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门口时,马修正要用钥匙开门,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马修小子。”
他扭头看去,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头戴黑礼帽的老人。
老人矮小而强壮,左手持一根漆黑光滑的木手杖,右手拎一盏银色六角灯,他须发银白,小小的眼睛眯起,几乎看不见。
这幅装扮镇上独一份。
圣光骑士,格雷戈里。
“格雷戈里骑士,您好。”马修问这位稀客:“您是哪里不舒服吗?还是需要我做点什么?”
格雷戈里眯眯眼没有波澜:“人老了,经常记不住,一直想要过来让你帮我看看,腰老是酸痛。”
马修提议:“那我帮您擦点药膏按摩一下,应该可以缓解一些疼痛。”
“很好,我也是这么想的。”格雷戈里径直走到了门口,与马修并排:“开门吧,马修小子,让我见识一下你做的药。”
年轻人把钥匙凑到锁孔,突然转过脸来:“格雷戈里骑士,您记性我记得一直很好。”
老骑士说:“马修小子,你这可说错了,这些年我记性越来越差,经常忘带一些东西,哪怕记在草纸上,有时候都会忘记。有一次,我明明在喝汤,回过神来,发现我已经拿着汤勺到了埃里克城。”
这症状马修不陌生,他又问:“是不是,有时候会突然一下子就什么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里?”
格雷戈里回想:“的确是这样,马修小子,你知道这种病?”
“阿尔茨海默病……”
“什么病?”
马修解释说:“这是一种很特殊的疾病,发病原因多样,有家族遗传和感染还有头部外伤等原因。”
“嘿,你还说得一个不漏。”
老格雷戈里捏了捏手杖:“从我祖父一代起,老年都会有这样的失忆症状,年轻那会儿我追捕疑犯时头也受过伤。”
他指了指自己礼帽:“这帽子,是为了遮伤口。”
“不过原本也不怎么严重,不过两年前莫名其妙得了一场病,然后才变得越来越麻烦……这种病能治好吗?”
马修摇摇头:“至少我做不到,只能尽量多记忆和保持心情畅快,能有所缓解。”
老格雷戈里点点头:“开门吧,马修小子。”
外面已经彻底暗下来,也终于被马修拖延时间到了入夜,他打开门,心里祈祷吉赛尔不要还没醒,那就麻烦了。
木门嘎吱一声被推开,里面壁垒已经升起火来,红光映照了大半个屋子。
“回来了吗?我用黑麦饼泡了肉干汤……”
一身僧侣袍的吉赛尔站在门口,让老格雷戈里一愣。
“马修,这位是?”吉赛尔问他。
“格雷戈里骑士大人,圣光骑士团的骑士。”
马修顺着她的话介绍,心里稍缓,吉赛尔看来不是纯粹的傻白甜,反应也很快。
“您好,骑士先生,我是巴斯共和国希尔德商会的药师,吉赛尔。”女药师微微欠身。
老格雷戈里也以手扶帽檐,用以回礼:“吉赛尔药师,看来是我打扰了你和马修对药剂学的探讨,实在抱歉,不过由于腰疼难耐,今晚还请暂时将马修小子借给老头子一用。”
“您请便。”
吉赛尔看向马修:“那我就先回旅店一趟,马修。”
马修点头。
“失陪。”女药师这才推门离开。
格雷戈里放下手里六角灯,大喇喇坐在壁炉旁的木椅上:“镇上人都说,你和吉赛尔小姐陷入热恋,我开始还不相信,没想到事实总是比传言更让人惊讶。年轻真好,穷小子也有贵小姐看得上,糟老头就不行。”
马修说:“糟老头不行,圣光骑士可以。”
格雷戈里双手拄着手杖,哈哈大笑:“你这一点可说错了,如果可以选,大概没有任何正经人家的女人想要嫁给一个圣光骑士。”
马修不解:“圣光骑士团可是畅行五大王国的特殊尊贵骑士,怎么会有人不喜欢?”
过往记忆中,马修知道圣光骑士身份崇高,哪怕镇长和守卫队长都对格雷戈里十分尊重,每半年过来检查边防中队的指挥官也会专门拜访了格雷戈里。
“女人们会喜欢骑士,因为各骑士团代表了荣誉、智慧和勇气,能够身处骑士团,代表骑士团的男性也大多具备这些可贵品质。”
格雷戈里突然想起:“有酒吗?马修小子。今天我说出门怎么不太对劲,原来是忘了带我的酒壶。”
“格雷戈里骑士大人,你最好还是不要喝酒,可能会加重健忘症状。”马修提醒。
“不能喝酒的话,我宁可死了。”老骑士对此十分执拗。
喝了马修储藏的果酒,格雷戈里砸吧砸吧嘴:“口感不怎么好,还是拉穆尔的珍藏啤酒和甜酒够味。”
“帮我看看腰上。”
说着,老骑士先是摘下黑礼帽,脑袋中部有一条长疤,两旁用线缝合强行将头皮粘合在一起,看起来像是某种锋利的武器所致。
格雷戈里脱下短皮袄,又解开麻布内衬的扣子,于是露出同样伤痕累累的上身。
略显松弛的皮肤上有一根根蚯蚓般的伤斑,它们几乎遍布格雷戈里的胸口、小腹和肩胛,背部更是有一大团烧伤痕迹,看得马修这位药师都有点不忍。
“这些都是年轻时追捕犯人时留下的,每一个伤疤都是一个难缠的家伙……嘿,你说,圣光骑士会受小姐欢迎吗?”
老人又指了指腰:“就这,你看看。”
喜欢庄园革命请大家收藏:(m.23dus.cc),爱上读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