弃地摆摆手,“赶紧去去去,别来打扰我单身的欢乐时光。”
云霓丢下一句“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才笑眯眯地拿着手机走了。
换回平底拖鞋之后,她走路的速度很快,没两分钟就回到面包车这里。
她看了眼,车里就林子衿一个,接过筷子的同时又问,“夏姐呢?”
“说不要当电灯泡就跑了。”林子衿将外卖盒的盖子都给打开,霎时间飘出浓郁的肉香。
云霓鼻子动了动,发现这里有肉有菜还有汤,直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丢进嘴巴,含糊不清地问:“哪家的?”
这肉应该是猪肉,而且被打碎了筋脉,这样子吃起来才会松软,加上独特的酱汁,味道十分好。一咬下去,酱汁在口腔里溅射,又是一种独特的香甜。
林子衿报了一家店名,只是云霓并不认识。这也是正常,云霓大多数时候吃的都是剧组给准备的快餐,很少出去吃。何况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她除了去超市之外,一般不会去别的地方。
林子衿见她又夹起一块肉进嘴巴,满意地说:“要是喜欢吃的话,今晚我再给你带。”
“不用这么麻烦。”
“不麻烦,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要做。”
“那就拜托你了。”云霓顿时不再坚持,笑眯眯地说了声“谢谢”,然后夹起一块肉,递到林子衿嘴边。
林子衿张嘴咬了一半,然后云霓也不嫌弃地将另一半给吃了。
林子衿看她一直在吃肉,连忙给她夹了点蔬菜到碗里,“不要挑食。”
云霓动作一顿,抬头看向林子衿,眼神坚定,努力挽回自己的颜面,“我没挑食。”
“哦。”林子衿不为所动,“那你把这苦瓜给吃了。”
云霓五官顿时皱成苦瓜色。
“这家店弄的苦瓜也是一绝,不会很苦的,你试一试。”林子衿说着,夹起一块递到云霓唇边,“啊——你可以先咬一口试一试,要是真的不喜欢的话,再吃别的菜。”
云霓看她一副哄小孩子吃饭的姿态,无奈地张开嘴巴,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
林子衿看着纸少了指甲盖这么大面积的苦瓜,笑着感慨还真的是只吃一小口试探一下。
虽然只是指甲盖这么大的一小口,但云霓还是瞬间皱起眉头,连忙夹起一块紫的米饭到嘴巴里综合一下味道,眉头才渐渐平缓下来。
她看向林子衿:“试过了,还是不好吃,我吃别的。”说这话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夹起碗里的苦瓜,最后放在林子衿的碗里。
林子衿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夹起苦瓜吃了一口,感觉味道确实没有那么浓,那云霓应该可以接受才对?
她看了眼饱含嫌弃的人,开始怀疑是不是心理作用让云霓带有主观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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