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陇定城万里之外的黄沙飞舞之地,楼兰使团之中,少年玄烨走进了大王子的营帐之中。
“父亲。”
大王子傅辰安因为常年在边境,此时面容稍显沧桑。
“不好好消息,怎么来我这儿了?”
少年玄烨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方便骑马。
他面色迟疑,似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大王子叹了一口气,“你是在担心你小王叔是吧?”
玄烨闻言,一张黝黑的脸上,有了几分悲伤:“十年前,孩儿还小,不明白小王叔远去韩国,代表着什么。时至今日,孩儿才知道,当初王祖母和小王叔为了楼兰,做出了什么牺牲。”
大王子脸上也有了悲色,当初母后刚到韩国,就意外身死,时值楼兰与倭、献两国开战,他们甚至没有任何办法责怪韩国。
在母亲的遗体前,父王沉默,他与几个弟妹险些哭死。
那时他就想说把小六接回来,却被父王大骂糊涂。
如今十年过去,楼兰从倭献越三国那儿瓜分来的土地和物资,让楼兰越发的鼎盛。
可是呢,他的母后回不来了,他的血亲小弟,还在韩国,不知过的如此生活。
每年寄出去的信,都石沉大海。除了知道他还活着外,他们没有得到他的只言片语。
为什么他不愿意写信回来呢?
是还在怪他们,一直没有接他回来吗?
他还记得小六小时候的模样,天生不喜欢笑,看起来不像个小孩。
然他又十分的知事理,懂进退,父王说他是他最聪慧的孩子。
十年过去,也不知道他长成什么样了?
“父亲,我害怕,害怕小王叔怨我们。”玄烨垂着头,“也害怕小王叔过得不好,父亲,我这些年常常做梦,在梦里小王叔没有离开我们,他和我一起长大,事事都比我优秀,我很崇拜他……”
说到后面,玄烨的声音都哽咽了。
但是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能随便哭,“这些年,我一直很努力,很努力的想要变得厉害,就是为了能够让小王叔骄傲。父亲,你说如今的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大王子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我最优秀、最自豪的孩子!你小王叔看到你,一定会高兴的!”
玄烨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王子的确没有乱说,玄烨的优秀,得到了楼兰众人的认可,他十三岁就偷偷的进了军营,王宫众人因为他的失踪,吓得魂飞魄散。
他倒是好,一个人在军队之中摸爬滚打一年,爬到了万夫长的位置,才被大王子捉到。
之后大王子没有公布他的身份,继续让他隐姓埋名,在一次剿杀越国余孽的任务中,他擒住了好几个越国皇室,此战让他一举成名!
那时,他不过十五岁。
如今的他十七岁,已经在楼兰有了威名。
这荣誉不是他王长孙的身份带给他的,是他用一道道伤疤换来的!
“大王子!”有兵士冲进营帐,道,“大王子,吴国太子在外面,请求见大王子一面!”
“吴国太子?”大王子眯了眯眼,“这可巧了。”
玄烨在旁边道:“吴国太子要去韩国求娶朝阳公主的事情,四国皆知。按照行进路线,他怎么也不会出现在这里,想来他是特意想见父亲。”
大王子点头,对他道:“你等会儿在旁边看着,这位吴国太子可不简单。”
“是。”
“楼兰大王子,久仰大名。”人未到,声先至。
这声音温暖和煦,让人听之舒心。
很快,营帐之中走入一青年,他身材修长纤瘦,有魏晋风骨。衣服是冰蓝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他的富贵fēng_liú。
他脸上的笑容颇有点不羁,有纨绔贵公子特有的佻达。说话时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睛,看上去清澈见底。
若不是知道他的身份,任谁也猜不到,他是一位已经在吴国理政多年的政客。
在看到焦子晋的第一眼,玄烨就心生警惕。
看得到的高深,和隐藏起来的莫测,绝对是后者在陇定城中最大的碧春河边,闻言忍不住拍了拍桃子的头:“白天我能够出宫?母后恨不得时时刻刻把我栓着。而且……”
朝阳指了指那碧春河中的那些个花船,“父王最近正好病着,所以没有召见三国使团,而今天,这百花坊在这碧春河上举办花仙子选拔,这可是四国盛事!那你说,那三国的人,会存活这样的盛事?”
桃子恍然大悟,“公主的意思是,你要用男人的身份,在这里提前选一下未来的驸马?”
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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