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纷纷扬扬,像鹅毛,渐渐铺满整个首都。
时令打着一把雨伞,缩着脖子,兜里捧着什么,走得飞快。
到了一处四合院前,他用力的敲了几下门,一个老妇从里面把门打开。
“哎哟,令小子,你又出去给老爷买吃食了?”
时令笑得牙不见眼,看起来憨厚得很,老妇却不会这么觉得,这令小子的老爸,可是跟着大帅打过鬼子的人,听说他自己也是从小玩枪长大的人。
“都伺候老爷多久了,这种事情都不需要老爷交代的。王妈你快回去暖着吧,今天下这么大的雪,老爷是不见客的。”
“好嘞。”
时令又和王妈说了几句话,这才往四合院东边的主卧方向去。
他先去旁边的侧卧烤了会儿火,顺便烧了一壶茶。
他看了眼外面的大雪,又看着渐渐沸腾的茶水,心想本来这时候首都的老爷们都是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喝一壶热酒,饮两句诗的。
可是他们老爷虽然是文化人,但是一来从不饮酒,二来畏寒,这种天别说见客,不到万不得已连床都不下的。
他想着他家老爷的习惯,手脚一点儿也不慢的将面前的茶壶用手帕包着把手给拎起来,又将怀里还热腾腾的老首都灌汤包用盘子装起来,又让佣人送了一碗熬得稀巴烂的花生百合粥,以及一碟秘制的四川泡菜。
见这些备好了,他又盯着手上的腕表看了好久,待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用托盘端着,敲响了主卧的房门:“老爷,该吃早餐了。”
里面过了一会儿有动静传来,他就给身后两个佣人使了个眼色,两个佣人推门进去,进了内室伺候老爷洗漱,而他自己将菜布好后,又检查了一遍房间里面的火盆,还将窗户打开透气。
他家老爷又怕冷又怕闷,还挑食,总之一个不顺心,一天不吃饭都可能。
时令自两年前被他捡回来后,就一直照顾他,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
内室里辰廉闭着眼睛,任由佣人给他穿好衣服。
他面色苍白如玉,看上去病恹恹的,衬得双唇的红有些妖冶,明明是冬天,他的额头上却有一层细密的汗水,身形亦格外的纤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时辰廉就是一个药罐子身体。
先天不足,后天被时大帅的对家下毒,又在几年前为了救他那位元勋父亲中了一颗子弹。
等到辰廉两年前接手这副身体的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了。
若非他一直慢慢的用灵力调理,原身早就如同原本轨迹一样,死在这个冬天了。
佣人给他净面净手后,他就走出了内室。
时令看到他,笑得憨厚:“老爷,早餐还热乎着呢。”
辰廉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坐下咬了一口老首都灌汤包,蹙了蹙眉。
“怎么,不好吃吗?”时令紧张的问。
辰廉放下筷子,将花生百合粥就着泡菜喝完后,擦着嘴唇道:“肉不新鲜。”
时令没有怀疑辰廉,面露戾气:“那些奸商,居然敢糊弄我!我等会儿就带人去砸了他的店。”
辰廉没有制止,只淡淡道:“别伤到人就好。”
时令点头,“我晓得。”
辰廉走到床边,面目没有什么表情,苍白的面容让他看上去仿佛琉璃一般易碎,但是那面上的漠然却时常令人不敢靠近。
仿佛这病弱的身体里,隐藏着什么巨大的能量。
“这个冬天结束,我们就离开首都,到处走走吧。”
时令听到这话,发了会儿愣,才点头:“那好,老爷到时候早早跟我说,我好安排人。”
辰廉揉了揉额头,“就我们两人吧,不用占用国家资源。那些拿枪杆子的汉子,总不能一直跟在我这么个人身边。”
时令却面容严肃,“老爷别这么说,大帅对国家的贡献不可估量,你作为他唯一的血脉,理应受到如此对待。”
辰廉看了他一眼,“有你跟着谁还伤得了我?”
时令摇头:“时令不敢托大。”
辰廉不想在这种事情上多纠结,“让他们暗中跟着就行。”
“是。”
辰廉去了书房看书去了,时令这边收拾好碗筷,就带着人直奔包子铺。
辰廉知道时令出去,就拿了本菜谱去了厨房。
厨房的佣人看到他,面色顿时有些僵。
掌勺的王富贵上前:“老爷,你有什么想吃的直接吩咐,怎的还亲自来厨房了?”
辰廉撸起自己的袖子,露出苍白得血管清晰可见的半截如玉手臂,“烧火,我今天要做咕噜肉。”
王富贵还想再劝,但是又怕辰廉发火,瞬间不敢再多说什么,老老实实让人烧火。
咕噜肉是一道家常菜,将猪肉切成切成菱形块,肉块用精盐,汾酒拌匀,腌约十五分钟,加入鸡蛋液和湿淀粉拌匀,在粘上干淀粉。
炒锅放由烧至六成热,把肉炸至五成熟,倒入漏勺沥油。
留油少许,投入葱蒜,辣椒爆出香味加葱,番茄酱烧至微沸,用湿淀粉调稀勾芡,随即倒入肉块和笋块拌炒,搓淋入麻油和花生油炒匀即可。
辰廉按照原身那位早逝的名厨母亲留下来的菜谱忙活了快一个小时,才做好这道菜。
开国元勋时大帅夫妇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全国人民人尽皆知。
传闻时大帅少年时家境贫寒,在要饿死的时候,被做厨娘时夫人捡了回去。
从吃了时夫人做出来的美味食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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